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母倒下了 男闖人家脫褲洗澡…姊悲吐真相
大部分的精神病患並不具有攻擊性,只是有幻想、幻聽,讓他們分不清是幻覺還是真實。關於目前政府對精神病患的醫療照顧,跟在醫院服務的朋友討論後,引述朋友的回覆,提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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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通常衛生所有列管,如果沒有,可以報警由警消送醫強制治療。
若經醫師診斷為思覺失調症,可申請重大傷病卡,醫療費用上有補助。社會局可協助安置,但不一定全額減免安置費用,要看病人名下或其監護人名下總財產是否符合現行規定。但這一切的申請須有親人主動提出,新聞裡提到「父親不管他」是一個重要問題。
他如果生病多年,一直由母親照顧,應該是有在長期就醫和領取補助的 (不過新聞裡沒提到,不曉得有無)
沒人盯著吃藥遲早會出事。
此類病人其實大多無害,周圍環境其實反而對他們很危險。最好還是要就醫,長期服藥治療
若父親不管,其實可報請里長及當地衛生所介入協助,里長可協助轉介社會局,公衛護士可介入轉介醫療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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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案例,是母親捨不得送醫管理...
推。讓需要幫助的人參考
這類病患如果沒有攻擊人的話,衛生所 警消也無法介入
但是他有裸露的行為,也不能介入?
也只能等悲劇再發生才來罵吧,什麼時候牙起來誰也
不知道==
裸露 偷竊 騷擾都沒辦法強制介入送醫,要有明顯的傷人或
是自傷,警消才能介入,之前有案例,警消怕被告不敢扛責
沒辦法介入的話滿麻煩的 難怪很多時候發生事情沒辦法事
先預防
都要出事了才要預防,一直重複悲劇....
相信大家有看到屏東莫名一個男性就亂棍打死老翁了
雖然大多時候都無害 但是發生有害都很大條阿
以前精神病患者家人的處理方式大多是關在家裡但是因為現在
人權的問題不可以這樣但是送去機構的不是捨不得是因為收費
無法負擔
有的不是捨不得
推這篇,其實很多案例都是親屬不管或不願送機構療養
不一定是精神疾病,自閉症也可能會如此
爆
Re: [問卦] 思覺失調症病患直接處死很難嗎我是家暴中心的社工 . 對於s9451002tim的遭遇,我只能說遇到精障真的就是這麼辛苦,這段路辛苦你了respect 。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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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新北市國?新北市警察國?無重大八卦請勿使用此分類,否則視同濫用爆卦鬧板(文章退回、水桶6個月) 未滿30繁體中文字 水桶3個月 以下為發生在我朋友身上的真實案例,歡迎查證。 現在政府號稱注重人權,新北市政府權力和新北市社會局的權力凌駕人權,權力大到 令人驚訝!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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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情報] 支持精障者持續保有重大傷病優惠連署作者: mhbp (huang) 看板: SW_Job 標題: [情報] 支持精障者持續保有重大傷病優惠連署 時間: Thu Aug 27 15:38:51 2020 民國八十三年七月十九日通過的「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6條,保險對象領有重大傷病卡者免除自行負擔費用,其制定理由為「一、因重大傷病(以下略),不易產生醫療資源濫用情形,宜予免除部分負擔。」。而健保基於社會保險的目的,即在於保障人民免於因疾病,而陷入個人及家庭的經濟危機。 慢性精神病屬於三十大類中的第六類重大傷病適用範圍,是項醫療優惠措施,是精神病患及其家庭最基本的安全守護,不僅僅是經濟的支援,更是提升其就醫的動機與意願,吾人認為其為廣義上社會安全網的基礎網目之一。倘若輕言取消,將更造成已然漏洞處處的社會安全網更大、更深之破口!6
Re: [問卦] 家裡有需要長照的經濟壓力(認真很多時候政府法規就是這麼賊 一面跟民眾說可以申請,可以服務 一面懲罰醫療業,只看%數強制懲罰 所以大家都在防衛(無論醫療和民眾) 巴式量表通常需要醫生看診一段時間,但醫師也怕被告,所以丟包您去804不一定真的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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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精神衛生法三讀 強制住院須法官裁定、不有沒有專家可以來解釋一下 看不懂這法案在修什麼 真正的意涵跟目的是啥? 是想讓法院多參與精神病患的強制住院審查嗎? 是希望法官可以多了解精神病人? 但真正的問題在前端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