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廣東省思覺失調症患者被判死刑
8月18日,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葉德誌故意殺人案進行了公開審
理,並於當日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葉德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葉德誌因猜疑被同村的葉某等人加害,遂產生殺念。2025年3月27日晚,葉德誌攜帶兩把菜刀駕駛摩托車尋找葉某未果,在葉某家門口見到3名被害人,即持菜刀砍擊被害人韋某某(歿年69歲)、葉某花(歿年36歲)、何某某(歿年1歲11個月),致3名被害人死亡。葉德誌逃離現場後自殺未遂,在家中被民警抓獲。經鑒定,葉德誌患精神分裂癥,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葉德誌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葉德誌犯罪情節惡劣,手段殘忍,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依法懲處。雖然葉德誌作案時屬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但其犯罪時對行為的違法性和犯罪後果有明確認識,犯罪手段特別兇殘,犯罪情節極其惡劣,犯罪後果特別嚴重,屬於罪行極其嚴重的情形,故不對其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被害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和各界群眾等旁聽了庭審及宣判。
來源: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
http://www.zjcourt.gov.cn/zjzy/web/content?gid=11822&lmdm=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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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得減刑,法官不見得要同情
反觀
台灣沒有證據 可以無限期拘押 耶
生病又不是他願意的因該要送醫ㄅ
判死還得祖國法官才行
灣灣:不通情理 難道你家人這樣也死刑嗎
進步的司法
1換三 這樣算OK了
讓大陸統治台灣真的比較好
樓下決定移民廣東
德政! 不是有病就殺人無敵
笨啊 招待來台灣玩再殺
手段兇殘+情節惡劣+後果嚴重=即刻槍決
死刑
先進國家
反觀
送醫讓他再次出來殺一個嗎? 又不是台灣
可悲的是中國法官比台灣法官三觀還要正
好羨慕
常
反觀
不要以為有證就可以合法殺人
反觀
殺人犯可是台灣廢死聖人法官最愛的
反觀台灣,裝成精神病合法殺人。
先進國家
先進國家
沒失覺失調 台灣法官也照樣判你免死
先進國家
在台灣精神鑑定後 殺人無罪
笑死,對岸法官好像比較正常
反觀
台灣無敵的神經病在中國踢到鐵板了
反觀 台灣精神病患無罪釋放
中國優良傳統 古籍也有記載瘋婦殺夫被
判凌遲的
會上訴的吧 這才中級法院耶
物理治療
這才是正常的司法吧,一個思覺失調的凶
殘殺人犯你要如何矯正回歸社會?
先進國家,反觀...
得病不是殺人的護身符吧
早該這樣判了,司法聖母病去想想為
什麼黑道堂口沒有精神病去鬧場
讚許
下輩子記得投胎來台灣就不會死了
三觀比台灣正
無罪
反觀
獨裁法律專門解決有問題的人
先進國家
精神病本來就不等於沒罪,美國一樣是看犯
案時能不能分辨是非或是有沒有預謀這些
人類治不好的病就送去給上帝治
在台灣就算極其惡劣也不會死刑
他國事務
中國司法居然比台灣正常
台灣鶄障有黨證怎麼殺
殺三人
先進
反觀台灣國 可教化
讚!殺人本該償命
他們理由是有的人犯被害妄想就自己
在害怕逃離 有的人卻是想先下手為強
大陸司法屌打台灣20年以上
於是這種的就相當於是謀殺
居然比台灣司法有人性
中國大陸司法比台灣進步太多了
先進的司法
德政
中國司法除了政治犯早就超越台灣司法
先進國家 正義必勝
回歸吧 台灣守法跟白癡一樣
反觀台灣
即然有死刑,為何要減刑?目的與手段不符
先進國家
這種完全不值得憐憫
殺人償命 天公地道
先進國家
台灣是根本變成保護加害者 犯罪天堂
真棒
人家常任理事國照樣死刑 台灣甚麼都不是
台灣不用精神病也能逃死 即便殺了3個
為啥不能死刑
先進國家
綠共和青鳥會保護殺人犯再出來犯案
可惜了,若在台灣就可以當司改委員了
才三個就判死,什麼落後國家,反觀
神經病就去死很簡單
麻煩製造者不除掉就是炸彈
反觀
台灣反而給你精神鑑定 沒鑑定完鑑定
成功沒刑責 從頭到尾沒賠償
認真回 這位雖然被判定思覺失調 但犯
案當下是有認知能力的 也就是清醒的
所以才判刑 如果可以證明這點 在台灣
的判決也會是相等的
先進國家 他沒死下次又有人被殺了 台灣
就是如此 保育垃圾要大家接受包容他 根
本講幹話
反觀
來台灣殺幾個人都不會被判死刑
沒有最嚴重要怎麼死刑
反觀
限定責任但是太大條,死刑吧
你根本不可能知道他殺那麼多人是不是受到
生病的影響,跟一般人永久隔離是為了保護
無辜的人。進步國家。
是精神病但你確實知道自己在殺人,判死刑合理
很好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
反觀
先進
本該如此
非冤罪案件判刑先進國家
歿年1歲11個月 不死刑不行吧
E
智障青鳥廢死仔:不管啦 判死刑後續會造
會傷人的精神病患,更該殺
成模仿效應及社會動盪
1打3,還殺了一個不滿2歲幼兒
先進國家
先進國家
先進國家 反觀
羨慕
有病不是他的錯 有病不看是不是?
