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問卦] 身為警察,浩克現場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身為警察,浩克現場怎麼處理會比較好?作者
shenwenwen
(wenwen)
時間推噓 9 推:13 噓:4 →:32

因流出畫面僅有三段,故部分情節含有自身經驗推測
會先敘述自身做法,最後再帶入本次員警作為
以下用詞會盡量不帶情緒字眼,而且文章可能很長,文字如有冒犯,請多包涵。

首先從裝備談起,槍枝、警棍、辣椒水這些標配不講,電擊槍因為預算緣故,所以並非員警人人皆有一把,每個單位是有配給限制的(更不用說子彈的預算),因此總計訓練時間也不是很長,所以若非有必要,基本上不會裝備。這裡所指的必要,一般來說是有鬥毆的狀況發生才會攜出使用(89鬥毆),或是現場有處理員警通報再行攜帶,而這邊沒帶出門的理由,大概跟「報案內容」有關;「半裸男子於超商有XXX行為」,上述的報案內容是我猜的,但多半八九不離十,基本上九成現役的警察不會覺得這樣的報案內容需要攜帶電擊槍,一方面沒有這樣的習慣,一方面大概不會想到其實現場的半裸男子是一名身材十分魁梧且單人幾乎不可能壓制的職業健身人士。

第一部影片

https://youtu.be/Q2bcElvGeiM

到達現場後,首重溝通,原則上能溝通的話後續大概也不會發生這些事(警察挑釁除外,但畢竟目前也沒其他聲音、畫面能佐證),這邊先說明一個我個人處理現場的大原則,因為現場狀況千奇百怪,什麼都有可能發生,所以很多時候是無法完美的,只能兩害相權取其輕,而這樣的比較下來,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是第三人的生命,再來是同仁的生命,最後則是犯嫌的生命。

從健身人士攻擊警察後開始講起,既然遭受攻擊了,所以警察自然可以發動強制力,而使用什麼樣的方式壓制最重要的還是回歸「比例原則」。從槍講起,先不論他國的執法方式,今天攻擊警察的對象,非常壯,但上半身並沒有著任何衣物,所以基於常理判斷,對方應該沒有持有武器,我國不論是法律或是實務,原則上沒有持武器的對象,是不能使用槍械射擊的,而且持槍射擊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判斷標準就是「現場是否適合使用」,這邊的現場包含地形、地物、第三人,在一個便利商店內射擊,店裡的反射物造成子彈反射的危害不會比瞄不准要來的小,而且如果方向是從店內朝店外射擊,店外馬路上的第三人、車輛會不會被誤擊都是很大的問題,綜上不論是從哪方面衡量,開槍都不是適合的強制力作為(至於射手腳,我只能說一個會亂揮亂動的小目標比想像中要來的難打多了)

既然槍枝、電擊槍都沒辦法使用了,那我們只能退而求其次使用警棍、辣椒水或是徒手,徒手對付體格壯太多的人士是一點用都沒有的(除非你要攻擊致命部位,這跟警察戰技的內涵也不相符),柔道等戰技要對付體重差20公斤左右的人,除非十分專精,不然絕非易事(遙想當年校內65公斤左右的柔道冠軍連80幾公斤的健身同學都無法撼動一毫)。那兩人徒手呢?我如果需要逮捕一人,原則上都是三人為一組出門,因為至少要有一人可以關注現場發生的其他狀況,剩下兩人依狀況控制對象,這兩人會很需要合作跟默契,而且多半有先溝通好負責的部分,這種合作、默契其實沒想像中那麼簡單配合,我想在那麼急迫的現場應該也來不及分配吧。而在這邊員警選擇使用辣椒水我覺得是很合適的選擇,但噴完辣椒水過後,健身人士的暴怒、無視痛苦的反擊對他們來說則是一個沒有預期到的狀況(但實際上常會發生,這種案例是非常多的)

