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112年公務人員高普考正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
有點好奇,有些人後面寫說【自願放棄分配名額】,
這表示他是放棄錄取資格的意思?
另外,有些類科假設招8名,但出現的人數只有5名不到,
其他三人也是放棄錄取資格?
※ 引述《ladodo ( )》之銘言:
: 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
: 一、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實務訓練機關之結果
: (以下簡稱本項考試分配結果)詳如附件。
: 二、為配合公務人員考試分配結果通知電子化作業,本項考試分配結果採「下載電子文件
: 」方式辦理;經同意以電子文件方式傳送報到通知者,除因不可抗力事由者外,以考試錄
: 取人員登入分發機關公告之資訊系統時,發生送達效力。前開考試錄取人員應於公告分配
: 結果之次日起3日內,依其前於選填志願系統修正後之認證密碼登入本總處「公務人員考
: 試錄取人員個人服務網」(https://exam.dgpa.gov.tw/exam_personal/system/login.as
: 文件,未依期限進入者,除因不可抗力事由者外,將自公告分配結果之次日起第4日發生
: 送達效力。
: 三、正額錄取人員請依所分配機關洽詢報到等相關事宜,有關報到時間部分,說明如下:
: (一)所分配擬任職務為現已出缺者(用人時段為現缺),應於通知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
: 向用人機關(構)學校報到,並以實際報到之日為訓練開始日期。錄取人員可逕洽用人機關
: 確認報到事宜後至機關報到接受訓練。(註:15日計算方式,期間適逢假日照計,末日為
: 假日則順延至上班日)
: (二)所分配擬任職務用人時段尚未出缺者(其他用人時段),則由用人機關(構)學校於
: 擬任職務出缺後,再行通知錄取人員於指定期限內前往報到接受訓練。
: (三)如有不可抗力或其他重大事由,擬申請延期報到者,應於通知送達之次日起7日內
: 向用人機關(構)學校提出,經由用人機關(構)學校准予延期報到者,得於准予延期通知送
: 達之次日起30日內報到。
: 四、本項考試廉政類科(含法律廉政、財經廉政)錄取人員,實際報到實施實務訓練日期
: ,將由法務部另函通知。
: 五、相關網站:
: 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正額分配結果
: https://www.dgpa.gov.tw/uploads/public/112-1/112EXA31M.html
: 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正額分配結果
: https://www.dgpa.gov.tw/uploads/public/112-1/112EXA41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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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放棄的大多是重榜
就是放棄錄取,沒報到
多的是考好玩的
跟之前台大醫學系還重考台大醫學系的那位神仙一樣,實力
強就每年考試每年上榜,直到上到自己喜歡的單位為止
出現不到人數的應該是不足額錄取
有填自願放棄,不然會自動分配,放棄報到是分發完不去報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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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109年公務人員高普考正額分發結果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 維護單位: 培訓考用處第二科 | 公告時間:109.11.06 一、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實務訓練機關之結果 詳如附件;另本總處於109年11月6日將分配結果通知委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局22
[情報] 109年公務人員高普考 分配結果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 住大家都分到自己想要的缺 --21
[情報] 111年高普考正額錄取人員清冊111年高普考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實務訓練機關清冊 111高考 111普考20
[情報] 109年高普考正額及增額錄取人員相關注意事項(附件檔有高普考正額單位) 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正額及增額錄取人員相關注意事項 觀看數:2129 | 維護單位: 培訓考用處第二科 | 公告時間:109.10.06 一、正額及增額錄取人員應注意事項,請分別參閱3
Re: [請益] 增列、正額錄取與增額錄取一、正額錄取vs增額錄取 法規上的含義 (放榜前增列性質=>正額錄取名額) 1「正額錄取」:依用人機關年度任用需求決定(參考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 2「增額錄取」:視考試成績增列。(參考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 3 再加上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4、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處理要點、公務人員考 試增額錄取名額處理要點、(經驗談...)2
[情報] 110年高普考正額分發結果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 一、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實務訓練機關之結果 詳如附件。 二、為配合公務人員考試分配結果通知電子化作業,本項考試分配結果將採「下載電子文- 公告時間:109.12.24 一、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同分正額錄取人員、增額錄取人員及各 年度正額申請補訓人員、增額申請分配訓練人員分配實務訓練機關之結果詳如附件;另 本總處於109年12月24日將分配結果通知函委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局,以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