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明年元旦起科技執法再加兩個
https://i.imgur.com/L3E1CZk.jpeg
中山東路 中北路口
對就是那個爛橋
這個路口真的很可怕
元旦起要是不讓行人會抓了
還有就是不按標誌走的也抓
超速 不是很理解那邊能開多快
另外一個是高鐵北路跟青埔路
這我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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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北路跟青埔路,猜大概就轉向華泰的那個路口裝吧?
以中山東路雙向而言,汽車上橋跟下橋都是禁止左轉
部分下橋的汽車會違規左轉進中原
最可怕的是中山路光南那個路口,沒有紅綠燈但是有取締
未禮讓行人(抖
所以要讓行人阿?
無敵星星的行人
去年我寫信去市民信箱,建議光南那個路口設置紅綠
燈以免有行人過斑馬線讓不讓的爭議,被打回票說兩
個紅綠燈號誌不得過近,那裡的號誌標線根本就有很
大的問題
無法理解桃園市府的交通科的腦袋
應該取消那個路口跨越中山路的斑馬線,旁邊兩個路口
都很近且有號誌管控會比較安全。而不是每個交叉都斑
馬線紅綠燈設好設滿,對行人用路人都沒好處,徒增風
險
或是保留光南前的那個斑馬線就好,裡元化路口比較遠
,車子較有反應時間
最理想是簡化路口讓和平街不能跨越中山路
同意樓上所說,印象中遠古時期是沒有那個斑馬線的(
如有誤請指正),但可能因為太多人貪圖方便都這樣走
,反而就畫了斑馬線直接就地合法
本來就要禮讓行人,落後要命的人民法治習慣
禮讓行人沒問題,不到五十公尺設置三個行穿線很有病
吧
難道要行人走50公尺才能過馬路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就是這麼不近人情
有什麼事情覺得有奇怪就寄市民信箱,可以改就改,
不能改就摸摸鼻子遵守,大不了覺得奇怪就換別條路
走吧。行人本來就應該讓,但用路人都希望他也是守
規矩的行人,都應該互相尊重。可是騎車開車時都還
是要讓一路玩手機慢慢過馬路的行人先走,內心有無
限OX也只能吞了。
走個二三十公尺過馬路很正常吧,難道市區要每十公尺
設一個紅綠燈?
一面看手機一面過馬路怎麼了嗎?又不是站在路上
反倒是開車騎車的綠燈了還在滑手機更多
樓上說的好
有紅綠燈的過馬路滑手機當然是沒差,只有斑馬線但
沒紅綠燈的,行人邊滑手機邊”慢慢”走斑馬線,如
果這樣也是很妥當,那我在當行人的時候還真的是太
保守了,不再回覆感謝指教
中壢真的越來越多低端流入
獎滑手機真的有夠莫名的 沒滑也不該在馬路上跑好嗎
張善政在桃園劃了一堆智障標線,科技執法和檢舉變多
然後自己不住桃園,呵呵
過馬路就不應該一直滑手機
划手機是剛好而已,救護車還要等我慢慢走過斑馬線
台灣行人根本不是皇帝,而是上帝等級了
客運從中原門口到陸橋600公尺塞起車要25分鐘 比走路慢 悶
但只有中原國小那段有人行道,兩旁商家都停滿機車再加
上併排違停,行人都被迫走上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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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台中目前共76處科技執法在臉書社團看到的,自行查證,在台中市政府交通警察大隊看到發布訊息, 9/5起生效,目前共有76處(含高鐵、快速道路等),取締部分除了 超速外,闖紅燈、未禮讓行人(部分),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跨越雙白線及未依 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這應該是未在左或右轉專用道轉彎,或是在轉彎專用道直行, 另外有六處處抓違規停車的,豐原火車站、高鐵烏日站、英才學士路口、4
Re: [新聞] 還我路權!警政署:只要不讓行人 不論政府不是很會科技執法, 為什麼不在各大主要路口設立科技執法, 只要不讓行人,就直接舉發了。 還要行人檢舉, 要行人綠燈過斑馬線時,拿著手機攝影,![Re: [新聞] 還我路權!警政署:只要不讓行人 不論 Re: [新聞] 還我路權!警政署:只要不讓行人 不論](https://i.imgur.com/ZGzxwgNb.jpg)
[問卦] 為什麼路口不裝科技執法專抓不讓行人?剛剛看到一個數據 說交通安全月,行人違規數量遠大於汽機車不讓行人的數量 這種垃圾數據虧執法單位做得出來 我在我家大馬路口的斑馬線錄,不讓行人的垃圾汽機車一小時內沒30件以上的話, 我跟交通部長姓啦,還可以順便改名叫八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