在討論第二部影片前,先回過頭來討論一個問題,不能先遠離在等待支援到達之後再對他實施強制力嗎?於情於理於法都沒有說不能這樣做,但我想不會有任何人希望在叫警察到場之後還可以忍受對方大鬧特鬧,除了危及財產還危及生命。這更牽涉到社會上對於警察形象、尊嚴的問題。

第二部影片

https://youtu.be/SmKqiIm2syc

開頭我們可以看到健身人士因為遭潑灑辣椒水所以蹲坐於門口休息,但仍有出言恫嚇,且嘗試站立,後又繼續坐下。這邊我想談談「壓制」的概念,你讓對方以趴地雙手朝上的姿勢,且你剛好就跪坐在他的脊椎上,這種完美的壓制可遇不可求(最後再上銬完成所有壓制)。所以一般而言我會搭配命令的配合程度來判斷是否安全,能否近身壓制,「警察,趴下,雙手抱頭」,如果能完整的配合指令,才會靠近上銬,而且請注意我這邊說的是趴下而不是坐下,人只要是屈膝的狀態是可以即時起身的,這種即時起身的反應速度,在近身狀態下是來不及反應的(遙想當年同事抓犯人時,對方都蹲坐下去雙手抱頭,待同事靠近之後就立即以雙手攻擊並逃離現場...),縱使因為現場空間不足只能坐下,也會要求犯嫌採行一種特殊坐姿(這邊不提),這樣犯嫌要站起也才來的及反應。而在這邊員警並沒有指示健身人士要做甚麼,自然比較難以確定健身人士目前的狀況以及配合程度,但純以客觀條件並輔以健身人士的精神狀況,不遵照命令或許也是可預期的。

接下來員警應該是要將他以現行犯逮捕了,既然決定要逮捕,那就要上銬,而上銬前就要先壓制到犯嫌配合或是無法反抗,對員警才會是安全的。徒手照上述來看是不需要討論了,所以剩下警棍跟辣椒水。這邊提一下,或許其實是沒想過的陰錯陽差,畢竟現場只有兩人,一人壓制,一人注意突發狀況隨時反應是很適宜的選擇(當然影像這邊要解釋成另一人可能沒有經驗,而雨衣的同事可能較有經驗,所以才會上前也沒問題)在這時侯噴辣椒水是否適宜,結合前面發生的狀況,我相信員警會判斷,再次噴辣椒水或許只會導致對象再次暴怒,且辣椒水噴下去睜不開眼睛後,因為憤怒亂跑亂跳直接上馬路造成第三人的危害或是犯嫌自身的危害都絕對不是好事,無法真正的壓制及控制。那壓制的責任自然就落到了警棍身上,如果今天現場是我,我一樣是把警棍拿出來(當然我會先對犯嫌下命令,若配合,那持棍戒備即可)。

接下來就直接談影像了,先談談警棍這個武器,真正有摸過的人大概就可以知道,這個武器認真一棍敲下去,如果是打到頭,一棍就可以爆血,完全不需要第二棍。再次看看影片,員警第一棍是敲在背上,第二棍也是敲在背上,第三棍則是直接打在頭上,應該是這個第三棍導致頭破血流,員警後續持續毆打身體,總計毆打12棍。員警在事後坦承情緒失控,所以導致有報復性行為。這些是影片及員警本人告訴我們的事。但除了情緒,裡面其實有些內化的、即時的專屬於警察的專業判斷,這些很常連當事人都沒有察覺,所以自然講不出些所以然。

想請大家先試試看,試試看在揮擊工具的時候,是不是有辦法想停就停。再次看看影片,員警如果要打頭,其實第一棍就可以下去了,而他的第一棍跟第二棍其實選擇打擊的是背部,打擊背部絕對是現場相對比較安全的做法,畢竟大面積的位置才不會打錯(這邊不討論擊打四肢,對象這個半蹲半坐的狀態下擊打四肢打到頭的機會可能還更高)。第三棍其實員警要敲的位置跟第二棍並沒有差太多,但因為對象痛覺躲避所以頭歪了一邊,導致這第三棍的位置直接正中後頭部,而因為這個第三棍擊中頭部,所以之後員警迅速換了位置,在對象抱頭蜷縮的同時,持續擊打身體部位,之後命令對象將手置於背後,由另一名員警上銬,完成所有壓制動作。

