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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高考刑訴解題書推薦

看板Examination標題[請益] 高考刑訴解題書推薦作者
momog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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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準備高考的刑訴考科

針對解題書

目前有看到兩本

分為:

1.刑事訴訟法實戰解題書(黎律師)
2.紀綱的刑事訴訟法解題書

但1.主打司律跟研所
不知對高考程度的考科是否太深?
2.則比較針對高考 除了這點找不到甚麼好或壞的部分

想請教版友以高考題目來說
是否上述兩本挑一本就好
還是有其他課本好推薦的?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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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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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vvine03/04 21:32只推黎,各家學說的精華都濃縮得恰到好處,根本佛跳牆

louis1181103/04 22:27言頁的書也不錯

momog03/05 10:19感謝回覆喔

Kamehame03/05 12:59想推Jango 真的很不錯

gogo8d03/05 17:53黎的學說實務真的整理的蠻好的,很推

sinksink03/05 21:37本來不想公開推文只私訊原po,但想了一下,雖然未必救得

sinksink03/05 21:38到人反而先被潛水眾酸死,但還是來不推一下紀綱的書

sinksink03/05 21:38就取材對象來說紀的比較接近非司律難度應有的程度

sinksink03/05 21:39但是像2021年版我這幾天剛看完寫了一下註記在書上,就有

sinksink03/05 21:40三十幾處待補充沒寫到關鍵理由或是有錯的,比如說245偵

sinksink03/05 21:40查不公開n年來考題重點都不在刑訴破條文,是在偵查不公

sinksink03/05 21:40開作業辦法,而其中一題在瞎寫刑訴不知寫啥,一個是根本

sinksink03/05 21:41瞎了眼了沒看到該辦法是公開或揭露,在那裡公開揭露個三

sinksink03/05 21:41小,那一題只有高點網路上的解答是對的,公職王的也是瞎

sinksink03/05 21:42到只寫該辦法有給不特定沒看到也含特定人的…

sinksink03/05 21:42像告訴乃論有幾題在嘴告訴不可分的客觀方面,不曉得他老

sinksink03/05 21:43人家為啥特別愛好那個怪判決講裁判上一罪這時非一訴訟

sinksink03/05 21:43花滿堂法官的書上明明有寫實務在裁判上一罪想法有點亂

sinksink03/05 21:44當然我知道酸這麼多,愛信紀綱神話的還是會信啦就信徒咩

sinksink03/05 21:45而不管是jango或是黎的解題書都幾乎沒錯值得推荐

sinksink03/05 21:48像緩起訴那題是陳運財老師的題目,有興趣的可以上他實研

sinksink03/05 21:48不曉得在瞎寫啥,且不言程序方面有啥問題,那裡的理論是

sinksink03/05 21:49要戰一般預防跟特別預防,雖然就算陳老師再出大概也不會

sinksink03/05 21:49出這麼舊理論的東西了,最近又不是沒新東西,啊不知道

sinksink03/05 21:50人家考這麼高大上抽象的想幹嘛要裝行解那題就好了寫啥鬼

sinksink03/05 21:50上面少打字,是要講不要裝行就好了

sinksink03/05 21:53像刻意收了兩題條子的考題,那兩題一個事涉警職6一個事

sinksink03/05 21:54涉警職7到底要不要寫甚至順便提到警職法的規定能否為強

sinksink03/05 21:54制處分依據呢,總不可能條子考試故意出跟警職法有關的事

sinksink03/05 21:55實你提也不提就想要在條子考試拿高分吧,這甘有可能?

