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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因法律新規定,退隊吧!

看板C_Chat標題Re: [閒聊] 因法律新規定,退隊吧!作者
LAODIE
(老爹)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0

※ 引述《outsmart33 (outsmart33)》之銘言:
: 今天在X aka 上看到的極短篇小說
: 內容是跟法律新規定相關的退隊流故事
: https://x.com/yabusi3/status/1941321703805813073
: “戰士,我要將你從隊伍中除名。”
: “...我?”
: “為什麼?!你瘋了嗎?”
: “魔術師,你也被除名了。”
: “咦!?”
: “……新法案規定,組隊接受委託時,報酬會被加徵稅金。所以,從今以後我們就會以「: 在迷宮裡偶然巧遇的冒險者同好」的名義來合作了。”
: “也就是我們要利用法律的漏洞來攻略地下城……”
: 怎麼感覺好像似曾相識
: 泡泡浴不是違法的性交易
: 而是自由的男女一見鍾情兩情相悅後的擁抱
: 自然無法可罰捏
: 近年退隊流作品多如過江之鯽
: 用節稅手原因的退隊流還是頭一回
: 大家挺有創意的捏
: 一起來看看吧

之前在角川網小還是成為小說家裡

看到的一篇也很好笑

一時之間找不到 不過內容大概是

隊長:

魔法師 你被逐出隊伍了

魔法師:

為什麼 我們不是合作的好好的嗎?

隊長:

你這白痴 你魔法師執照今年就過期了

而且沒在時限前去申請展延

重花一年去考照吧 你的位置先保留一年

一年後沒重考到證照 新來的替代人員就轉正

然後正篇就是魔法師考照內容XD

不過沒看完 不知道有沒有考到照

這故事告訴我們 記得注意執照年限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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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ex07/05 15:37中華電信表示

EMIRU72007/05 16:54覺得這才是真正常發生的退隊流

your02507/05 17:00現實太可惡

lucky041707/05 19:15這個非常合理 有書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