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請益] 請問firstrade遺產稅

看板Foreign_Inv標題[請益] 請問firstrade遺產稅作者
washilan
(goodwill)
時間推噓56 推:56 噓:0 →:153

親人這二天突然過世
firstrade有25000美金
有申請debit card
請問出金匯回台灣要扣多少遺產稅?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55.175.39 (臺灣)
PTT 網址

cityport03/22 21:41知道Debit card密碼免遺產稅

pttccbbs03/22 21:42如果有匯回來台灣過,系統有設定,不見得會打電話問,

pttccbbs03/22 21:42直接匯回來就可以,或是拿debit card 慢慢領,但是難保

pttccbbs03/22 21:42証,會不會因為提領太頻繁,被鎖住

pttccbbs03/22 21:44如果分 2年領,應該還好,如果天天領,我想很容易就被

pttccbbs03/22 21:44鎖卡

pttccbbs03/22 21:46如果匯回來,怕被督察,記得帳戶相關資訊背熟,應該可

pttccbbs03/22 21:46以順利匯回來

daze03/22 21:51這是偽造文書的行為。如果有其他繼承人去告發,領的人是有刑

daze03/22 21:51責的。

daze03/22 21:53追訴期有20年。你確定你未來20年都不會跟其他繼承人,或其他

daze03/22 21:54可能知情的人發生齟齬?

cityport03/22 21:54台灣法律什麼時候有美國管轄權了?

daze03/22 22:00行為地在台灣,台灣就有管轄權了。

goldenbee03/22 22:00不是有6萬美元免稅額?

daze03/22 22:02你要是飛去國外的提款機領,那台灣可能就沒有管轄權。

avigale03/22 22:07有免稅額是一回事,完稅是一回事。

daze03/22 22:09你去判決書查詢系統看,一堆用提款卡死後領錢被告的case。猜

daze03/22 22:10猜看,是誰去告發的?

daze03/22 22:11用台灣的銀行提款卡領錢被判刑,debit card領錢就逃得掉?

cityport03/22 22:16FT跟PNC不給台灣法院交易明細最好告得成

cityport03/22 22:17現在又扯台灣發的debit?

pttccbbs03/22 22:20基本上,美國不會知道發生什麼事情,家屬把錢匯回來,

pttccbbs03/22 22:20合情合理

cityport03/22 22:20長榮集團吵巴拿馬資產是在哪裡告的,去查一查啦

daze03/22 22:20也許判得下來,也許判不下來。原po要不要冒這個險,我就不知

daze03/22 22:20到了。

cityport03/22 22:20美國資產最好是在台灣告啦,別法盲了

cityport03/22 22:21那我也可以在台灣告日本天皇搶了我家的資產

pttccbbs03/22 22:22這個錢,其實也不多,匯回來,應該不會被電話訪查(如

pttccbbs03/22 22:22果有匯回來過,會有紀錄,風險更低),我從嘉信匯14萬

pttccbbs03/22 22:22回來,沒有電話訪查,可能我有過往的紀錄

daze03/22 22:22犯罪的行為是"領款"這個動作,跟資產哪裡來的是兩回事。如果

daze03/22 22:23判不下來,那也是證據收集的問題,就法論法,這是犯罪無誤。

pttccbbs03/22 22:23年輕時,我也一板一眼,現在就比較隨便,沒有在怕的

avigale03/22 22:24以前我也會提醒這涉及兩國的逃漏稅及偽造文書,現在我只

avigale03/22 22:24會欽佩台灣人真的很懂得變通。

daze03/22 22:24再說了,要證明有領款的動作,也不見得要有券商的交易明細。

daze03/22 22:25提款機的監視錄影機、交易紀錄等等,都可能變成證據。

Tigerman00103/22 22:26突然想到,台塑王文洋跟三房告的產到底是放在哪一國

Tigerman00103/22 22:26的?

daze03/22 22:27要打官司把錢拿回來,要去資產所在地告。但要讓你吃牢飯,在

daze03/22 22:28台灣告就可以了。

daze03/22 22:30在台灣告日本天皇,就算你告的是事實,真的判下來,台灣政府

daze03/22 22:31也沒有能力引渡日本天皇啦。但原po恐怕不是。

artning03/22 22:36那個…可以直接說到底是誰去告的嗎?不要老是話講一半叫

artning03/22 22:36人去查好嗎?賣關子這種行為不值得鼓勵

daze03/22 22:37當然是親戚去告的啊。為了幾萬台幣就兄弟姊妹翻臉的有的是。

artning03/22 22:39喔,好,知道了,謝謝!

artning03/22 22:42那請問如果是共同帳戶,活著的人領錢出來也違法嗎?