sinksink03/05 22:00像解題書我通常懶得看筆者自擬,但剛好看到其中一個就酸

addseven03/05 22:01看難一點沒壞處,我主要是看Jango,高考刑訴拿83分,紀

addseven03/05 22:01X那本考前翻了一下覺得太淺了,且同樓上說的有些地方看

addseven03/05 22:01了會覺得有點怪怪的。

sinksink03/05 22:01一下,無效判決這麼基本的問題連寫個80.5決都沒有

sinksink03/05 22:02還有一題解得很經典不知道為啥長跟高點網路解答一樣奇怪

sinksink03/05 22:02那題法警共同被告未分離就直接問的問題,明明是要問未釋

sinksink03/05 22:03582、刑訴287-1 287-2證據能力為何,您倒好極了寫啥傳聞

sinksink03/05 22:03例外,妖壽讚喔這種水準…

aa01081008tw03/05 22:14司律真的很少在推紀綱..但用來考高考是蠻多人推的

sinksink03/05 22:15再酸一個好了,實務不承認非法人團體當事人地位,有二個

sinksink03/05 22:16原因,一個是豪小公訴優先故自訴為例外應嚴解不可

sinksink03/05 22:16一個是說刑訴未如民訴40 3有明文,您老人家倒好就只寫了

sinksink03/05 22:17沒有權利能力就end了,這就很像他老人家貼的那篇心得文

sinksink03/05 22:17如果他沒少講的或沒講錯的你念了也許某年會很高,若否則

sinksink03/05 22:18否,你看了那種心得文就只是來推老師的,相信就玩完了

sinksink03/05 22:27像上面酸到這個還連動到另一題,那題目寫用合夥名義詐

sinksink03/05 22:27卻是以人為被告,一看問合不合法合法才能解下去該題要問

sinksink03/05 22:28審範圍,真妖壽讚寫什麼事涉第三人沒收上訴,你也拜託,

sinksink03/05 22:28合夥就不是法人依刑訴實務不能當當事人依法應以實際行為

sinksink03/05 22:29的人為被告當然合法,再去討論上訴罪是否及於沒收,寫什

sinksink03/05 22:29麼鬼啊名師大人

sinksink03/05 22:49像104年原特那題人家就只是要考個294,那案子是被告出4

sinksink03/05 22:49了,你前面寫一大堆辯護人不到庭強制辯護想幹嘛大人

sinksink03/05 22:57像105年警詢要否迴避也只寫刑訴未明文,可是警察偵查犯

sinksink03/05 22:58罪手冊第5點有寫應迴避,您張嘴信口胡說實務不用是什麼

sinksink03/05 22:58實務?連引註都沒有這可真是u秀的一手

sinksink03/05 22:59反正全書有三十幾處有問題,讀者您要是閒了大可拿去看

sinksink03/05 23:17裡面有一些所謂實務青菜講講你是看了大法官老師的書還是

sinksink03/05 23:18花滿堂法官的?像累犯可否非上,理論上行實務判決也幹過

sinksink03/05 23:18可是花的書上就說應以更正為宜甚至他有問了日本老鬼意見

sinksink03/06 00:01我沒有要自以為自己很行都對都會好棒棒,但冥師是真的很

sinksink03/06 00:02多,問題是酸人要有被告的風險想不敗訴吃刑賠錢,還得

sinksink03/06 00:02像我在書上註明哪些有問題是如何有問題,以免被告時想

sinksink03/06 00:02不起來,之前有篇膽小鬼文不敢講人名,就有人推文三小

sinksink03/06 00:03補習班能出來教的名師哪會有問題的,不要在那裡鬼扯了

sinksink03/06 00:03像志光系統的呂晟以前也酸過林清有搞錯的地方啊,一堆

sinksink03/06 00:04小鬼還不是啥都不明白把林清拜得跟三小神明一樣…

nikysheng03/06 12:52高考難度可以用黎

kuhper03/06 13:13Sink大大很兇但是都有道理XD

GLSJ03/06 13:31想借問司特四等有推薦的刑訴解題書嗎?謝謝!

tttggg03/06 13:45sink 火力十足 ⊙ω⊙

sinksink03/06 14:24四等可以只看那兩本裡比較簡單的東西或是就直接只念強

sinksink03/06 14:24處證據跟程序間的比較、轉換,或是你可以翻五南盧映潔

sinksink03/06 14:25老師與他學生合著的那本,那本大概比較簡單,不過也要

sinksink03/06 14:25翻一翻看自己調性合否,或是學稔那本沒再版的什麼詠康

sinksink03/06 14:26兩人合著的,那本我有考執達員時看過,還行啦,你可徵二

sinksink03/06 14:26手的看看

sinksink03/06 14:33順便陷害(喂喂)學姐好了,以前當名師後來考司法官上去

sinksink03/06 14:33當檢座的學姐,被東海抓去兼開刑訴了,各位東海鄉親與

bettybuy03/06 14:33司特四等直接以三等程度準備比較好

sinksink03/06 14:34其相信冥師,不如相信當過大法官老師助理當得很好的學姐

bettybuy03/06 14:36紀綱解題不清楚,但他被推應該是體系很容易背誦吧,非

bettybuy03/06 14:36司律他的模板很好用;然後林清上過他的正課,真D後悔,

bettybuy03/06 14:36到底為何推他哭R

sinksink03/06 14:39紀的架構是很漂亮沒錯啦,林清有人推大概就教得比較適合

sinksink03/06 14:39簡單腦跟徐偉超一樣啊,像徐很愛瞎解法研所題目年年一堆

sinksink03/06 14:39解錯的人家還是有一堆粉,你咬他?