先不論打擊頭部這件事是故意還是過失,擊打到頭部之後,員警並沒有先行停止壓制動作自然要被詬病,但我想說的是,從一開始事發到結束從頭到尾的時間可能不超過10分鐘,這些連續的情狀都會是員警下專業、即時判斷的依據。打到頭部後,對方是否就會完全遵照命令配合,還是會因為打到了頭部暴怒再次進行反抗(就像前面噴辣椒水...而且其實抱頭蜷縮再次站起來反擊的速度員警不一定來得及反應),如果警察情緒是清醒的,要下這個判斷亦絕非易事。

這邊我想回到一開始我說的現場處理的原則,兩害相權取其輕,先是第三人,再來是同事,最後是犯嫌。我可以選擇打一棍之後下達命令,等待犯嫌的配合或不配合,來決定接下來要使用警棍還是手銬,最後完成壓制的作為,但在這個等待時間內你就必須承擔犯嫌可能反擊,造成其他人危害的風險(甚至犯嫌本人的風險,畢竟馬路上是有車子的,在馬路上扭打是否安全值得深思);你也可以一次打五棍以上,讓犯嫌完全沒有反抗能力後,直接強制上銬,拒絕承擔因犯嫌反抗導致第三人、同仁的生命身體安全受到風險,畢竟嘴巴說說的配合是隨時隨地都可以反悔的。哪一種才是適合的?綜觀現場從事發到現在一切情狀,輔以先前反抗的狀態,在這時候,員警選擇後者,並一連揮了12棍,12棍這個數字究竟是太多還是太少,12棍太多了,那應該要是幾棍?我畢竟不在現場,所以我也給不出個答案,畢竟每個犯嫌都不一樣,就算是同一個人,在每一個時機點的狀態也會不同,這個能達到強制壓制的棍數只有當下壓制與被壓制的人才會知道了,而兩個人對於這樣的棍數有沒有共識,兩邊想的數字有沒有一樣,這就是另一個難解的問題了。至於警察的記過處分是否合理、警察該不該被起訴、警察的情緒控管,這些東西我就不談了,畢竟就更不是我熟悉的領域了。

警察在學時有沒有教這些現場處理的東西,我很坦白的說,這個東西教不來。要完整的處理好現場,法律當然要讀的熟稔,訓練也要踏實,但沒有切身實地的感受社會上的氛圍、街頭上人民的感受,沒有在每次發生後思考、探索,永遠不會找到更好的解法。你如果問我這兩名員警這樣處理有沒有及格?在這樣一個極端的案例裡面,沒有任何的第三人生命身體受到損害,同仁跟犯嫌的身體雖然遭受損害,但性命無虞,而同仁雖然可能要面對被處分、被告這些後果,但至少現場無人死亡。


※ 八卦板務請到 GossipPicket 檢舉板實名詢問
※ a.張貼問卦請注意,充實文章內容、是否有專板本板並非萬能問板
※ b.一天只能張貼 "三則" 問卦,自刪及被刪也算三篇之內
※ 超貼者將被水桶,請注意!
※ c.本看板嚴格禁止政治問卦發文問卦前請先仔細閱讀相關板規
※ d.未滿30繁體中文字水桶1個月
未滿20繁體中文字水桶2個月
未滿10繁體中文字水桶3個月,嚴重者以鬧板論,請注意!
※ (↑看完提醒請刪除ctrl + y)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39.124 (臺灣)
PTT 網址