peter9803/22 22:43是遊走在犯罪的地帶沒錯 但是抓不到 台灣管不到

peter9803/22 22:4525000美金 才75萬台幣...離坐牢還很遠。。。

cityport03/22 22:45其實你在台灣跨海開戶就已經是遊走灰色地帶

cityport03/22 22:46只是外國金融機構不配合金管會國稅局

cityport03/22 22:48連你在外國券商的進出紀錄都查不到,更別提debit

daze03/22 22:49可是提款機在台灣啊。檢察官要調錄影,台灣的銀行會不配合嗎

daze03/22 22:51你被拍到在卡主死後提款,卡號有紀錄,提款金額也有紀錄,剩

daze03/22 22:51下的就看法官的心證了。

cityport03/22 22:52台灣人最噁心的一點就是成天恐嚇自己人

cityport03/22 22:54只有卡號最好對的到名字啦,用用腦子

Tigerman00103/22 22:54去查查 李豔秋被告 就知道了

cityport03/22 22:55要如何證明那個卡號屬於那一個人?

cityport03/22 22:56更別提卡上的英文翻譯名字可以對應多少中文名字

Tigerman00103/22 22:57之前有人在親人去世後從提款卡領出錢來辦喪事,最後

Tigerman00103/22 22:57也是被遺產繼承人告

cityport03/22 22:57成天恐嚇自己人,噁不噁心呀

Tigerman00103/22 22:58人家要告的人,一定回去蒐證的啦!這種一定是至親的

Tigerman00103/22 22:58人去告的 一定分遺產不爽產生的啦

Tigerman00103/22 22:59政府沒那麼閒啦

daze03/22 22:59當可能告發你的是其他繼承人的時候,很多事就都有可能啦。

Tigerman00103/22 23:00有人告一定要受理,不然換承辦人員會被告

Tigerman00103/22 23:01去看看誰去告李豔秋的,然後看一看原因,你就會覺得

Tigerman00103/22 23:01這水很深

yamitis03/22 23:03繼承人都沒意見就沒事

Tigerman00103/22 23:04樓上,當然啊! 但是 通常分遺產都會有怨懟,然後就

Tigerman00103/22 23:04會......

Tigerman00103/22 23:05錢通常是導火線,但告人通常就是要出口鳥氣

Tigerman00103/22 23:06所以難保20年內,有人拿這條搞事

Delisaac03/22 23:06提醒可能犯法也是嚇自己人?某人邏輯真神奇

Tigerman00103/22 23:08因為人死後,錢就是遺產,所以沒經過法律程序擅自動

Tigerman00103/22 23:08用,法律上應該就有偽造文書 侵占之嫌,沒事就沒事,

Tigerman00103/22 23:08但是遺產繼承者要搞事,也是可以的

Tigerman00103/22 23:09至於要搞事的,應該會負責舉證吧!

goldenbee03/22 23:25聯名帳戶應該還是要出示死亡證明,金額小於免稅額就可以

goldenbee03/22 23:26直接繼承帳戶,印象如果有錯請指正

goldenbee03/22 23:27金額大於免稅額就要走完稅流程了

icelaw03/22 23:41我記得6萬鎂以內免稅

stuj901903/22 23:56真的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啊 管轄權的問題刑法第四條隔地犯

stuj901903/22 23:56解決了

stuj901903/22 23:57阿檢察官有沒有要辦理跟有沒有管轄權是兩回事 單純就管

stuj901903/22 23:57轄權是沒問題的

yakifone03/23 00:19匯回來也是往生者的帳戶裡

ChangJimmy03/23 00:39六萬鎂免稅 只是跑流程 希望原PO 回來更新情況

avigale03/23 01:14券商不是稅務機關,要不要繳稅不是由他們認定的。就算可

avigale03/23 01:14以,券商要怎麼確認客戶在其他地方沒有其他資產?加起來

avigale03/23 01:14有沒有超過免稅額?只憑繼承人單方面的說法而已?

cityport03/23 01:25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flypenguin03/23 01:26匯回來時,銀行照會說本人已往生不知道能不能解匯

cityport03/23 01:29說動海外資產違法的,連判例都舉不出來就別鬧了,長榮三

cityport03/23 01:29個弟弟去巴拿馬 大哥告贏了沒?大哥被抓進去關了沒??

cityport03/23 01:29鎂光燈下的都告不成了,你跟我說告75萬的,別笑死人了

cityport03/23 01:30張榮發的遺囑官司柯麗卿被抓去關了沒?

