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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即刻起請辭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深切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即刻起請辭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深切作者
ooo820312
(大肌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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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公器私用」是指公務人員利用職務上掌握的公共資源、權力或地位,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這類行為在台灣的《刑法》中,主要涉及以下幾個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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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貪污治罪條例**

這是處理公務員貪瀆最主要的法律,其重點條文如下:

#### 1. **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第5條第1項第3款)**

> 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 2. **利用職務上機會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第5條第1項第1、2款)**

> 涉及收賄、索賄,或接受利益等情形,均屬重罪。

#### 3. **假借職務上權限圖利他人(第6條)**

>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限圖利自己或他人者,也屬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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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刑法相關罪名**

除了《貪污治罪條例》,《刑法》也規定了一些相關罪行:

#### 1. **圖利罪(刑法第131條)**

> 公務員對於職務上關係之事項,圖利自己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 2. **洩密罪(刑法第132條)**

> 公務員洩露職務上知悉的秘密,若目的是圖利或損害他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 3. **侵占罪(刑法第336條)**

> 公務員占用公家物品或資源作私人用途,也可能構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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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務案例舉例:

若一名公務員使用辦公室印表機大量列印私人資料、使用公務車辦私事、利用公權力替親友標案謀利等,皆可能構成上述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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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結:

「公器私用」行為違反行政倫理與法律規範,輕則行政懲處,重則觸犯刑法與貪污治罪條例,可能面臨數年徒刑及重罰。政府對此類行為採取高度嚴格的態度,以維護公務的廉潔與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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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ash 06/02 12:10法律對民進党無用啊

Lailungsheng 06/02 12:11法律對民進黨無用+1

konanno1 06/02 12:12這有党證 辦不下去了 這群垃圾党把台灣

konanno1 06/02 12:12搞成台灣人最痛恨的樣子

he00504616 06/02 12:13是誤用 已悔改 別再追殺了

ffxx 06/02 12:14民進黨不管殺人放火 都是對的

konanno1 06/02 12:15覺得垃圾党的所做所為接近叛國了

SAMMY728 06/02 12:15對於民進黨來說,這不叫貪污,叫做爭議

SAMMY728 06/02 12:15事件。

NaOH268 06/02 12:24公務車做私用 民進黨納稅錢這樣花喔

orz151426 06/02 12:27北檢不起訴的理由一定很好笑,你等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