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吳春城「壯世代」獲標案海撈11億涉圖
※ 引述《z3645230 (請輸入新暱稱有中華民國s)》之銘言:
: 研究政府標案很透徹
: 不代表研究其他法律很透徹
: 講一堆合法得標
: 卻跳過「利益衝突」不談
: 如果違反利益衝突
: 是不是合法得標還很難說
: 你家大立委違反利益衝突
: 就有很大可能涉及圖利
: 不要隨便瞎挺跟帶風向!
: 來看看這篇文章
: https://reurl.cc/Nb8m2Q
: 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2條的這個規定,算不算是圖利罪中所規定的「法令」?
: 這個法律問題送進大法庭後,採取的是肯定說,認為民意代表違背「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2條算是圖利罪中所講的「違背法律」,理由包括:
: 第一,公務員違背「利益衝突迴避法」的規定,是有罰鍰的,不是只有內部懲處而已。: 第二,從「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2條的立法理由可知,這個條文是「義務性道德」,而不是「期待性道德」。民意代表是公職人員,第12條是民意代表假借職權機會、方法圖利之禁制,建立民意代表利益衝突迴避之規範。所以,民意代表如果違反這條規定「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就等同是圖利罪規定的違背法律,也就會構成5年以上的「非主管或監督」圖利罪。
笑死,看法條都不看全部!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二條是概括性原則,
主要是約束公職人員在此法條中已經定義那些做為是有利益衝突之外但還是有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
吳春成主要牽扯的是標案,已經訂在同法第十四條第一項:
1.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
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或同法第一百零五條辦理之採購。
二、依法令規定經由公平競爭方式,以公告程序辦理之採購、標售、標租或招標設定用益
物權。
三、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或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
方式辦理之補助,或禁止其補助反不利於公共利益且經補助法令主管機關核定同意之補助。
四、交易標的為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所提供,並以公定價格交易。 五、公營事業機構執行國家建設、公共政策或為公益用途申請承租、承購、委託經營、改
良利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六、一定金額以下之補助及交易。
綠畜塔綠斑哥布林青鳥蟾蜍只會說吳春成相關企業在吳春成當上立委後有接標案,
但所有的標案都是公開招標,已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排除。
要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二條定圖利,那請拿出證據說吳春成利用他立委職務之便干涉決標結果。
別忘了決標方式都是準用最有利標,是有評審委員。
請證明吳春成利用其立委職務之便讓評審委員放水。
否則就是潑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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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鳥的說法就是砍預算=干預
養豬立委:看我幹嘛
反觀狗黨限制性招標小吃店
入法要求要用某廠商的商標沒問題嗎?
你去找現在有那個標案有這樣?沒有的事被綠共造謠的煞有其事。
電視節目光一個時段的冠名費就多少錢了
壯世代你好啊
撞撞撞!!~~~~32壯世代!!
行政院百億冷鏈計畫...陳明文當立
委馬上創一家冷鏈公司 也不用查
他有立法說要用商標嗎?
笑死人喔照你狡辯的貪污圖利罪可以
廢了
好的 土城牢柯最清廉
沒問題很好啊 出來大聲說啊嘻嘻
我借錢給官員,他通過我方案查無不
法?
笑死,你舉的例子叫做遊說,規範在遊說法中。
所以吳家有要求收授權金嗎?
占狗廁最近經費很充足的樣子
青鳥開始硬凹了 不管啦~你就是圖利
啦
所以賺在哪 總是要有用立委職權賺錢
才符合圖利吧
都跟你說無償授權使用了,腦包仔還在圖
利
綠蟾蜍看不懂法規 只看得懂新聞標題
還有刪民智綠媒餵的鬼故事而已
"要求將「銀髮族」等辭彙全面更名為「壯世
「壯世代」一詞是立法院通過,有特別
定義的欸,使用這個詞不等於使用商標
好嗎
若部會不從,不將「壯世代」三個字納入,
一起辦一辦,看司法有多雙標
預算即遭凍結
狡辯第一 那大家都沒圖利貪污了
好厲害喔你
阿綠怎麼不說全部數學家都侵犯lambda
頭都打飛了 太殘忍啦
labs的商標算了
不用在那邊講狡辯 用職權賺錢證據?
