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新聞] 超商女店員遭下藥性侵哭喊:法官救我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超商女店員遭下藥性侵哭喊:法官救我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時間推噓 9 推:9 噓:0 →:14

刑事這邊無罪很合理吧,

證據不足,只因為原告看起來很慘,

被告就要被判有罪,那還滿可怕的欸。


推文一堆在那邊靠腰法官亂判,

是不是當年也支持用一本小說判人有罪啊?

這樣可以定罪的話,以後就能陷害任何人了。

※ 引述 《Israfil》 之銘言:
: 宜蘭縣一名從事水泥工的廖姓男子經常到超商購物,見22歲女店員小安(化名)長相稚嫩,
: 趁約她吃早餐時在礦泉水裡下藥,性侵得逞,事後又恐嚇小安進行二度性侵。法院審理時
: 小安身心崩潰,哭喊「法官救我」並激烈地用頭敲桌子,一審判廖男10年徒刑,廖男再上
: ,最終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定讞,不過,民事上廖男仍要賠153萬元,可上訴。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5.144.227.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Gossiping/E.-vvdntQ9FmI4

b93510015 02/19 18:31完全同意你說的

b08297 02/19 18:32八卦法盲六法全書唯一死刑不然就是恐龍法

b08297 02/19 18:32官你第一天知道喔

Obama19 02/19 18:36怪就怪在刑事民事判決相互矛盾

child1991 02/19 18:36理論上執的是同一套法 卻有兩種不同結

child1991 02/19 18:36

berryc 02/19 18:42刑事無罪民事要賠…不覺得哪邊怪怪的嗎?

berryc 02/19 18:44我倒想問問民事為什麼要賠? 因為證據指

berryc 02/19 18:44出女方不願意?啊那不就叫性侵了嗎

民事法官是認為原告有做「某種事情」, 造成被告的精神損害,所以判賠錢吧, 然而刑事上要判性侵罪名成立一定要有性侵證據。 就像以前通姦罪一定要抓到懶叫插鮑魚的證據, 只抓到蓋棉被純聊天通姦罪沒辦法定罪, 但是在民事上蓋棉被純聊天可能會判賠。

huangmingwei 02/19 18:45川普都能為了否認強姦 判賠3億了。

huangmingwei 02/19 18:46有沒有強姦不重要。但是你否認強姦

huangmingwei 02/19 18:46要賠錢 美國爸爸都有判例了。

owo0204 02/19 18:49哪裡是同一套法 民法 刑法 本來就分開的

owo0204 02/19 18:49

※ 編輯: moshenisshit (45.144.227.79 臺灣), 02/19/2024 18:53:03

kaojet 02/19 19:00所以法官認定「某件事情」..是什麼事情,

kaojet 02/19 19:00我是去提高寫筆錄,這樣說直接會被警察洗

kaojet 02/19 19:00臉欸

owo0204 02/19 19:01民事法官只看到被告確實造成原告精神損

owo0204 02/19 19:01傷所以判賠,他不管發生啥事只管損傷

owo0204 02/19 19:01但這不代表他能證明有性侵

jazy6804 02/19 19:07153萬真好賺 羨慕

xheath 02/19 20:28 https://i.imgur.com/sUFNkFL.jpg

sonora 02/20 06:07仇女仔又在秀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