sinksink03/06 14:45酸的部分有個地方改一下,那題研討會上私問那個,除了高

sinksink03/06 14:46點那部分的寫法外,應該是還要再加上研討會研討跟私問

sinksink03/06 14:46不同,而且叫獸私問與一般人相比若非學術亦無不同…

n633509703/06 15:00看低卡上有人po的紀綱解題書內容 本文意見很草率作結

sinksink03/06 15:03啊對,如果是信奉實務見解一招破不想記一堆有的沒有的

sinksink03/06 15:03高點那本沒再版的睿律師是很適合,不過實務判決考法常

sinksink03/06 15:03常就是一時熱度,要不要背一堆舊東西就各位看著辦…

sinksink03/06 15:04我覺得草率作結主要就實力不夠不知道他二說爭霸真原因吧

sinksink03/06 15:05有的根本沒是非就德美爭霸或德日爭霸,如果要採哪一說

sinksink03/06 15:05要很詳細知道那些說打哪來的然後嘴我國立法例現比較像啥

sinksink03/06 15:05紀綱大人的實力有這麼高段嗎呵呵呵,一般人也只能那樣作

sinksink03/06 15:06結,不然就只能用向來慣用爛招,把學說上好幾說拔一個作

sinksink03/06 15:06結了,攤手

sinksink03/06 15:08像某題考101 2法制題目,你要是實力不夠就只能像紀單寫

sinksink03/06 15:08那個,再來就是德派學說寫太多用德派表,但那年是美日派

sinksink03/06 15:09出的,你用德派表下場就哭哭了,那題應該要用王大鳥或

sinksink03/06 15:09黃朝義老師評論該決議的文章寫,各位看到那題各家用哪種

sinksink03/06 15:10解法,就可以斷定是冥師還是名師了,遠目

sinksink03/06 15:16不想再表了,要是幫他改書改好改滿,沒有謝酬只有結仇

sinksink03/06 15:16那就丟人丟大了…像以前上高點的課嘴許政大學長搞錯他老

sinksink03/06 15:17師的見解,他去找人幫他改書,結果我被他老師林老師懷

sinksink03/06 15:17疑沒事幫他關係不好的孽徒幹嘛,被懷疑我小子當內鬼= =

sinksink03/06 15:19那個決議無是非啊就我國豪小改良當事人主義,比較親美

sinksink03/06 15:20日,而決議跟日美不一樣之處就是還是有叫檢方要調查,如

sinksink03/06 15:20果是日本才管你去死…

sinksink03/06 17:56忘了加表,除了乾寫不公開辦法,照陳運財老師上課的講法

sinksink03/06 17:57最好行有餘力嘴一下不公開的例外很重要的是訴訟權保障

sinksink03/06 17:57也就是要怎樣豪小不公開要多正義多必要多有德性,要怎樣

sinksink03/06 17:58才表得好呢請去上他老人家的課不關我的事(逃走)