你怎麼沒當檢察官?啊因為你沒本事考
勞動部也在「「壯世代」ㄟ 是不是在圖利
吳春城?
上
八卦板就是占狗側網軍在護航不是講道理的
541也沒當法官 成天法盲解釋法律..
.因為她也沒本事考!
賴皮餵養民進党網軍真的比小英的廢
太多了 大概只比文盲好一點
難怪整天在那邊靠北懷疑自己是被專
業的按在地上摩擦
已經退到法律線了 柯憐啊
阿是北檢東廠要辦的,既然司法要介入,就依法論法。 法說不過就只會講這種屁話,可憐又無知。
※ 編輯: zhanguihan (223.137.93.79 臺灣), 02/07/2025 11:51:06不然要用老柯的髮際線當標準嗎
不是 阿不就憨鳥說違法
憨鳥真的是要別人當沙包挨打是不是
有夠噁心
你放法條才放一半吧,第二項不敢放?他
有公開揭露嗎?他是合法取得標案嗎?
公開招標好像很難懂
沒有的話根本沒有第一項但書適用,又再
亂帶風向了,自己看法條不看完還說別人
好的壯世代一切合法 支持戰國策頭子
你們最厲害的就是法條看到關鍵字然後就
貼上來胡亂抹一通,找其他合法類似案例
說別人雙標不處理,法條就跟你說要揭露
揭露揭露,吳春城私底下默默做那些事情
,事後才被發現,你還以為他可以用第一
項但書?拜託把法條看清楚吧
笑死,是你自己要先講圖利罪,圖利罪的要件是明知違法得到不當利益。 縱使你說的主動公開揭露沒做,也只是行政罰,哪來的不當利益? 所謂的不當利益是吳春成利用其職務之便干涉這些決標方式都是最有利標的標案 所以要指控那些評審委員都被收買了嗎?
京華城開會的委員安然無事,沒開會的在
土城羈押,供您參考!
欸不是,z36所以吳是什麼時候開始當立
委,當立委後有得標嗎
要學黨一樣 通通用限制性招標才對
到底有什麼標案強制使用該商標XDD
推文蠢鳥開始跳針囉
113年戰國策有沒有得標,不要不敢看
重啟個屁完全沒問題
我是一隻小小小傻鳥
所以z36看過陽交大的標單還是?
馬的 蟾蜍傻鳥又來囉
小草好了啦
不過那個戰國策跟陽交大的戰國策好像
不一樣
憨鳥好了啦滾去政黑
憨鳥就愛抹屎 你白費力氣
司法鷹犬追殺政敵沒在管法律的
照藍白的邏輯 吳春成吃相不難看嗎
綠圾就是沒腦 不期不待
賴品妤只是在國會推動綠能這種未來趨
勢的東西 都被說圖利雲豹了
也沒有藍白的人拿出賴品妤圖利雲豹的
證據出來啊 還不是抹的很爽
還敢講雲豹,來,雲豹能源成立於2016年,就是菜先皇當總統的那年。 菜先皇八年就要推光電廢核電。且還要大賺,要求民營電廠發電一定要進入台電電網。 逼著台電一定要買民營發的電。 台電用一度4點多元跟雲豹買電,約一度9點多元買儲能, 也就是說一度電台電花在雲豹上13多元。 然後台電賣給不管民生還是營業用電一度電最高不超過7元。 不缺電還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現在還因為廢核電而缺電! 這樣的行為叫做黑心!
心思歪邪,註冊壯世代[商]標就是想賺錢嘛,
下幹立委,快去土城蹲啦
頭插麥克風好意思出來洗白欸
來看看藍白粉多麼雙標XD
怎麼雲豹的時候就沒問題?
連商標都不懂的叫這麼大聲 快笑死
只會一直洗推文講不出論述 鳥嘛
以你的邏輯來解釋一下陳明文吧
誰說委員沒罪其他人就沒罪的?
