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金門兵游到陸「尚未認定逃兵」
什麼逃兵,這叫「類放假」
只是當事人未拿到假單,想自己放假,就自行離營游出去,不小心被大陸海警撈上來
應該要嚴正警告,大陸海警快放人,你們這行為是綁架
記得不叫「逃兵」,叫「類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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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請問一下這位弟兄被對岸撈起, 到時候洩漏駐地跟機密怎麼辦? 我們國軍軍隊的駐地位置不就洩漏了嗎? 到時澎湖弟兄被突襲怎辦? 甚至洩漏火力部分,員額多少,16
不懂為何一直強調「尚未認定逃兵」是幹嘛 從以前不就是只要從營區「不假外出」 無論是感情問題、欠債太多 一律都是算逃兵 至於其他罪名不就是讓軍法去處理就好4
大家好,我福建彭于晏 身為一名普通伙房兵 出於對本職的熱愛,為了部隊同僚的溫飽 不顧個人危險只身潛入匪區,購買稀缺物資——雞蛋跟肉 可惜行蹤暴露,不幸被共產黨抓獲1
光暗雜學館 YT連結不喜勿入 只要看第一段就好 我也寫個簡單大綱 是不是跟穿救生衣落海被救上岸有點像?![Re: [新聞] 金門兵游到陸「尚未認定逃兵」 Re: [新聞] 金門兵游到陸「尚未認定逃兵」](https://img.youtube.com/vi/06aYe8ZL_Mc/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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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看過一個東西 有一個軍隊 攻下一座城 兩個士兵因為太久沒發生性行為 直接強姦民女2
問題就不是規定啊 現在就有個兵不見了 然後對岸在海裡把這個兵撈了起來 現在知道的證據就這麼多 到底是這個兵下水自己游過去
國民政府其後於1931年制定的《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第5條中明文規定:「中華民國國 都定於南京。」 之前教育部也發函過指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目前我國首都應為南京;惟中央政府所在地 為台北」 理由我都幫忙找好了![Re: [新聞] 金門兵游到陸「尚未認定逃兵」 Re: [新聞] 金門兵游到陸「尚未認定逃兵」](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3/10/realtime/20546692.jpg&s=Y&x=292&y=0&sw=1170&sh=780&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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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不是逃兵啊 你們在瞎幾把鬼扯什麼 到海裡游個泳而已 那條法律規定軍人不能游泳了? 針對這起超游事件3
也許國防部鴕鳥心態之類的我不知道 但是這波操作說尚未認定逃兵 這種低調作風我還是覺得比較適當 畢竟現在的社會觀感普遍討厭當兵 尤其是兵役制度剛改沒多久 年輕人還很反感
別人不就躲債而已嗎?和逃兵有什麼關係呢?他又不是不願意上戰場,這是兩個完全不同性 質的問題。 再說了,一個小兵,也沒有什麼機密,更不存在情報,相反現在棘手的是解放軍才對,送回 來不是,不送回來也不是。 因為如果他真心投共,那當然可以作樣板大肆宣傳,可惜別人只是利用他們,你說送回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