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討論] 公務員兼任球評遭罰20萬 交警石明謹4點回

看板FAPL標題[討論] 公務員兼任球評遭罰20萬 交警石明謹4點回作者
PSY5566
(心理學潮流哥)
時間推噓45 推:46 噓:1 →:41

先承認沒有英超點

2021-07-21 19:39 聯合報 記者李隆揆/台北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zeEz5Q

台北市萬華分局交通分隊警員石明謹因勤餘擔任足球球評、足協紀律委員,先前遭北市府依違反公務員不得兼任業務規定送辦,懲戒法院今判其降1級改敘,併罰款20萬元,石明謹今晚簡短表示,他一審未有言詞辯論、無法詳細說明,將與律師團討論並上訴。

懲戒法院判決今天下午出爐,石明謹正在愛爾達電視台轉播足球賽事,他在晚上7時許休息時間抽空回應。首先是一審他沒有言詞辯論,法官只能看書面資料判斷,他將與律師團討論並上訴;第二是8年擔任190次球評,換算1個月不到2次,不認為這是具有「經常性」的業務;第三是283萬餘元的報酬,收入多寡跟有沒有違法是兩回事,「我有這個價碼不代表違法」。

最後關於民眾觀感問題,石明謹說,回首過去十年擔任球評和教練,在時值近日社會各界專注奧運會、對台灣體壇有些失望的今天,「不敢說有貢獻,但我無愧於公職,敢說『石明謹』三個字講出去,帶給民眾的絕對不是對公務人員有任何不良觀感」。

懲戒法院指出,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向公職或業務,石明謹在愛爾達電視台擔任球評,2011年至2018間出席190次,共領283萬3850元報酬,已屬「業務」。

公務員服務法明定「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依據足球協會的章程及移送機關提出的該協會函文,該協會是於內政部登記立案的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

公懲會認定石明謹未經服務機關許可,擔任協會常設司法機構「紀律委員會委員」,2019年至今年5月18日已出席5次,共領5400元,實際上已領了報酬,不因領款名目而異,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

懲戒法院認為,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目的是要讓公務員一人一職,專心從事公務,避免影響本職工作,以達成公務員忠心執行職務的目的;石明謹的違法行為足讓民眾有公務員不專心公務、政府機關公務紀律鬆散的不良觀感,已損害政府信譽,有懲戒必要,判降1級改敘,併罰款20萬元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1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45.180 (臺灣)
PTT 網址

BHrabal07/22 09:44他怎麼一直被弄呀 偶爾當個球評不至於影響工作吧

stevenchiang07/22 09:50,這就是上次被弄得那次吧

Borges07/22 10:12公務員要長期兼職還是把內部流程走完比較安全

Supasizeit07/22 10:27熱心民眾檢舉

ganlinlausu07/22 10:29給個機會,我想做球評

ganlinlausu07/22 10:29不好意思,我是個警察

purpleboy0107/22 10:31雖然看起來合理 不過民眾對公務員的不良觀感也不是他

purpleboy0107/22 10:31造成的就是了 w

leoturkey07/22 11:22方丈為人很小心眼的

Supasizeit07/22 11:23對唔住,我係差人! 哈哈

james7982107/22 11:41感覺是在網路上東講西講被針對了

ChrisDavis07/22 12:16http://i.imgur.com/SsjMaNh.jpg

DiMammaMia07/22 12:20覺青的靈魂當警察會非常幸苦

BusterPosey07/22 12:22顆顆

LiamTiger07/22 12:22國外警察都能當裁判了 台灣當個球評會出事 可憐

xxxcristo07/22 12:28這個法真的很有事

vanPersie2007/22 12:32想必是得罪某市長

sea612207/22 12:47得罪了方丈哪有好下場,講話講太白,方丈支持者不開心了

mobyshin07/22 13:02政府腦殘

ishiki07/22 13:18不就是某位心眼比馬眼還小的市長.....

kohhko07/22 13:42加油

kay0050307/22 13:46他機關有簽准

mithralin07/22 14:26左盃那個是被熱心民眾檢舉跟市長無關,至於熱心民眾

mithralin07/22 14:26是誰相信大家都有底

PSY556607/22 14:32方便講一下熱心民眾的八卦嗎?我認真不知道

mithralin07/22 14:42就左盃從2010年開始就陸續被人檢舉違法兼職

Borges07/22 14:48一般人偷偷兼職沒人知道就算了 左盃這個一直上電視

micbrimac07/22 14:55就真的有違法阿 只是這條法訂得有點莫名

micbrimac07/22 14:57原來2010就有覺青愛嘴的市長了啊 ~ 說到心眼小 有人比

micbrimac07/22 14:57聖上到處查水表心眼還小嗎~

BHrabal07/22 15:28他之前被檢舉都沒成立吧 並沒有違法喔

oadas07/22 15:36令人不開心的新聞

Borges07/22 16:05懲戒法院是司法院轄下 既然都判了就只能申訴吧

blackrx07/22 16:12他被弄主要還是因為政治立場跟擔任意見領袖的關係吧

kshank0607/22 16:17左盃現在正在播球XDD

ishiki07/22 16:26違法?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garcia07/22 16:54法院現在換人開了?

five0707/22 17:45哪個聖上查人水表了?某樓說來聽聽??