cityport03/23 01:32整天幻想什麼證據都沒有就能關人也太好笑了

pttccbbs03/23 06:58我個人的話,會偏好採用匯款,家人之間處理遺產,個人

pttccbbs03/23 06:58認為問題不大

pttccbbs03/23 06:59就算被發現,家人之間的匯款,於情理法,也不是太大的

pttccbbs03/23 06:59問題

pttccbbs03/23 07:01當然,我是不怕啦,遇到問題,解決問題就是了,一對高

pttccbbs03/23 07:01官知法犯法,都沒有被抓了,小老百姓,這一點錢,沒必

pttccbbs03/23 07:01要勞師動眾了,不符合比例原則

pttccbbs03/23 07:04膽小,怕輸,不敢行動,往往是人生走向困境的主因

LTpeacecraft03/23 07:37基本上請跟所有繼承人談好美國遺產稅問題,若能談

LTpeacecraft03/23 07:37好大家應該會有一致的目標。如果因此進法院,原則

LTpeacecraft03/23 07:37上如果家屬間有和解,檢察官應該也不至於反對緩刑

LTpeacecraft03/23 07:37的可能。但個案就是個案,D大也不是自己嚇自己,很

LTpeacecraft03/23 07:37多家人確實是人死了才來法院爭執哪怕是用來照護臨

LTpeacecraft03/23 07:37終,甚至是辦後事的燒庫錢,都有人在告...不負責建

LTpeacecraft03/23 07:37議如上...

LTpeacecraft03/23 07:40人死了資產還有動作,真的不難舉證,然後財產分不

LTpeacecraft03/23 07:40平或是家人有新仇舊恨的就可能來法院上演八點檔大

LTpeacecraft03/23 07:40

LTpeacecraft03/23 07:44從p大所言,看來海外券商最好務實的進行一筆海外匯

LTpeacecraft03/23 07:44回,做個不成文準備也好,反查電匯回來的分享,確

LTpeacecraft03/23 07:44實值得一試,反正盡可能降低家人處理後事的麻煩。

artning03/23 08:45謝謝goldenbee跟icelaw回答,感謝!

BeerCPC03/23 09:02如果生前先寫好遺囑,等我死後,海外資產由某某某負責移

BeerCPC03/23 09:03轉回台灣,然後再根據遺囑內容作遺產分配呢。

BeerCPC03/23 09:04國外不知道你掛了,某某某也只是負責幫你將國外資產移轉

BeerCPC03/23 09:04回台,這樣應該沒有違法台灣法律吧。

BeerCPC03/23 09:13然後遺囑要公證

daze03/23 09:27理論上,讓對方誤信你還活著,並將財產交付,是詐欺行為。

daze03/23 09:36我想指出一點,cityport的意見並不是基於法理,而是基於他不

daze03/23 09:36相信台灣政府在實務上有執法能力。否則,假設是美國人死了,

daze03/23 09:36cityport也會建議繼承人拿死者的提款卡直接領錢嗎?

daze03/23 09:37原po可以自己考慮,要不要採信他對於台灣政府執法能力的評價

daze03/23 09:38。或許他對此學有專精並有實務經驗,但也有可能他就是網路上

daze03/23 09:38的一個不知名ID罷了。

daze03/23 09:46張榮發的遺囑官司主要是民事訴訟,是要抓誰進去關啦。另案的

daze03/23 09:49刑事訴訟,被告的是楊姓公證人,也不是張家兄弟。最後是不起

daze03/23 09:49處分。

daze03/23 09:49我也沒有看到訴訟中,哪裡有提到張家兄弟有誰親自拿張榮發的

daze03/23 09:51提款卡去提款了。

Tigerman00103/23 10:09最近的新聞哇哇哇有提到顧寶明的遺產官司,裡面律師

Tigerman00103/23 10:09講的很明白,所有人過世後,其帳戶裡的財產屬所有繼

Tigerman00103/23 10:10承人共同共有,若要動用,需要全部繼承人同意才可以

Tigerman00103/23 10:10處分。若其他人未獲本人授權的狀態下,以當事人名義

Tigerman00103/23 10:10取得財產,解約定存,恐會涉及偽造文書。這是專業律

Tigerman00103/23 10:10師講的,信不信就隨便,我是覺得這件事,稅都還是其

Tigerman00103/23 10:10次,人要先搞定。

Tigerman00103/23 10:12還有 你又不是大咖,錢也沒很多,政府沒那麼閒,但是

Tigerman00103/23 10:12有人舉發,就一定要處理。不然公務人員會被告,告的

Tigerman00103/23 10:12有沒有道理,不是承辦人員要去考慮的

daze03/23 10:17這句話有兩個點。以"當事人名義"一定是偽造文書。全部繼承人

daze03/23 10:18同意的話,要以"繼承人名義"動用才是合法的。

Tigerman00103/23 10:28顧寶明的案子是他的遺孀主張夫妻財產是共有的,她可

Tigerman00103/23 10:28以動用。但是律師的意思是,你主張要有法律證明,不

Tigerman00103/23 10:28然還是顧寶明所有人的,不可以擅自動用解約定存。

Tigerman00103/23 10:42法律不是保護無辜的人,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avigale03/23 11:43即使生前有授權,也只有所有人還在世的時候這個授權才有