sinksink03/06 18:05像294被告出事那題,要是裝水準硬塞覺得這樣對加分有搞

sinksink03/06 18:06頭,就要會跟民訴聽審請求權鬼話一樣的東西,豪小一下

sinksink03/06 18:06為啥辯護人在當事人出4了還是不一定能判,只是他只是個

sinksink03/06 18:07四等尤其是題原4,條文背得起來搞三段論就end不要裝行吧

sinksink03/06 20:39真是表不完,紀綱還好意思只挑軟柿子吃嘴102 13決,他書

sinksink03/06 20:39就很愛一直用,102 13決用被告以外之人的真相沒三小大道

sinksink03/06 20:40理跟101 2決一樣都是因為我國抄日本法抄日本書,日本刑

sinksink03/06 20:40訴就他媽的是被告以外之人啊。而他書上有題被害人的,人

sinksink03/06 20:41家最高院判決103台上1256明明就有補充見解,在那裡挑軟

sinksink03/06 20:41柿子吃,只是會被人看衰小你根本就不懂該決議吧大人

sinksink03/06 20:43而102 13決的論理問題在於,我國法自己立法理由所引判例

sinksink03/06 20:43是跟日本一樣只有審判中才要具結,可是我國就裝行立了檢

sinksink03/06 20:44也要,所以造成傳聞例外跟具結衝突不能解決,最後這樣

sinksink03/06 20:44直接抄這麼徹底就這兩個的歷史都是抄日本之故,其他該決

sinksink03/06 20:44議秘辛請看花法官的書,別聽冥師在那裡裝行鬼扯了

sinksink03/06 20:50酸了這麼多做個收尾,如果練到閒到發慌連早期的司律都想

sinksink03/06 20:51練,可以去找二手書林肯檢座學長的歷解,有一些實務見解

sinksink03/06 20:51有變自己要看著辦,但總是比某些冥師瞎解要有保障得多了

sinksink03/06 21:16還有,早期理解不可分在90年代實務玩到一個ooxx,金台大

sinksink03/06 21:16以前的講義就是在跳針那段歷史,現在不用理解這麼複雜

sinksink03/06 21:17所以早期某些司法官的題目玩不可分玩到走火入魔的就不要

sinksink03/06 21:17看來惡害自己生命了

sinksink03/06 21:33再加酸一下,為啥直接開表102 13決就是抄日本東西?因為

sinksink03/06 21:34這還牽涉另一老梗考題用關係人ok否,黃朝義老師跟其他人

sinksink03/06 21:34見解不一樣的原因,因為日本刑訴就是被告以外之人在那裡

sinksink03/06 21:35run有啥不行用關係人的,可是我國582嘴那麼死卻用了這個

sinksink03/06 21:35日本東西,就是顯現我國立法與實務欲融合多國爭霸造成的

sinksink03/06 21:36體系接合bug…不過酸這麼多還是並非要裝行,只是要說,

sinksink03/06 21:36像林秀雄老師一直叫我考試不能有人格不然會死很慘

sinksink03/06 21:37因為很多學說實務就站在他立場他才不管你條文長怎樣

sinksink03/06 21:37就像刑法的德日爭霸啊幹人家條文又跟我國長不一樣卻要嘴

sinksink03/06 21:38一樣,當然就造成理解上一頭霧水在幹三小啊,所以麻煩

sinksink03/06 21:38各位大人考試不要太好學敏求像老魯我一樣找死,就找本

sinksink03/06 21:39好書認命背一背寫一寫才會快速考上,要求徹底理解就傻了

sinksink03/06 21:41102 13決的背景也可以參考吳院長的文章,因為這東西就他

sinksink03/06 21:41本人寫的,如果知道是誰寫的你不去看他本文意思是三小在

sinksink03/06 21:41那裡瞎猜,那不叫你補叫冥師,別人認真念書在念三小的

sinksink03/06 21:43最近的體系bug是去年二級法制那題107 8與108 1234矛盾

sinksink03/06 21:43那是因為這次日本沒得抄,而德美的結論一樣但證據體系

sinksink03/06 21:44不同,所以大法官老師書上跟吳院長書上採了留美人見解

sinksink03/06 21:44但與王大鳥的見解又不一樣的地方是,以前實務如大法官

sinksink03/06 21:45老師的書跟文就裝勇先講不可以拒絕反詰問,卻採了留德留

sinksink03/06 21:45美的學說源自個人比較大相反方向的結論,所以才會有矛盾

sinksink03/06 21:46感覺,要是刑訴每個都要認真念個why那各位一年也考不上

sinksink03/06 21:46還是拿本好的解題書背一背考上就管他去死比較清心吧…

sinksink03/06 22:32像105台非203考在各類國考共三次,但你要是照貼大庭長

sinksink03/06 22:32見解就蠢了,那只要記結論,因為那是亂抄日本書鬼扯的

sinksink03/06 22:32德國法是直接可向法院告訴,我國是抄日本日本抄法國的