這種人本來就不配有人權
思覺失調直接就地治療
本來就該槍斃
覺得根本沒必要減刑阿...拎老師勒
失調就去死 合理吧
精神病又怎樣 多了不起
神經病殺人就無罪喔??這才是不可教化好嗎
反觀
我花了大半輩子+大把鈔票把他醫好
先假定醫得好啦~~!!但他真的就是本性愛殺人哩
堂堂正正的中國人
反觀
沒精神病的都有殺人魔了,你怎知道神經殺人魔
精神病好了,就不是殺人魔???
哪像瘋子小島
幫他登出,對世界對他都好啦
破島根本沒有法律上的正義
反觀 都是砍人了才有思覺失調
這才是公理正義的判決
反觀
正常人哪會殺人 有病才會殺人 有病又可以
無罪 簡直是殺人永動機
進步國家
德政
對面不像鬼島有無敵星星可以吃喔
反觀
買機票來台灣殺人就沒事了還有一堆人權律
師幫忙辯護
有沒有辨識能力差很多啊 台灣就算判
管你是什麼對幼童下死手就該死
死也不會執行有P用
沒找到要砍的人,改成路人還砍小孩,茄
先進國家
中國體制真的是現代社會最佳解
南無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殺一歲的幼兒,這個真的人神共憤,
管你病沒病
特別判處死刑
都分不清到第一哪邊才是先進國家了
殺老人,女人,幼兒。。判死刑沒問題。
反
反觀
可惜不是在台灣殺人,精神病根本無敵的
反觀鬼島恐龍把司法搞得脆弱不堪
先進國家
反
不甩兩公約真爽
反觀台灣司法改革笑話一場
反觀
先進國家
先進國家
1歲11個月rip
先進司法
覺得 確實應該死刑
很合理啊他都殺幾個人了= =
法盲
反觀綠共輕放
台灣被民進党執政到,連司法都落後大陸
了,可憐啊
先進
反觀
噓標題
14億減1還是14億!!!
又來了… 殺三個簡單,自殺困難…
人權聖地
原諒他是上帝的事,我們該做的是送他去見上帝
先進
先進國家
「手段殘忍,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犯罪
反觀
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依法懲
處」 ~》覺得 哪有什麼裝神經病就無
罪
反觀
德政
反觀
一歲也砍 不判死才會社會動盪
大概器官配對成功了
大陸司法遙遙領先台灣
反觀
先進發達國家
太扯了 先進國家
殺1歲小男童 就算精神病也該死
反觀
德政
哇 先進國家
社會廢物就應該這麼處理 先進國家
反觀台灣不管幾殺都活得好好
德政
鶄該送過去了
正確的行為
送去給上帝治療,治好了再下來,讚
限定能力在台灣就不會處死
德政
反觀
反觀
思覺失調無法矯正,也無法回歸社會,
判死刑避免放出來再次犯案
我不知道這樣判對不對,但按照台灣的玩
先進國家
法病人絕對無法正常回歸社會
1歲耶…
兩公約表示:
反觀可教化
無情開殺還管你到底有什麼事,殺人償命
垃圾党党員-1
癌細胞本來就該消滅
綠畜:這個一定是得罪中共權貴才判死
反觀
台灣就是犯罪天堂
中國好像未成年比較無敵
讚
台灣司法會判無敵,放出來繼續危害
真羨慕 思覺失調本來就該殺
先進國家
先進國家對偉大祖國好感度又上升惹
反觀彎彎低能判官
這樣才能保護善良第三人
台湾人の原罪
先進國家
瘋狗,黑熊咬死人都會被人道處決了,真
正瘋子勒?