avigale03/23 11:43效力,當他死亡證明時間一壓下去,就沒有權可以授了,還

avigale03/23 11:43沒處理的就全部歸為遺產,要跑繼承程序,不懂變通的話。

Answerme03/23 15:43推長知識 上了一課

flypenguin03/23 16:43美國券商可以看看 Trusted Contact 的規定

flypenguin03/23 16:46在某些情形下經由 Trusted Contact 確認後,

flypenguin03/23 16:46可以全權委任指定人代為操作帳戶。

goliathplus03/23 17:54聯名帳戶死後轉移帳戶所有權 但是遺產稅還是要給的

odaaaaa03/23 18:26變遺產。美國會直接就遺產總額課30%的稅。再匯回台灣嗎

ShiuanRefuel03/23 19:05替daze大感到不值

SweetLee03/23 19:11現在是違法沒被抓到的可以嗆守法的笑死就對了?

SweetLee03/23 19:15有些事情可以做不要說 吵架的時候也該小聲點

hicoy03/23 19:18我以為這種灰色地帶 大家都是低調再低調...

goliathplus03/23 19:41變遺產也沒那麼簡單 一般人肯定沒美國公證過的遺囑

goliathplus03/23 19:41金額稍大一點基本上就要過法院(有遺囑也要) 建議直接

goliathplus03/23 19:41找律師… 只能說要不是戰爭風險 我肯定移回複委託…

vincent170003/23 19:45IB是可以指定特定人發起電匯,基本上匯回來同名帳戶

vincent170003/23 19:45是不會有什麼問題

vincent170003/23 19:50至於美國遺產稅務機關要怎麼抓這筆錢我怎麼想在各方

vincent170003/23 19:50面來看難度都有點高

vincent170003/23 19:50真的是低腰再低調

iammortal03/23 21:42推daze和Tiger大,法律風險原PO要仔細評估

tooth903/24 08:48希望能報告之後的後續,很有參考價值,謝謝

Answerme03/24 22:17願意分享就感謝了 其實原po沒有義務要報告

lise101703/25 00:23別想太多了 台灣有2300萬人 你用的是外國卡 誰他媽有空

lise101703/25 00:24除非你要參選總統啦 那你就需要當個聖人

lise101703/25 00:24這座島無時無刻 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在觸犯刑法

lise101703/25 00:25大條和小條 好抓跟難抓 有人報跟沒人報的差別

lise101703/25 00:27才2萬5鎂 除非你是2.5億鎂啦

lise101703/25 00:28這就跟你路邊撿到新台幣5塊錢 但你據為己有一樣

lise101703/25 00:28甚至是你撿到路邊有人遺落的發票 然後也據為己有一樣

lise101703/25 00:29如果你是要上面那些人一樣開啟聖光模式 那就照著上面吧

Answerme03/25 00:44樓上那不是聖光模式吧,你知道是犯法就先說而不是一副

Answerme03/25 00:44安啦包你沒事拉,真的有事是那位帳號要來抱歉敢全額賠償

Answerme03/25 00:44人家

AFP03/25 09:34隨便問一個代書都知道,絕對不要當去領被繼承人的錢的人

AFP03/25 09:35要領也是給其他繼承人去領好嗎

AFP03/25 09:36先犯偽造文書、侵占遺產這種事的人,在談遺產分割就小聲了

daze03/25 09:57有趣的是,領錢是違法的,但錢領到後,其他繼承人要求分錢是

daze03/25 09:57合法的。

AFP03/25 10:11實務上就一堆人不知道人死了絕對不要去當領錢那個人

AFP03/25 10:15被其他繼承人告了再去跟法官懺悔

SweetLee03/25 12:13最黑心的方法就是請別的繼承人領 然後留證據 然後用刑

SweetLee03/25 12:13事逼他少分一點

Answerme03/25 13:58樓上懂暗黑

avigale03/25 14:22可以主張對方是教唆/共同正犯,網路上給建議也要小心。

daze03/25 21:52某個yt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mZMAVC_co

daze03/25 22:01up主大概也有幫自己的業務打廣告的意思吧,但聽起來就是一堆

daze03/25 22:01頭痛

foxkincbk03/25 23:12低於15000 會被鎖卡

cmotpetb03/26 05:5025000ATM隨便就領回來了 親戚留字據好好分掉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