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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志祺77啥時要講新竹棒球場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志祺77啥時要講新竹棒球場作者
Goldpaper
(金紙)
時間推噓 3 推:4 噓:1 →:9

看到很多人還在說標案合法,
鄉民失智列車,
還是出來說幾句話:


1. 為什麼接標案對媒體業有所疑慮?
(像之前七七瘦肉精的影片就有標注是廣告)


【內宣踩紅線】政府業配合作KOL網紅 沒揭露恐違法
上報
陳彥宇 2020年10月04日 11:53:00

開放瘦肉精美豬進口爭議持續延燒,農委會日前在擁有超過32萬網友追蹤的科普雜誌《科學人》臉書粉絲團刊登宣傳廣告,慘遭砲轟。不僅《科學人》自認該業配有違媒體與科學倫理道歉刪文引發關注,政府單位採取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政策宣導,也已大踩違法紅線。

以去年度為例,包含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基金與非營業特種基金,中央政府合計有21個主管機關編列政策宣導費,金額高達20億136萬餘元。

政府宣傳手法與時俱進,除了藉由傳統報紙、電視節目、電子媒體、網路媒體等途徑,近年更搶搭通訊軟體與社群經營風潮,甚至頻頻結合或透過網紅、YouTuber、KOL(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拚加速訊息傳遞,更貼近民眾和年輕人達成溝通目的。

政策行銷嚴禁走置入 贊助單位需揭露

像是農委會與《科學人》合作,論及瘦肉精議題;司法院找上知識型YouTuber「志祺七七」,在其YouTube頻道、FB粉專、IG宣傳國民法官;國防部和三立電視台合作製播《全民新視界》國防節目等,皆屬政策宣導和行銷範疇。

然而,政府以人民納稅錢做政令宣導、政策行銷,皆有明確法律規範,《預算法》第62-1條便明定:「基於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政府各機關暨公營事業、政府捐助基金百分之五十以上成立之財團法人及政府轉投資資本百分之五十以上事業,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另《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1條規定:「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不得播送受政府委託,而未揭露政府出資、製作、贊助或補助訊息之節目。」《衛星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亦規範,「廣告」兩字字級大小要符合比例原則;廣播媒體辦理者要在廣播結束時說明「以上廣告由XX機關提供」或「以上為XX機關廣告」等相關文字。

「假新聞、真推銷」難防 監院糾正有前例

而今部分機關政策宣導未做廣告標示與揭露,不只讓民眾誤把政府廣告當成新聞來看,政府以納稅錢買新聞,也被在野黨諷刺是拿人民的錢來騙人民,「和詐騙集團有何不同?」

事實上,政府過去早有多次違法置入性行銷,被NCC開罰案例;前監委吳豐山曾因中國的中央和地方政府購買台灣新聞媒體版面,以「假新聞、真推銷」方式推銷中國旅遊和投資糾正陸委會。

審計部去年度調查報告也揪出教育部體育屬運動發展基金,花費754萬元於當年度1至3月在電視台託播「運動產業政策宣導計畫」專題節目,以及衛福部花費6000元在1月15至17日於臉書粉絲團刊載「113保護專線」及「國金的十年挑戰」貼文,皆未標示廣告,與《預算法》規定未合。

政府機關替己重大或爭議政策與修法擦脂抹粉,掀起「究竟是在看新聞?看廣告?抑或看政令宣導?」之質疑,帶頭違法預料將成在野黨箭靶。

https://reurl.cc/bG8OyM


2. 其他國家和YT政策是怎麼做的?

https://i.imgur.com/aDfVr8g.jpg

公視


https://i.imgur.com/t1RPGU9.jpg

中共CCTV

https://i.imgur.com/60gjg9O.jpg

華視


並不是拿了政府錢就是錯,
而是媒體業收了政府資助,對一般市場的其他同業有排擠效應,違反公平原則。

所以需要寫出來,以免誤導、壓制平衡聲音。有些國家甚至是直接禁止政府資助。


3. 核心的問題七七早已自我點出

https://i.imgur.com/tx4mRvz.jpg


他說因為這些標案常常是綁樁性質,為了避免政府綁樁性質標案,所以自己出來標。

可以得知七七自己也認為「綁樁性質」是「標案被處理妥當」與否的關鍵,而不是合法與否。


4. 什麼是綁樁?

樁腳,是指選舉中在基層為候選人拉票的工作人員,多為對該地方的政治熟悉並有一定影響力的人士。在選戰中,樁腳會利用各種手段(包括非法的)使其支持的政客當選。

新世代綁樁手法,透過合法的標案或是限制型標案、甚至是資助等平常進行互助互惠,KOL在特定領域,例如樂團、藝人、自媒體、醫師等領域對自己的TA族群帶風向,實現空氣票綁樁,本質上和傳統地方型的樁腳一模一樣。


5. 這個頻道做過什麼?

i. 行政院牛肉麵影片在自己客群翻車被炎上

ii. 在台大學倫會已經做出林智堅抄襲的判定後,出的影片仍對林智堅是否抄襲提出開放性答案。

iii. 年輕人的網路意見領袖,對中介法一語不發



接標案合法,不代表現在政府花錢「灑」給那麼多網紅的現象合理,他也只是其中一位。


這種問題,跟頻頻爆出來的抄襲案一樣,
會有這種現象的核心問題,
不是那些的學生,
而是失能的老師(管理者),
以及喪失同儕監督的學校(政府)。

在問他拿標案有什麼不對之前,
可以先想想為什麼現在的社會,

會讓合法拿標案的人被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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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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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haw 01/07 12:52這不是優土伯 這是民進黨網軍

sheng76314 01/07 12:5299萬9前限制性招標 合法 那次不合法

tony5361627 01/07 12:52

wlwillwell 01/07 12:54媒體綁樁恐怖的不是讓你為其讚聲

wlwillwell 01/07 12:54而是噤言不說話,選擇性遮蔽資訊

suhaw 01/07 13:00遮蔽資訊 不就三立自由一直在做的事情了

suhaw 01/07 13:01優土伯的作用世代風向 然後讓三立自由再報

suhaw 01/07 13:02一條龍的產業洗腦

allyourshit 01/07 13:04垃圾側翼網軍包裝成油土伯啊

ocwandu 01/07 13:09換個執政黨 沒標案的時候 就知道這些東

ocwandu 01/07 13:09西認為合不合法合理囉 啾咪

KKsnow 01/07 13:23志祺七七信用破產、抵制、拒看!噁心KOL

mij 01/07 13:24哪有什麼問題 同業都覺得網紅賺錢天經地義

mij 01/07 13:26即使幹以前垃圾事只要網紅就可以老媒體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