爆
。 : 進黨立法院黨團昨(6)日開記者會,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陳培瑜等人爆料,吳春城 將? : 壯世代」註冊為商標,已是商業行為,且其家族透過政府標案海撈11億元。面對是否涉 及![Re: [新聞] 吳春城「壯世代」獲標案海撈11億涉圖 Re: [新聞] 吳春城「壯世代」獲標案海撈11億涉圖](https://i.imgur.com/DKa2TFo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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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 : 哈哈,東廠就是東廠,當打手當的不餘遺力。 : 先說,吳造謠所說的11億元最早是從1999年起算的標案,如下圖所示: :![Re: [新聞] 吳春城「壯世代」獲標案海撈11億涉圖 Re: [新聞] 吳春城「壯世代」獲標案海撈11億涉圖](https://i.imgur.com/KFfMS3L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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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政府標案很透徹 不代表研究其他法律很透徹 講一堆合法得標 卻跳過「利益衝突」不談 如果違反利益衝突![Re: [新聞] 吳春城「壯世代」獲標案海撈11億涉圖 Re: [新聞] 吳春城「壯世代」獲標案海撈11億涉圖](https://judgement.com.tw/wp-content/uploads/2023/03/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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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阿 陳時中他兒子不就開一個公司 以「限制性招標」(政府機關直接指定)拿下高市文化局標案 高雄市府還出來洗地說是長期合作的公司、2016年就合作過 結果被抓包根本創業沒半年、是陳時中兒子開的![Re: [新聞] 吳春城「壯世代」獲標案海撈11億涉圖 Re: [新聞] 吳春城「壯世代」獲標案海撈11億涉圖](https://i.imgur.com/nluJeB0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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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尚毅夫細說吳春城壯世代法律問題如題,尚毅夫說是非告訴乃論罪,檢調有義務要主動偵辦。 主要犯的法律有 1:立法委員行為法 2: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黑特] 尚毅夫細說吳春城壯世代法律問題 [黑特] 尚毅夫細說吳春城壯世代法律問題](https://i.ytimg.com/vi/EwWMSzn4GXo/maxres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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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遭黃國昌踢爆養豬場超貸 陳明文:退休當豬農依據台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陳明文為民意代表,屬於第二條定義公職人員;他兒子則是第三條定義公職人員關係人 農委會為陳明文所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預算監督之直接監管單位,農委員跟陳明文之間有顯然的利益迴避關係 然後陳明文,自承豬舍跟農委會管理的百億養豬基金申請補助?6
Re: [新聞] 議員爆林宜瑾特助狂拿9千件標案 本人【議員助理需要迴避嗎?】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1項6款 : 各級民意代表之助理 為公職人員之關係人 所以民意代表助理符合應迴避對象, 「原則」應迴避台南市政府案件6
Re: [爆卦] 球員兼裁判,衛環立委陳宜民接疾管署標案具名給你推 堅持的態度也給你推,公職需要這種人 書記接這麼重的業務也不公平值得探討一下 但就事論事,這件事其實還好。 依照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 (不貼了詳細可以自己查)3
Re: [新聞] 陳明文駁超貸 遭酸坦承未利益迴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修正說明: 本法第 14 條第 1 項所稱補助,指機關團體對特定對象提供具有經濟價值之給付。 例如補貼或其他相類似之給付,至於貸款、保證或其他消極稅捐減免等優惠措施則不在此限 所以「貸款」 並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補助」X
Re: [問卦] 陳彥安是不是在說謊看你連發兩篇,很努力在帶風向 不過你根本在曲解法條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規範的是公職人員本人及關係人,不能跟自己服務的機關或授其監督的機關 有利益上的牽扯![Re: [問卦] 陳彥安是不是在說謊 Re: [問卦] 陳彥安是不是在說謊](https://i.imgur.com/o2OJ1Op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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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球員兼裁判,衛環立委陳宜民接疾管署標案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 14 條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 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1. 公職人員:陳宜民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