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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不爽Switch沒收,佛州學生狂扁老師至昏厥

看板C_Chat標題Re: [閒聊] 不爽Switch沒收,佛州學生狂扁老師至昏厥作者
QchchQ
(情比金堅)
時間推噓20 推:22 噓:2 →:106

好啦 問一下不能沒收的

越知道這種學生你是老師當下怎麼處理?

放任他打影響其他同學?事後再告知父母 沒改善的話?

講的很好聽 不能沒收遊戲機

那不是叫你不能帶違禁品上學了嗎

到底誰先白目啊

公告都寫好了

你也可以帶遊戲機進兵營啊 私人物品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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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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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seki20602/27 12:03最佳解就新加坡啊:朝會把不乖的小孩叫到升旗台,然後

pwseki20602/27 12:03在師生面前用藤條公開鞭刑給師生看

fenix22002/27 12:03台灣刁民 不EY

pwseki20602/27 12:03難怪台灣家長都怕到把小孩送私校,直接用高學費物理隔

pwseki20602/27 12:03離壞學生

melzard02/27 12:06一樓你在說啥玩意?

pwseki20602/27 12:07等等,該不會有人不知道新加坡教育允許用公開鞭刑修理

pwseki20602/27 12:07不聽話的學生吧?體罰可恥但要用說

roea68roea6802/27 12:09趕出去啊 你不知道美國有停學規定嗎

DarkHolbach02/27 12:09這麼主張犯錯就要體罰,怎麼COVER開除犯錯的,你唉

DarkHolbach02/27 12:09唉叫這麼久

reallove85tw02/27 12:10都成年人的可以為自己負責吧

reallove85tw02/27 12:10敢沒收就不要怕被打

orcazodiac02/27 12:11所以最佳解的新加坡靠鞭刑教出幾個諾貝爾獎

orcazodiac02/27 12:12都2023了還在妄想填鴨加體罰能教出優秀的學生

pwseki20602/27 12:12因為某社未使用法定證據方法跟嚴格證明啊,光數位證據

pwseki20602/27 12:12證據能力我就能寫答辯狀惹。

pwseki20602/27 12:13想想啥是「程序事項之爭執」吧

DarkHolbach02/27 12:13沒有嚴格證據嗎?不然是誰洩密來著

DarkHolbach02/27 12:14要吹鞭刑怎麼不乾脆吹滿清十大酷刑,更有威懾力

pwseki20602/27 12:15一張截圖就可以判定有罪?我光用真實性跟同一性就能打

pwseki20602/27 12:15掉了

pwseki20602/27 12:15數位證據論先看完吧大佬

DarkHolbach02/27 12:16她自己中之人都承認洩密還有什麼好說的

pwseki20602/27 12:17被告之自白不能做為有罪之唯一證據,這樣就算了?

pwseki20602/27 12:17自白+截圖,這證據能力可真充分喔

wangyc02/27 12:19笑死 十樓開始歪樓

DarkHolbach02/27 12:19人家也不是傻子啦,肯定有調查過的,不然你咪大可上

DarkHolbach02/27 12:19法院去告看看

pwseki20602/27 12:19沒錯啊,但洩密與否也不是你營運說的算喔啾咪

Hsu102502/27 12:20新加坡現在還有一樓講的這種事?

gekisen02/27 12:20一邊是女的一邊是黑人 現在還要再加入該不該沒收 果然那

gekisen02/27 12:20個白人漫畫家說得對 離尼哥遠一點什麼都不會發生

dos0102/27 12:20美國可以叫他滾出校園 又不是台灣

pwseki20602/27 12:20我這法律門外漢隨便說都能質疑了,你營運要告得說服受

pwseki20602/27 12:20過法律學訓練的法官捏

pwseki20602/27 12:21誰先歪樓的大家心裡有數,可能某版都喜歡這樣玩追殺

pwseki20602/27 12:21吧呵呵

DarkHolbach02/27 12:23真的沒有洩密她早就講沒洩密了,難道她還會故意自己

DarkHolbach02/27 12:23背鍋?

