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事件,一審判處死刑
看到因為京阿尼縱火案主嫌青葉被宣判死刑一事又激起死刑、廢死之間的爭辯,
我想趁這個機會分享最近拜讀的2016年的一篇針對死刑執行改革的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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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達觀點:在死刑與廢死之外的新選項「死緩參審法庭」
https://www.storm.mg/article/117345?page=2
何謂「死緩參審制」?
首先,法官宣判死刑時,法律明定自動宣告緩期執行二年,此二年乃法律之明文,並不因
其犯罪情節、目的及動機而有所增加或縮短。
再來,二年屆滿時,法院應組成「死緩參審法庭」,由新的合議庭法官及人民參審員構成
,共同對該名死緩犯進行量刑裁判。經過綜合審酌緩刑二年期間的態度與表現、是否做出
賠償或道歉、是否有重大社會貢獻、再社會之專業評估等條件,最後選擇判決「死刑」、
「減為無期徒刑」或「再緩執行死刑二年」。
最後,合議表決權數的設計將是關鍵。若判「死刑」將立即執行槍決,若判「減為無期徒
刑」則數十年後可能假釋。這兩者判決結果影響重大,必須全部成員一致同意,才能作出
這兩種判決結果。若全部成員無法取得一致決,則自動宣告「再緩執行死刑二年」。
為何需要「死緩參審制」?
緩執行二年之原因,一是以「法制」的不變期間取代法務部長之「人治」的不確定期間,
二是等待社會民粹的激情稍微降溫並觀察死刑犯之態度,三是搭配後續「死緩參審法庭」
及修復式司法之理念。
至於很多人提到的「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取代死刑,在獄政實務上會造成嚴重問題:當
受刑人表現再好也沒有任何酬賞,再壞也不能施以更重懲罰,無異於賦予他無限自由、恣
意妄為,甚至賦予他殺害任何一位獄友或管理員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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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為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有把「死刑」完整司法化,反而成為法務部行政權可以獨
裁操弄的工具。如果導入「死緩參審制」,把死刑之執行交給司法權,應該可以解決很多
爭議吧?不知道各位洽民怎麼看「死緩參審制」?
--
簡單講不就以拖待變嘛= =
可以把無期徒刑的選項刪掉
死緩還是關在裡面 要怎麼做出對社會重大貢獻讓罪刑減輕呢
重點在於修復式司法之進行,讓死緩犯對受害人家屬有贖罪的機會(家屬願不願給機會是 另一回事)
※ 編輯: shaojun (1.174.120.50 臺灣), 01/26/2024 09:56:20不就是想拖兩年 等社會情緒降溫再減刑的策略而已
台灣的法律 從政府 到人民都是參考用, 人文素養才是
國家最大問題
我覺得無期要有不得假釋的規則就是了
根本浪費社會資源
殺人償命 直接死刑 沒有任何翻盤機會的死刑 麻煩請直接執行
死刑在台灣的用途是紓解民意,不會有人在乎的
確定要殺了還評估三小
別再扯一堆神經病的理由了 無期徒刑花的還不納稅人的錢= =
犯人現在還被考慮人權 不能吃太爛呢= =
有沒有想過這樣對受害者家屬是多大的煎熬= =
你繳稅還養那些垃圾
會變成無限死緩 因為每個死刑犯關到最後都很平和
犯人贖罪也只是犯人自己心裏得到安慰 自己爽而已
受害者家屬都失去了 要你贖罪有啥屁用 判死刑直接斃了
比較給受害者家屬安慰啦= =
一天到晚考慮加害者的人權 怎麼都不想想死人的人權 死了活
該喔
修復式司法又不是犯人和護航者的自以為讓步而已 如果受害
第四審不用講得那麼拐彎抹角
者不原諒 社會不信任 加害者沒自己贏得重回社會的條件
那修復式司法是偽善的
無限延期等於要花錢養垃圾耶
沒死到法律人和權貴什麼都好說
死對人了就算不死刑,整也整死你
講白了人權團體就是假聖母 死刑也違法人權 終生監禁不得
這算四審嗎
全體同意就太扯了只要有一票是贊成廢死就養一輩子吧
假釋也違反人權 裡面待遇太爛還是違反人權
這個制度最可笑的是 居然使用關在獄中的表現來決定生死
而不是當時這個犯人所犯下的罪
就很噁心的聖母 死了受害者彷彿活該死了 沒辦法親自抗議
以真葉青司這個大規模殺害的案件套進去就會顯得更可笑
對贊成廢死的太有利,一票無敵制
真心要贖罪就用命贖啦 反正都是假惺惺而已
然後法律人只會跟你講法盲閉嘴
好像沒有提到延長是否有上限,那我覺得會變成推文提到
死了就是活該 我們該保護好活著加害者 每天問候有沒有
吃飽飽睡暖暖 這才是人權精神
的因為投票問題而一直自動延長,反而更糟
城中城縱火案那個犯人台灣就沒判死刑 最高法院就說 不是有意
所以不判死刑 無期徒刑定讞了 那件事情死的人不算多嗎?
