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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刑期合併的上限應該調整到100年才對吧?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刑期合併的上限應該調整到100年才對吧?作者
b777300
(su3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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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合併的上限應該調整到100年才對吧?

無期徒刑也應該改為至少關60年才能申請假釋?

這樣對犯罪活動才能有效預防吧?

不然感覺最近重大刑案的犯罪率是不是變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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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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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ry0702000 10/17 00:57你調這麼高我們法律人的心肝寶貝怎

harry0702000 10/17 00:57麼受得了

vwpassat 10/17 00:59應該是 12.7x99mm Bullet 才對!

webster1112 10/17 01:06壽命延長 刑期本該加長 合理 !!!

monitor 10/17 01:12刑法追訴期應該一併調整到60年和40

monitor 10/17 01:12

Lowpapa 10/17 01:13犯罪天堂

lkkgotyy 10/17 01:26這樣民進黨怎麼犯罪

lime1207 10/17 02:25在野黨有提案無期,不得假釋的樣子

design0606 10/17 02:33無期徒刑應該不能假釋才對

design0606 10/17 02:34而且獄中食衣住以及賠償被害者家屬

design0606 10/17 02:35都由高強度勞動所得支付 不勞動就

design0606 10/17 02:35不能吃飯 不能穿衣服 也不能獲得醫療

design0606 10/17 02:36家人不能帶會客菜 一律折抵現金連同

design0606 10/17 02:36寄存現金一律強制扣除2/3賠償被害者家

design0606 10/17 02:37屬 這樣廢死我同意

simon9331 10/17 06:38直接把"感覺"拿掉,這是塔綠班撕法改

simon9331 10/17 06:38革跟吠死的功績!

Aonian 10/17 07:00塔綠班就是臺灣亂源

Aonian 10/17 07:01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合併上限1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