先進國家
這種法官才會有福報 反觀台灣有些法官
多一點死刑就少一點裝瘋賣傻
先進國家
德政,殺人本該償命
先進國家
精神正常的三個人就被這個精神失常的判
了死刑
先進國家
反觀...真的是輸慘了
反觀
反
推
反觀
台灣現在連法治都輸大陸了
讚啦
要嗎關在精神病院不要出來 要嗎直接
彈掉
不然要給他合法殺人權?
台灣真的智障,看錯放多少人了
反
這才叫先進國家,大推,很羨慕
台灣真他媽輸大陸了
去搜就知道砍的有多狠連小孩都不放過
先進國家
反觀
反觀
反觀
是有良心的法官呢,反觀
可悲法盲的理想國
這種精神犯如果要輕判必須要有保證人連坐
反觀 台灣可悲到連中國都輸 還在廢死
法官判決更不用說 這才有資格叫法官
審判還是要對岸才公正
死人沒有人權 所以台灣法官會保護殺人犯
講法律又不依法量刑的才可悲吧
反觀
反觀
連小孩都砍,基本上已經沒救了,斃了
也好不要浪費社會資源
反觀
先進國家 都殺人了還管你有沒有病可
不可教化
唉 中國真的比台灣進步好多
台灣就是個落後的第三世界國家
反觀
大反觀
思覺失調處方簽:死刑
司法這領域大陸比台灣先進太多了
其實這才是對的,殺人了有病還是要償命
很遺憾 可是你不似人 那就死一死大家輕鬆
有病不是罪,但你有病又對社會造成傷
害,那你就更應該去死
此例中國大陸的司法見解,相當的貼近普世
人民的認知!勿枉勿縱,不因精神病就可以
逃脫!!
反觀鬼島禍國殃民的交相賊司法
中國越來越進步了
北犬:good,柯p完蛋了
反觀
台灣一堆這種的
判刑應以犯罪事實為基準
考量動機沒有意義,不論什麼因素導
致殺人,精神疾病或童年創傷,殺人
極限一換三
事實表示被告對社會中的其他人有危
險,且應該和社會永久隔離
反觀
如果基於人權不要死刑,仍應該有和
社會永久隔離的措施,不過社會觀感
在台灣可教化 中國不行
不會太好
先進國家
挪威殺人魔殺了77人,沒判死刑但監
禁期間一直要求改善生活條件,電玩
讚
社交甚至招妓要求不斷,台灣人應該
無法接受這種人權
反觀
先進
先進國家
2歳也殺,沒人性
除非自衛,否則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生病不是殺人的理由
反觀
殺1歲孩童不判死說不過去
瘋子在台灣殺人直接安全下莊
都搞不清楚哪邊是法治國家了
死刑沒有辦法改變過去,但可避免再犯
先進國家
思覺失調在台灣殺100個人也不會死刑
反觀
先進國家
幹 反觀
推
反觀
難得推
殺人本就該償命。如果真的知覺失調,就
算你判他免死他也體會不到,根本教化不
了;真心希望殺人都應償命判死
本來就是…憑什麼生病就可以亂殺人,奪
走別人珍貴的生命
反觀
無害化處理
在台灣 有黨證直接放 沒黨證的關一陣子就
放 得罪黨的沒犯罪 硬拗關到死
幹 先進國家
廢死聯盟哥布林怒噓 抗中保台意志更堅定
精神分裂不是可以殺人的理由
先進國家
反觀
DPP最愛假人權去剝削其它常人權益根本智障
可悲 我是說台灣
人權先進國
讚 沒有免死金牌了
基因錯了就滅絕,唉,搞什麼把戲
地點錯誤
到底是誰説神經病可以殺人的
有病就該人道毀滅
公理與正義回來了!