殺人的有什麼資格談人權
沒辦法有的人就是越跟民眾反著來,他們就越起勁,這樣好
顯得你們都不懂就我最懂
假釋??那還不如學台灣判了不執行 至少不會放出來
殺警的年紀最大的死囚犯也沒悔意 到現在還在聲請釋憲
主張死刑違憲 到底有幾個死刑犯真心有悔意的阿= =
無期徒刑還能假釋根本打假球
為啥要死緩,罪行會因為過了兩年就減清嗎?
又再納稅人養罪犯的神邏輯
說真的,我其實有的時候不太懂“看他之後的態度”放
在死刑犯這種重大罪犯上有什麼意義
之後的態度再好 死掉的人也不會復活啊
除非每個罪犯能關一輩子不然你不讓他在獄裡改變出來
還不是造成問題
修你個老母
好不好根本沒意義
有些假聖母只要人判了死刑 就彷彿死刑犯是最可憐的 要替他爭
我是覺得死刑犯能放出來唯一條件只有受害者復活
取啥的= =
我記得之前有個撞死律師的一二審神速判死到最高法院
才被擋下來不然又要失去一位寶貴的殺人犯
但都判死刑是在可憐三小阿
看有沒有悔改的這種事情,我覺得只有罪行沒那麼重的
犯人適用
死刑緩刑只是讓他繼續在牢裡為社會付出而已 保護勞動
與研究 不可能放出來的
比只是關到死好一點就是了 至少能加重
我是挺討厭因為有教化可能 就不判死刑 尼瑪的。
看態度減少刑罰是給予罪犯願意改過自新的動力啦 只是
好了啦 說納稅人養罪犯的邏輯就可以不用聽了
前陣子的少年殺人犯八成最後是 受害者死了就活該沒人權
如果他真的永遠不出獄 那死刑要不要執行我覺得沒差
既然都知道監獄不夠了幹嘛不通通執行
這個方法真的適用所有類型的犯罪嗎? 我很懷疑
如果不得假釋的無期犯人還敢殺害獄友或管理員,那就直接死
刑,反正他不可能悔改了
而且現在死刑執行完全由行政機關決定也很奇怪啊
還留著佔位子不知道在衝三小
就只是拖時間 而且針對死刑才有特權讓人覺得其他犯罪沒特權
更不要說無期現在已經是保底25+了
本來就不該通通適用 思覺失調那種還有可能改過自新喔
可惜這種連精神病院也不可能永久關著
那不如直接死刑,還要等他多殺幾個才判死,我覺得太
離譜了
畢竟醫院又不是做慈善 給你住免費的
放出來是要多抓幾個交替嗎
這在說啥 你從一審到定讞都多久了 還要死緩喔
針對死刑有特權我倒是沒什麼意見,畢竟死刑一執行就
死無對證了,仔細一點好
九成民意支持死刑有他的道理 法律人只會裝沒看到
死刑行刑權,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40年內不行使而消
滅,但因故不能開始或繼續執行時,最多延長4分之一
,到50年。
現在判死又不是都是有爭議的判死 還在死緩拖延時間三小
現在判死的都是直接看到殺人了 又不是找不到證據證明......
台灣現在反應大希望直接判死的 基本上都沒有爭議吧
假議題 死刑跟無期根本是非同等刑罰 故意混淆在一起
再來說不能不給假釋
減少刑罰比較容易悔改(X) 比較容易結案(O) 增加kpi
裝乖騙子就可以活下去?