sinksink03/06 22:33日本戰後實務很想補正但又礙於法國基於控制原則的自家

sinksink03/06 22:33理解不能補正,所以才會牽拖德國可補正直接忽略條文去死

sinksink03/06 22:34像洗澡熊大師跟何賴傑老師的見解沒別的原因就德國法長

sinksink03/06 22:35那樣而已,法學教育與國考要求說難聽就法律神教行為

sinksink03/06 22:35好學敏求是有助於寫考卷不用想寫快寫多,但這種蠢行為

sinksink03/06 22:35是絕對不可能一年考上的,各位年輕人千萬別浪費生命

sinksink03/06 22:36上面打錯了歹勢是控訴原則不是控制

sinksink03/06 22:47算了,酸這麼多順便幫大法官老師就推廣一下好了,他在

sinksink03/06 22:48三校有開課麻煩不要都擠去某校造成困擾了,而如果要讓

sinksink03/06 22:48他老人家上課爽度破表把什麼該講的不該講的(喂)講出來

sinksink03/06 22:49有利考試,因為他老人家上課很愛一直點人問問題,答錯沒

sinksink03/06 22:49人會就會拖進度,所以請去上課或旁聽各位一定要把書念熟

sinksink03/06 22:50百問百會這流程快速通關就會讓上課內容破表甚至多加幾堂

sinksink03/06 22:50心情好來的…

ArcaNoa03/07 02:59黎(jango也可以,但我喜歡黎的排版)

sinksink03/07 05:48睡醒再來補酸,為啥酸102 13決被告以外之人是直接抄日本

sinksink03/07 05:49書不是實務問題就長這樣呢,在102 13決之前的實務紛亂

sinksink03/07 05:50是被害人與被害人以外的被告以外之人的論理不一樣,93台

sinksink03/07 05:50上6578例就是這樣,而該決議後也覺得一律不妥才會有那判

sinksink03/07 05:51決,在那裡豪小94怎樣是把當過看過舊見解紛亂的當87嗎

Kamehame03/07 15:47sink大真的很氣XD

sinksink03/07 17:20本來不想繼續酸根本等於讓偷懶速改完書,但是實在很受不

sinksink03/07 17:21了這種水準連我魯非刑法組都不如的人也在當冥師,真是笑

sinksink03/07 17:21死人,像某年四等考概括搜索票禁止這爛老梗,跟高點解答

sinksink03/07 17:22一樣說合法,你老母的要是讓你學生幹司法警察或檢座豈不

sinksink03/07 17:22是很可怕,97台上1509明明就有寫過那種寫法是不ok的啊

sinksink03/07 17:23張口閉口實務,結果一堆瞎亂解的還會有一堆鐵粉,天道

sinksink03/07 17:23酬勤個放屁,只酬有人脈之力的人才真的咧

ptk981110703/07 21:09整篇快被你洗版了

lf2523103/07 21:48希望sink大出解題書

sinksink03/07 22:13別說笑了,我要是強到能寫解題書還混不到大的位子,把我

sinksink03/07 22:14魯當掃地僧?各位如果上述二本不知足就等言頁師出吧

sinksink03/07 22:14他以前也是大法官老師的助理而且常向老師請益問題

sinksink03/07 22:15他理解實務部分一定沒問題的

sinksink03/08 21:12算了就再補一個明顯的錯誤,gps無法依據證據能力為何

sinksink03/08 21:12不管留哪裡的都是主張無證據能力只差在論理不同,最高院

sinksink03/08 21:13那判決也沒有說依158-4就權衡了,您好意思寫158-4權衡就

sinksink03/08 21:13end了,敢情好是想豪小你學生社會科學無標準答案結果死

sinksink03/08 21:13在學者手下嗎?

sinksink03/08 21:23講一句粗魯的如果給158-4權著就過了,那念刑訴念強處

sinksink03/08 21:23念基本權干預的刑訴學者是87智障吃飽太閒去念外國法嗎

sinksink03/09 03:59而102 13決事涉的具結為啥跟德國比較像留德的多半也表

sinksink03/09 03:59呢,有的人像何老師是從文義著眼,有的是像jango桑書上

sinksink03/09 04:00所引洗澡熊大師見解直接提到因德國跟我國偏美日派相反

sinksink03/09 04:00未具結並非無證據能力,再次證明了法務部跟立法院87一堆

sinksink03/09 04:01只會延三代禍害,還有立法前不採學者評論稿制度造成學

sinksink03/09 04:01者習慣出4後看笑話的死人德性,反正認真就輸人生了攤手

cattybear06/05 13:23推薦 許睿元 的 『 許教練 刑事訴訟法 五堂解題課 』,

cattybear06/05 13:23而且 覺得 許睿元 的 影片課程 教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