逐步走向真正強國
先進國家
先進國家
得病不是殺人的護身符+1 為啥要等到人
死了才要去治療?對受害人不公平
台灣放出來繼續殺人
先進國家 苗博雅怎麼不敢出來吠了
媽的可以不要讓我覺得中共比較好嗎
反觀
反觀
反觀
中國司法遙遙領先台灣
反觀
說不定對岸的共產才是笑台灣民主的司法
反觀
讚啦
苗澤東不同意這個判決
先進國家
這種情況我支持中國的做法
支持 又不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連一歲小孩也殺...天啊
反觀鬼島智障又脆弱的可笑司法
有這種好事?
明智國家
台灣法律已經停滯多久
中國不養閒人
舒服
醫好了,不會再犯了
難得正常的判決
保障人權的表現
真的精神病患其實很可憐
精神病無敵早該制止了
有病是有病 殺人是殺人 兩碼子事 有病就
醫 殺人償命 沒問題阿
左岸法雖偶爾判ㄉ離譜但死刑絕不失望
中國司法比台灣正常很久了 台灣已經被左
膠綠共搞爛
先進國家
八卦是確診病發不吃藥可滿足逃罪
反觀台灣司法被假清高蠢鳥搞成一副智障
樣,完全忘記司法伸張正義、懲奸除惡的
本份
暖
A developed country!
如果發瘋到可以殺人的話 就判死好了 對其家
精神病患敢犯罪就是該槍斃
人也是解脫
那些廢死的把這個人關在你家好不好?
先進國家
既然他殺人沒感覺,那槍斃也不會有
可惜了,下輩子歡迎來台灣大殺特殺
可惜了生錯邊
不愧是先進國家!
都知覺失調,也許他覺的死亡是很快樂的事
要是在支那呆丸省 應該早就放出來繼續殺
在台灣可教化
先進國家
反觀
來台灣就能殺得爽
進步
正常的司法
先進國家
勿忘台鐵悲劇
反觀民進党當做寶貝
先進國家
有病不是罪 殺人才有罪
殺人償命 天公地道 為中國點讚
看一些中國判例 如果只有一位可能還可以
拖 但超過就直接下去了
讚
反
讚
反觀
反觀
不不,台灣即使判定犯案當下是有清楚認
知能力的,也一樣會是輕判+預支提前假
釋+候審期間算進刑期,最後關進去不用
一半就可以刑滿釋放啦。
信不信法官會說,死者一個老人沒有未來
、一個中年婦人已經生不出來沒有未來、
一個嬰兒要再養十幾年反正死了等於沒有
殺不到兩歲的,死刑真是太便宜他了
未來,比不上兇手的潛在社會價值呀~~
~
有病還亂跑殺人 活該死刑
不會再犯了,反正也醫不好,德政
這個判決有意思
台灣每個殺人的都說自己有精神病
不知道他們法官怎麼避開精神病
司法先進
反觀
法官亂判吧,全世界除了這個搞笑國
家沒有任何一個可以在沒有完全責任
能力的情況判死刑的(包含戒嚴時期
的臺灣與韓國)這跟廢死與否毫無關
係,因為要採取這個法律體系就會得
出這個結果
文明社會的合理判決
這種腦子有病的關了也改不了 斃了
至少還受害者公道也避免再犯
反觀
根本先進國家
先進國家,反觀
反觀
早就該把精神病的無敵星星沒收了
羨慕
先進國家
思覺失調都只會傷害沒武器或比你弱的,怎
不敢對路上89,本來就是當下有判斷能力
台灣就倒楣算遇到天災
台灣白痴在就算判了也不會執行
思覺失調不是殺人無罪的理由
反觀
好
回樓上上的qaz,美國的奧克拉荷馬州跟阿
拉巴馬州,在2022年分別處決了一位思覺
失調症與智能障礙罪犯
先進國家
先進國家
舒服 至少解決製造問題的人
反
反觀
很棒
吠死團體還不趕快去聲援?
反觀
反觀
殺人就該償命
人擇淘汰,對大家都好
反觀
反正精神病一輩子醫不好,感覺嘎了了
事
不然咧 死者活該嗎?
正常國家
反觀
我覺得神經病 比過失殺人更該死
進步國家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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