媽的就是不想判決在那邊拖阿
把死刑犯拿去試藥或解剖更好,反正待在牢裡也沒啥貢獻
遇到問題就喊法盲閉嘴就對了
如果是那種罪證非常不明確非常難判的就算了
自己都說人治惹 講再多沒屁用!
拿去解剖也太恐怖了吧…
被考北到半死的通常就是明確到不行還在那邊該的那種
立委只關心換臉其他隨便
台灣不早就實質死緩了?死刑在案的都在等司法救濟啊
這個制度煎熬的不是死緩犯 而是受害者家屬
只會講死刑沒效果 有沒有想過是因為你判了不執行的關係
那誰會怕?
無期不一定25年就一定假釋喔 像張錫銘就被瘋狂駁回 最後
又回到人治
沒意義 只是讓受害者家屬績效被折磨而已
我怎麼覺得無聊的藉口一大堆= =
先把你家人殺掉再來跟你懺悔我反省悔過了有屁用
受害者家屬就只會繼續被凌遲 看不到死刑執行
啊 我覺得每隔幾年就要再審一次這個案子很消耗資源欸
而且這個做法說要看受害者被補償的成果 又不是受害者
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的理由更智障 分開關是不會喔?
跟親屬都想這樣綁在這件事上面 每隔幾年就要再被這件事
打擾
管理員要做這個就要有覺悟了
死刑都經過司法判決了 還要再搞個制度意義何在?
限制人身自由也是剝奪人權 應該廢除法治
另外 死刑犯在監獄裡面是不能勞動的 所以指望他有什麼貢
獻根本是屁話
死刑犯唯一能做就是在房間裡等死
拖越久只是造成社會負擔越大而已
「態度與表現? 懂了懂了。謝囉嘻嘻♡」
法庭真是高大上 能決定要不要給死刑犯贖罪機會喔 家屬不願呢
罪證確鑿就是斃了
應該改成不能假釋
這樣怎麼給被害者家屬交代?
證據確鑿的 例如明證事證有影片有多數目擊證人 酒駕撞死
人那種 直接死刑就可以了
對罪犯百般呵護 那對受害者家屬的補償足夠嗎?
酒駕撞死人又不賠錢的 真的應該抓去槍斃
推文萬年殺人償命說,真不知道這些人怎麼看到現在法律
一堆殺人不償命的方法。魏應充用地溝油到底要不要判死
啊
其實就算要廢死也要有配套阿 吵了10幾年配套也不出來
只是單純沒有配套就是廢死當然反彈大啊 現在就用拖的
過失致人於死者 雖然是過失 但畢竟是剝奪人生命法益 沒有
「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無異於賦予他無限自由、恣意妄
為」,在監獄裡的無限自由比在外面的自由更多對吧?
進行修復式司法 一律判五年以下 這才是太離譜了
單獨關在一個3坪的小房間 這樣叫自由嗎 我不覺得
法治國家是國家依法行政 有法不遵 硬要各種巧令名目 拖
不執行死刑乾脆就直接放出來
「甚至賦予他殺害任何一位獄友或管理員的權力。」哇靠
,滑坡滑起來。這不就你們這些東西常靠北讓重犯殺人犯
重投社會後肯定會再犯事再殺人一樣邏輯?他留在監獄都
會殺人了,那他馬還放出去?
很多人是不是把北歐的監獄自動套到台灣監獄了
這樣好了 那就讓他又生又死 如何?
