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翻版?4年前就被檢舉! 林宜瑾涉詐
根據《鏡週刊》今(28日)報導指出,全案是台南地檢署2020年接獲檢舉立案調查的貪污案,林宜瑾並非詐領立委助理費,而是涉嫌在擔任議員任內,以人頭助理及回捐等方式詐領助理費約200萬元,涉貪污及偽造文書等罪;與高虹安不同的是,林宜瑾已當庭坦承犯行,並願意繳回不法所得200萬餘元,以爭取輕判或緩刑。
高虹安有用人頭助理??
這個叫翻版,鏡周刊不愧是綠色專用媒體,
都已經確定是用人頭助理了當然當庭坦承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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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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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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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證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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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人犯錯都知錯能改,不像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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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造謠抹黑 法官預斷心證 說你貪污就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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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連論文都可以繞過學校說你抄襲 幹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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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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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何時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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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回捐啦,崇高法官判登載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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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1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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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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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 cc:zzzzZ
噓
都坦誠了還想怎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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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能出現在立法院,會成為被攻擊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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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11萬還是法官自由心證認定她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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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狗媒體當然要回饋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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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法官可能又不一樣結果,林宜瑾是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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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的事實,認罪求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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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助理費約200萬元 應該要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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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多少自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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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系中的嫡系,是不會被拿來祭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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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還是議員任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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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說堅信司法會還他清白 現在便當庭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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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長466元新台幣貪很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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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貪議員人頭助理費1千多萬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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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逃過 林宜瑾當然學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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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緩刑和周雅玲一樣繼續做ㄚ
噓
當然不能比,林宜瑾直接認罪,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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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連認罪都不敢才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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