f123159147k02/27 12:23講到火氣上來了直接噴整版

pwseki20602/27 12:24無罪推定喔,此言差矣

DarkHolbach02/27 12:24業務聯絡資訊這個就已經夠明顯的證據了

pwseki20602/27 12:24還是Cover與粉絲可以藐視刑事訴訟基本原則直接入罪的

pwseki20602/27 12:24

DarkHolbach02/27 12:25你有看過惡血的話就知道光電子郵件用語就能知道誰洩

DarkHolbach02/27 12:25密的

pwseki20602/27 12:25那物證要經過提示與詰問耶

pwseki20602/27 12:26你營運說是就是?不是這樣吧?

pwseki20602/27 12:26恕我直言,這是個人主觀臆測,我對此爭執

DarkHolbach02/27 12:26算了,不繼續講了,抱歉歪樓,我只是看不慣某個鼓吹

DarkHolbach02/27 12:26鞭刑,然後又對正常公司處理程序唉唉叫的

AkikaCat02/27 12:27其實我想問的是,所以有上法院嗎?如果沒有,你講法官判

AkikaCat02/27 12:27定沒啥意義吧?你們講的這個與法院有啥關係?

q4w5e68002/27 12:27開除你跟法律關係在哪

PunkGrass02/27 12:27笑了 怎麼歪樓成這樣

pwseki20602/27 12:27刑事訴訟法就是這樣問到底,我隨便都能爭執代表法院認

pwseki20602/27 12:27定就是這麼嚴格

AkikaCat02/27 12:28所以,有上刑訴嗎?沒有的話,你講這幹嘛?

DarkHolbach02/27 12:28公司開除人不是民法嗎?跟刑事訴訟法有關嗎?

pwseki20602/27 12:29主張洩密的好像是你們捏

DarkHolbach02/27 12:29公司也沒用洩密告她刑事啊

AkikaCat02/27 12:29但當事人都承認了,你有證據能反證嗎?

AkikaCat02/27 12:29我個人同意你說的法院認定需要嚴格審視,但問題是這件事

AkikaCat02/27 12:29情沒上到法院啊XD

pwseki20602/27 12:31單方自白不能做為唯一證據...我說過了吧?

AkikaCat02/27 12:32但你也沒有能反駁的證據,對吧?

DarkHolbach02/27 12:32這個時候就知道一堆文明的用語,怎麼還支持鞭刑

widec02/27 12:33不能沒收,只是代為保管而已

pwseki20602/27 12:33「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

pwseki20602/27 12:33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你既

pwseki20602/27 12:33然主張洩密那舉證義務是在你身上,這...不過分吧?一

pwseki20602/27 12:33直主張被告承認這不行喔

AkikaCat02/27 12:33那是法院的事,現在是公司的事啊?

AkikaCat02/27 12:33所以當事人有被告嗎?沒有的話,這沒關係啊。

DarkHolbach02/27 12:33現在連現行犯都不能隨便打,然後學生你覺得就該鞭刑

AkikaCat02/27 12:34換句話說你的反駁建立在「個人推測」;但事情的結果建立

AkikaCat02/27 12:34在「雙方協議」之上,我覺得你這個沒什麼立足點耶。

pwseki20602/27 12:34重點是:洩密是刑事罪行,不用刑事方法檢驗難不成用其

pwseki20602/27 12:34他方法檢驗?

DarkHolbach02/27 12:34做個筆錄都要錄音錄影就是怕刑求,結果你覺得學生人

DarkHolbach02/27 12:34權不如犯人?