好 一律把死刑犯焊死在一個鐵盒裡再埋起來 永遠不打開
怕他在監獄殺人就永遠關獨房啊 這個制度根本只是拖時間
看起來很高機率會給被害者家屬二度傷害
不管,唯一死刑
挖牽拖地溝油耶。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有些人的尺長
到會牽拖地溝油,有些人的尺只關心殺人犯,誰比較有問
題大家很清楚對吧
覺得人權團體很可笑是監獄犯人爆滿卻沒人喊話要改善,反
倒是廢死這種聲音喊超大
其實一直有喊要改善監獄環境 所以你沒發現法官能不關就不
關 能緩刑就緩刑嗎
因為現在監獄就是嚴重超收 也沒辦法蓋新的
台灣人個性 沒辦法配套 只知道廢死是終極目標
於是馬上廢死 馬上開始喊自己是先進國
就和流浪狗0撲殺 一鍵達成一樣 現在流量狗幾萬隻了
開始傷害我們台灣原生種了 沒人吭聲 媽的一票智障
龜山島沒住人蓋龜山島啊 又沒人會去抗議
就像動保法不能安樂死野狗,狗抓到沒地方收容只好再丟回
去野放,完全是為了滿足少數人讓社會大眾承擔的後果
不重要
龜山島不給人住原因是什麼你不知道嗎
台灣連貓狗都無法安樂死了,全台十幾萬隻流浪狗,還有
無數餵食癖患者,雖然是一樣無藥可救
扯到流浪貓狗就多了
只會模糊焦點
所以就是搞廢死有選票,蓋監獄沒票決定政策
乾脆直接開一個評審團投票,看這人對社會有什麼貢
獻有多少價值,來決定要不要死刑好了。
沒壓榨完最後一點價值可是不允許隨便死去的。
然後劊子手月薪現在的兩倍應該有不少人願意啦,至
少我超願意
死緩對面玩很久了,到最後就是給權貴一個後門而已。死
刑犯跟個沒事人一樣出來繼續殺人,要不是搞的太過火了
還沒人敢動他。
能夠成為死刑犯的是能夠有什麼貢獻?不就想拖到沒新聞
了再偷偷改無期,期望死刑是民粹,一直跳腳不要死刑何
嘗不是另一種民粹?
死緩要幹嘛 拖到廢死正式實施喔==
我好奇問一下支持死緩和支持廢死的差別在哪啊?
死緩誰養,人民的納稅錢還是廢死團體出
期待死刑犯對被害家屬有贖罪機會?WTF?被害家屬只希望殺
人者償命,可以看看新北被割喉學生家長的公開信。
廢死團體哪天會出錢出力養殺人犯的後半生再來跟我談
死緩
這東西搞出來就是全員無限期死緩 現狀不滿實質廢死
的也不會有任何改變 至於說人治的部分也是變成委員
會人治而已
對犯人這麼好有嚇阻犯罪嗎
說不得假釋的無期會賦予殺人權力 滑坡太離譜了點
關押的方式夠不人性化就行 24小時單獨關狗籠餵食你
哪來的自信殺獄友殺獄卒
現行法律沒辦法24小時單獨關押跟狗籠餵食 除非修法
另外你要殺管理員機率低到不行 因為你沒勞動的情況根本拿
不到任何兇器
決定要殺了還評估根本把人當白癡 就是不想執行想拖而
已吧
抄佛經算不算對家屬致歉?
青葉真司不應該判死刑,應該判火刑,槍決都太便宜
他了
死緩參審制就是給廢死手上拿槍幫兇手朝受害者家屬多開
兩槍
建議使用轉輪射飛鏢決定
法律人怎麼有這麼多花樣保護加害人= =
"賦予他殺害任何一位獄友或管理員的權力"是三小 幹
勒
就是不想執行死刑才設的制度
想碰的人選不上,給你參考
死緩參審制感覺有點意義 無期本身確實就對獄政很不健康
這不叫保護加害人 而是合理化加害人的刑罰
以死刑來說 被判死刑的人他只是不斷地等著死刑到來
無期的人則是永無天日的在監獄中生活 這些人都不會對獄政
乾脆看他對死者幹了啥,原封不動往他身上搞一次,沒死
就無期,死了就死了;還比較實在,就是會被嘴不人道
有所貢獻 也失去懲罰的意義
強姦殺人犯你是要找誰去強姦他....說起來很容易啊
聽起來很有道理可是台灣人不喜歡這麼複雜
你要嘛就是盡快執行死刑 要嘛就是要他能在痛苦跟懊悔中
在監獄反省同時用餘生貢獻他的勞力 問題是在要怎麼做到這點
支持死刑是民粹? 那公投不是民粹嗎 說到底就是怕丟選
票所以沒廢死 才搞到不執行死刑 現在關了十幾二十年的
死刑犯不就是不可假釋之無期徒刑犯有你說的獄中殺人嗎
我這邊的意見叫民主 你那邊的意見叫民粹 懂?
既然是修復,怎麽不讓受害家屬決定?説了半天,就是自以為
是的鄉愿式正義,受害人有緩兩年死的機會嗎?
