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拒絕黑金槍毒!「選罷法」明定: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
這是不是要害一個人無法參選 只要法官一審判那個十年徒刑就好了
不管他無罪有罪,會不會侯跟柯明年就沒辦法參選了,四院聯手下
只要有一個小瑕疵,讓他們可以上法院,找一個最大刑期是十年以上
的先判下去,反正不確定就可以了
: 「選罷法」第26條新增排黑條款,增訂曾犯「黑、金、槍、毒」,以及國安三法、反滲透法
: 、洗錢防制法等,經有罪判決確定,或是受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
: 確定者,均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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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真的滿瞎的…不過更瞎的也有過
推
聚餐走時,抽了二張衛生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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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多法官檢察官辭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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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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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偷竊,求刑二十年
推
隨便叫個法官一審判10年 你去叫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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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翻一審案的時候 一審法官有多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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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案又怎樣 選舉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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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定對手選上再酬庸下去 還怕人不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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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翻一審比比皆是吧
推
比比皆是 你應該也可做到吧
推
不要以為10年可以隨便判判
推
10年算超重吧 搶劫罪好像都沒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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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要被判十年很難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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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法都過了 對十年民進黨來說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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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發生過有罪變無罪的案例了 那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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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不成還可以補登記喔?重新選一次?
噓
殺人都不一定判十年了,你以為法官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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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容易?
噓
你以為判10年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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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寫 有前科=終身不能參選不就好了 搞那麼麻煩幹嘛 台灣沒犯罪過的人那麼多 讓犯罪仔當官何必?5
有沒有罪不是法律說得算阿 是黨說得算好嗎= = 黨說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 明明有罪的塔綠斑硬坳 搭配媒體一洗 票還是穩穩拿 沒罪的 側翼潑糞 媒體洗版 沒罪都變得有罪了 ㄎㄎㄎㄎ 反正大街罵人小巷道歉3
民進黨這次真的太過份了 而且完全搞錯重點 只有跟民進黨站在一起的才叫黑道 跟國民黨和民眾黨站在一起的要叫努力上進的更生人 更・生・人 更.生.人 因為很重要 所以說3次28
國民黨基層死一片鄉長、代表、議員這些很多黑的 都不用選了 國民黨基層民代黑道一大堆 基本上這法就是封殺國民黨 八卦板反黑不要這麽雙標好嗎 平時一直喊 現在在靠北 認識這些黑底的民代人很好相處啦只是就是很黑 國民黨叫啊 民進黨順水推舟砍光你們基層民代![Re: [新聞] 快訊/拒絕黑金槍毒!「選罷法」明定: Re: [新聞] 快訊/拒絕黑金槍毒!「選罷法」明定:](https://i.imgur.com/1KlAy1N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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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國民黨是好事吧 原來美髮切割的全部都 可以用這個切割掉了 覺得除了還沒定讞的也算有點問題 其他還不錯啊 有哪個候選人非他不可的 --4
看看就好 這個劇本是拿來選舉的 選完後 如果民進黨當選 一樣能改回來啦 不要忘記 大選綁公投 萊劑零檢出 都是這些綠東西搞出來的4
建議快點起訴競爭對手,讓他們終身不得參選 這樣就可以確保永續執政了 : 關鍵條文第26條有兩大深水區,包括「犯洗錢防制法判決確定者不得參選」,如前總統陳水 : 扁之子陳致中未來無法再次參選; : 以及「判十年以上刑度尚未定讞者不得參選」,7
肥宅我好奇,如果三讀通過,有哪些人物要開始欻勒蛋自己的「政治生涯」呢 --
會不會現在投一投 蹭一波選舉 然後坐等違憲 黑金槍毒再重出江湖 嘻嘻1
版上有法律專家可以解釋一下教我這個法盲這法條沒有違憲合理的原因嗎 這當初消息出來之後本還想說這100%違憲的東西沒想到竟然被強過了 我實在不是很懂明明就有褫奪公權了為何還搞這齣 況且裡面竟然還有連未定讞也不能參選的有罪推定原則 直接終身不得參選也違反比例原則 不給更生人再起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