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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笑死 救護車撞死人還能護航??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笑死 救護車撞死人還能護航??作者
assassinASHE
(幹古專用帳號)
時間推噓 X 推:1 噓:3 →:4

今天看到屏東一台救護車撞死人的新聞

又又又又又有人在那邊護航

什麼劈哩啪啦救護車有絕對路權三小的

死好三小的

老子我去找一則救護車撞人的判決書

證明你們這群人的無知!!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KSDV%2c97%2c%e5%9c%8b%2c18%2c20090407%2c1&ot=in
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97 年度國字第 18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98 年 04 月 07 日
裁判案由:
國家賠償

被告戊○○駕駛救護車雖有開啟警鳴器,
但其自高雄市○○區○○路由東往西行經高松路與高鳳路交
叉口時,其行進方向之號誌當時為紅燈,而原告行駛方向之
車道路口號誌為綠燈。
救護車為及時救護於交
岔路口,為搶先進入高松路快車道,其車速仍屬過快,而
遇綠燈未停等避讓的原告自小客車繼續前進,救護車疏未
注意右側來車閃避不及而直接撞上原告之自小客車左側
原告之受損害,除係因原告庚○○之行為,被告戊○○之過
失行為亦是導致損害發生之主要原因,二者間具有相當之因
果關係。
被告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應給付原告庚0000000
元,應給付原告己00000000元,原告此部分之請求為有理
由,應予准許

結論

不要在那邊講什麼救護車有絕對路權了啦

老子我看這群人的論調

就是愚民兩個字!!

不服來辯

喔對

搬出"恐龍法官"四個字最快了

我不一樣

我是會看判決書的人

不是那種一堆想當然爾 還活在小學教科書

以為要禮讓救護車就等於救護車絕對沒錯

笑死

都幾歲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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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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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Mood 08/29 22:14可憐,希望你。

diabolica 08/29 22:14000000000000000000

azeroth 08/29 22:14= =這我不敢推 你很明顯在討噓

mom213 08/29 22:20上八卦討優越感 拍拍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KSDV%2c97%2c%e5%9c%8b%2c18%2c20090407%2c1&ot=in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97 年度國字第 18 號民事判決 修改附註判決字號 懶得縮址

※ 編輯: assassinASHE (1.168.153.8 臺灣), 08/29/2023 22:26:52

sanshin 08/29 22:27幹 以後就慢慢開

gueswmi 08/29 22:31禮讓救護車前提是我知道有救護車要過

chuu0134 08/29 22:31網址都不會貼

Howard61313 08/29 22:43新警察,不會貼網址就去新手村練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