司法只能修復社會秩序 沒辦法修復受害者的心
認為司法應該為受害者服務才是鄉愿的想法
要是受害者也有這兩年就好了呢
這跟目前現況有什麼兩樣?現在一堆死刑定讞還是一直拖
下去
其他等級的犯人就算了,死刑犯對於獄政和社會的貢獻,
我想沒甚麼人在乎,而且這種所謂貢獻在犯人所犯罪行面
前根本微不足道。常說凡事需要取捨,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
獄政的貢獻指的是能否讓犯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你說不包含死刑犯是因為你以為只有自新的部分
實際上死刑犯除非你盡快死刑 不然拖的那段時間就跟無期一樣
犯人沒有希望 也不會有心理折磨 當然也沒有生理折磨
說穿了心理折磨是獄政中很重要的一環 只是限制自由 人是會
出現了,將「想罪犯罪有應得」潑成是「司法應該為受害
者服務」,我說是服務那就是服務。
習慣的 屆時就不能算是懲罰了
大哥,活著沒有希望也是一種心理折磨啊
你是真的關心犯罪者受到的懲罰 還是你在乎的是字面上的懲罰
你要的是「關20年」「關到死」「一槍斃命」 還是更細節的
獄中怎樣的作法讓犯人感到痛苦感到後悔?
不能算懲罰?哪個人天生是想被關在籠子裡的?
那你去跟犯罪心理學的大師們講吧 獄政都是他們主導的
廢死仔要的是「廢除死刑」「死緩」「除罪化」 還是更
細節的?
你怎麼跳針到廢死去了 這邊沒有要廢除死刑啊
講的是怎樣才能給超長刑期的人更合理的心理折磨
就像刑求一樣 亂打一通跟放一堆專業剪刀鉗子鐵鎚在你旁邊
造成的心理壓力是差很多的
說真的 把一個人關在三坪不到的房間裡一輩子 本身就是一
個很大的折磨了 當初武漢肺炎居家隔離7天就差點逼瘋一堆
人
訴訟都卡這麼多年給牠苟延殘喘,還要再送兩年喔?
原來是全員一致特別考試啊(?
還能假釋? 不如判死關著不執行對其他人還比較安全
每次提到死刑話題怎麼一堆人這麼激動,深怕自己沒
馬上表態就是聖母嗎ww
最高法院的判決可以這樣隨便修改的喔?
其實也不用那麼麻煩恢復腰斬或是車裂就好
台灣都三級三審制了,加上更審可以拖過好幾任法務部長我是
沒什麼必要再加個死緩
^覺得
4
[問卦] 台灣是不是在死刑前要多一個死緩?死刑緩期執行,簡稱死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特有的刑罰,屬於死刑的一種。 死緩是對罪行足夠死刑者,在判處死刑的同時給予兩年的緩期。 期間,受刑人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則自動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 則減為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經查證屬實,則執行死刑。 ----3
[問卦] 為何死刑執行不能公投?如題啦,每當我國發生重大社會案件 例如最近的新竹縱火案 民意時常沸騰要求對嫌犯執行死刑 可是,按照目前的氛圍,除非嫌犯真的窮兇惡極到罪無可赦 否則案件送到承審法官手上,往往不易被判死刑6
Re: [新聞] 連結曝行蹤!她點開「定位洩漏」遭殺害為什麼要譴責? 「死刑緩執行」是阿共特有刑罰 簡稱死緩 只要2年緩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 死刑就能減為無期徒刑 換句話說 就是嚇嚇你4
[問卦] 判死刑緩刑2年 ?這制度好嗎?最近看YT對岸影片 第一次聽到判死刑緩刑這名詞 原來對岸獨有刑法 死刑分為兩種 死刑 立即執行 源自古代就是斬立決 死刑緩刑2年 源自古代就是斬監候X
[問卦] 死刑緩期執行是否可行呢?死緩是對罪行足夠死刑者,在判處死刑的同時給予幾年的緩期。期間,受刑人如果沒有故 意犯罪,則必須減為無期徒刑,這樣不是對人權保障比較 好呢? --1
Re: [問卦] 大陸死刑執行快反觀台灣中國還有獨步全球的"死緩" 被判死緩兩年內沒有犯罪得改無期徒刑 有背景的一樣不會死啊 --- (恕刪) : : -- :
- 中國有一個制度叫死緩 其實還蠻特殊的 死緩在獄中表現良好, 可以降為無期徒刑 感覺中國可以利用這個制度, 逐步走向廢除死刑 有沒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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