AkikaCat02/27 12:35所以你希望她上法院?懂了。

pwseki20602/27 12:36不是阿,你們一直洩密洩密的叫,洩密構成與否要經過法

pwseki20602/27 12:36定程序認定與證明的捏

AkikaCat02/27 12:36尊重當事人說法而已。畢竟她也承認了,你要反駁得拿出具

AkikaCat02/27 12:36體證據。

AkikaCat02/27 12:36建立在推論上的推論我覺得不好。

winiS02/27 12:37趕出去就好啦,學習本來就應該是自願的

pwseki20602/27 12:37承認不能做為唯一證據要說多少遍,你敢在法官眼前如此

pwseki20602/27 12:37主張他也只能給你一個微笑

AkikaCat02/27 12:38跟法官啥關係要說多少遍,你敢在一般人眼前如此主張他也

AkikaCat02/27 12:38只能給你一個微笑

AkikaCat02/27 12:38這件事情就跟法官無關啊,別再拉別人進來護場啦XD

pwseki20602/27 12:38所以你們只能對一般人主張,真的上法院我們隨便都能駁

pwseki20602/27 12:38

AkikaCat02/27 12:39所以有上法院嗎?沒有的話這都空談呀。

suanruei02/27 12:39到底怎麼討論到洩密的

pwseki20602/27 12:40所以結論:這只是營運單方面認定,能不能告死推對方?

pwseki20602/27 12:40天曉得。但我會繼續嚴格檢驗,因為法學方法就是這樣

AkikaCat02/27 12:40阿災,好像很熱鬧又剛好吃飯無聊就能湊個熱鬧XD

AkikaCat02/27 12:40但事到如今也沒其他新事證能給你檢驗了吧

pwseki20602/27 12:41刑事訴訟之本質在於發現與追求真實,而不實一切都是單

pwseki20602/27 12:41方(尤其是營運)說的算。這是我的最後陳述

AkikaCat02/27 12:42問題在於你除了繼續推論以外也沒辦法找到期他真實了

hit012302/27 12:42所以廢體罰可以增加諾貝爾獎得主? 又出現神邏輯了 笑死

amsmsk02/27 12:49體罰犯錯學生可以 但是合約違約要用念的 笑死

amsmsk02/27 12:49就學生犯錯就按照規矩來就對了 沒甚麼應不應該好嗎

DarkHolbach02/27 12:57有沒有體罰都不影響諾貝爾獎,那幹嘛還要體罰

Benson76542102/27 12:59別逼了 等時間過去讓他自己走出來

DarkHolbach02/27 12:59優秀的人靠打罵就能成才,那教育也太簡單了

DarkHolbach02/27 13:00支持鞭刑然後反對正常協商的人,也許對他來說不該開

DarkHolbach02/27 13:00除,應該公開打屁股比較人道

orcazodiac02/27 13:07諾獎那個是說我嗎? 要說我神邏輯就讓你家體罰神國表現

orcazodiac02/27 13:08好一點啊 什麼年代了還在搞這一套 把人權低落當榮耀

windowsill02/27 13:08笑死 我喜歡的被開除就不公 別人家小孩不乖就公開鞭

windowsill02/27 13:08刑 真是雙標

Benson76542102/27 13:09在他認知中咪醬沒有錯 別逼

scarbywind02/27 13:13可以啊 記過 汰除 停學

DarkHolbach02/27 13:14不一定雙標啦,他可能覺得咪醬被公開打屁股會比較好

Qazzwer02/27 13:16不要逼不要逼 人家就走不出來捏

erimow02/27 13:20咪醬公開打屁股不是黃標就是賺爛

gm325202/27 14:32放任他打啊,他不上課干你屁事憑什麼沒收東西

gm325202/27 14:33老師的職責是教書,不想聽的就不要聽阿

BHrabal02/27 15:01上課先收過來 下課還學生就好

philip8150102/27 20:33怎麼說就是現代老師打不贏學生啊 老師通常容易管的動

philip8150102/27 20:34學生的都是個性強勢的老師 學生不敢惹 比較溫和的都

philip8150102/27 20:34很難跟狗孩子對等討論

philip8150102/27 20:35現在也不能隨便叫學生罰站 大招就是去訓導、學務處

not556602/27 21:23這比吵新加坡的體罰還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