TheoEpstein07/22 18:492年出席5次領5400元,罰款20萬元。嗯,比例原則?

TheoEpstein07/22 18:50罰他的還有足球協會那個。領5400元叫做違法。

TheoEpstein07/22 18:50然後擔任球評的部份是有許可的。

TheoEpstein07/22 18:51這個新聞是把兩件事混在一起罰。

Verola07/22 19:00上訴吧 一堆時數比他更多的都不算兼職了 又沒領固定薪水

Verola07/22 19:02很多人不清楚兼職定義 法院都搞不清楚就有點扯了

Verola07/22 19:0710年前被檢舉到現在為什麼都不成案 因為明白人都知道 這個

Verola07/22 19:08就是典型的濫訴 最後一定是不成立 浪費資源傷人形象而已

pf77507/22 21:07為什麼不乾脆辭職專任球評啊

smygbrew07/22 21:28有穩定正職為什麼要辭職

kay0050307/22 21:32當8年球評只有280萬 怎麼正職==

Yenfu3507/22 21:37補充kay00503,去年他被告時就說任職機關已經核准,但是

Yenfu3507/22 21:39更上級機關那時才說任職機關有疑問時應該再往上陳。但我

Yenfu3507/22 21:39不記得任職機關當時有沒有疑問。

Verola07/22 21:41台灣目前沒有專職的足球球評吧XD 就是養不起 主播大多跨的

agot34456807/22 21:57台灣公務員薪水就那樣又不給兼職zz

Nakata091107/22 23:40沒有不給兼職 只是要主管機關同意

Nakata091107/22 23:40兼職一定要先報備獲得許可才行

Nakata091107/22 23:40包括你在國立大學工作要去私校兼課也要先報備

Nakata091107/22 23:41不然就算違法兼職

Nakata091107/22 23:42至於所謂不固定時間薪資的兼職 可以參考管中閔案

Nakata091107/22 23:442019年管中閔被彈劾跟申誡的主因是他幫壹週刊不定期

Nakata091107/22 23:44寫社論 一年稿酬高達56萬

ChuckBass07/23 00:32左盃的顏色這麼鮮明 可以說是當今聖上的先鋒 結果被捅

ChuckBass07/23 00:33看來聖上不愛這樣的人啊 側翼還是要有覺悟的 哈哈哈哈

ishiki07/23 01:24還在那邊聖上 你是活在西元幾年啊?

ishiki07/23 01:29車馬費不是酬勞啊,跟管中閔的稿酬完全是兩回事

krjr2407/23 02:01球評邀約大多都是elta貢獻的,要摸頭直接摸elta就好

faelone07/23 02:12他是被北市警察局桶,才不是被聖上桶

faelone07/23 02:134%連主管機關都認不清楚,笑死

krjr2407/23 02:19熱心民眾應該是同事或長官不會是同業或球迷,羨慕人家有

krjr2407/23 02:19車馬費賺,不然台灣球評沒幾個,一堆比賽播報又在深夜..

Borges07/23 07:40判決的是司法院的懲戒法院 跟總統或市長都無關 政治魔人滾

Nakata091107/23 08:06說車馬費不算報酬的可以參考高雄市國稅局的案子

Nakata091107/23 08:06判決中電視節目的來賓車馬費屬於所得報酬(50)

Nakata091107/23 08:07無論他的名義是來賓費 車馬費 報酬都一樣

PSY556607/23 08:10李姓誤站

Nakata091107/23 08:12說到底只要民眾有人檢舉這案子都得辦

Nakata091107/23 08:13你說上頭誰誰誰要搞人 最多也是只能走檢舉這邊

Nakata091107/23 08:13後面都是司法體系的事了

vanPersie2007/23 08:35怎麼會有人覺得台灣的司法超然獨立啊 真菜

mvpdirk71207/23 09:02看到左盃的新聞讓我想到詹俊在微博寫的一則故事

mvpdirk71207/23 09:02https://i.imgur.com/BQQx8tv.jpg

ganlinlausu07/23 11:18俊鴿!是俊鴿!!

micbrimac07/23 12:15其實就看覺得這法是不是惡法阿 是惡法就看要不要修掉

micbrimac07/23 12:16不然現階段就是違法

vincent121407/23 12:44罰這個真沒意義

Lindbergh07/23 16:36還以為是幾年前的灑花轉圈

teller52607/24 06:14再幫黨多轉貼點懶人包 看會不會逆轉

JamesCaesar07/24 15:54弄左盃的人多的是啦,不知道那些人有沒有活得比較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