nikewang 05/22 21:30開槍呀 記得一次擊斃

ah937609 05/22 21:31參考關鍵字:浮屍

joumay 05/22 21:31太陽快下山囉

a31324285 05/22 21:33打了三四棍他喊很痛就差不多了

DuckWu 05/22 21:33當然是通報復仇者聯盟

GGrunrundela 05/22 21:33以為只打三四棍警察就不會被靠北ㄛ

L2N 05/22 21:33沒人在乎了

data1728 05/22 21:34那種說擊斃垃圾就別害警察了好嗎

ltytw 05/22 21:34我不餓 我這裡有雞胸肉

arlaw 05/22 21:36灌牆爆頭

chadmu 05/22 21:38第一時間打昏就好,不要坐下來還繼續打

jay111101 05/22 21:41兒歌三百首

kayak5566 05/22 21:42喔喔 警察出來說話了 我想問的是辣椒

kayak5566 05/22 21:42水是不是第一段就噴了,他在追逐很明

kayak5566 05/22 21:42顯就身體失衡,在外流出的超商影像更

kayak5566 05/22 21:42明顯,所以推估他的追打是受到辣椒水

kayak5566 05/22 21:42刺激的反應,所以辣椒水是不是沒什麼

kayak5566 05/22 21:42用,還會激怒對方,我有買辣椒水跟蜂

kayak5566 05/22 21:42鳴器給家人避免晚上回家危險,如果辣

kayak5566 05/22 21:42椒水是白爛物品我要收起來,我買的是

kayak5566水柱款的,噴手上還蠻辣的

其實不是沒用,但是任何武器基本上在遇到失去理智的人的時候,有沒有辦法立即有效果 是很難說的。

203.217.122.78 05/22 21:43

Hard1980 05/22 21:45原po是警察? 辣椒水只能讓人看不見?

Hard1980: 你們單位是不是團購買到詐騙的黑心貨阿

不是只有看不見的功能啦,我的意思是說如果對象看不見了又失去理智的狀態,會不會發 生其他的危害是很難說的(包括對自身的危害)

36.227.98.210 05/22 21:46

aimgel 05/22 22:03唱搖籃曲

cchaha3122 05/22 22:04當場擊斃

Dirgo 05/22 22:08辣椒水還真的強無敵

Dirgo 05/22 22:09只是噴完到效果出來要撐個十幾秒.

arcysaint 05/22 22:10那心經跟佛珠出來現場詠唱

yggyygy 05/22 22:14看到了沒鍵盤俠,專業的這樣講啦

yggyygy 05/22 22:16之前一堆隔著螢幕說已壓制 現場很安全

yggyygy 05/22 22:16笑死

jay11404 05/22 22:20清空保持距離圍起來慢慢耗時間,但會被

jay11404 05/22 22:20老鳥笑沒能力

pinhanpaul 05/22 22:30老鳥:不要處理,萬一被投訴怎辦

※ 編輯: shenwenwen (114.136.239.124 臺灣), 05/22/2023 22:39:02

FUkobeCK 05/22 23:04長話短說 說重點好嗎

stja 05/22 23:10

hawick 05/22 23:19可以連續打十二棍不用考慮嫌犯反應

hawick 05/22 23:21條文不是說使用原因消滅要立刻停止使用

hawick 05/22 23:22嫌犯做出雙手抱頭求饒不算使用原因消滅嗎

sin31429 05/22 23:30拿出無限手套 彈ㄧ下

o36779 05/22 23:33一開始開槍現在鄉民八成都挺條子,只可惜

o36779 05/22 23:33槍拔不出來嚇跑了

aaTiger 05/23 00:05台南割喉殺警別忘了

niwatori 05/23 00:25坐在那時 有明確確認對方要反抗不配合上

niwatori 05/23 00:25銬嗎?

niwatori 05/23 00:26如果沒有, 那一棍下去,一人警戒 一人

niwatori 05/23 00:26上銬有問題? 還是對方有攻擊武器?

niwatori 05/23 00:27這12下 用意如何就很明顯了

lionsss 05/23 04:24拿皮鞭抽到他叫媽媽

WeAntiTVBS 05/23 08:18當然是直接打到死都不要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