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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4姊妹淪性玩偶!惡男天天「選妃」性侵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4姊妹淪性玩偶!惡男天天「選妃」性侵 作者
sea130281
(胃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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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3810996 (微八嘎囧)》之銘言:
: 4姊妹淪性玩偶!惡男天天「選妃」性侵 法院認求刑過重判15年
: ETTODAY
: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 台中一名男子與四寶媽交往期間,為了滿足自身性慾,竟逼她4名年僅國中、國小女兒「: 以含冰淇淋方式」口交、性侵得逞,次數高達362次。台中地院考量男子認罪,檢方求處3: 0年尚嫌過重,酌減為15年有期徒刑。
: 判決指出,男子阿輝(化名)與4寶單親媽小美(化名)於2022年4月交往,並帶著4個女: 兒一起同居,阿輝為了發洩性慾,竟將年紀輕輕的4名女孩當作性奴,以握有母親不利證: 據為由,輪流性侵、指侵4人,或是要求以「含冰淇淋方式」口交。
: 不僅如此,性侵過程中阿輝皆會拿手機拍照,或是逼她們在洗澡時開視訊,讓他截圖,同: 居1年多來,扣掉生理期來的時間,口交加上性侵的次數至少高達362次,平均每天輪流被: 迫替母親男友洩慾。
: 直到2023年6月13日上午,阿輝因不滿大女兒交了男友,以送手機為藉口誘騙她到家中,: 卻持剪刀刺傷其前額、太陽穴、右小腿等處,並在當晚再度性侵,隔天二女兒才決定將所: 有事實說給老師聽,全案終於曝光。
: 審理時阿輝全部認罪,但辯護人針對逼迫大女兒洗澡開視訊一事主張,當時他們已是分居: 狀態,大女兒有拒絕之可能,難認有違反意願,但檢警調查發現,阿輝得知小美跟女兒跑: 去報警,還傳訊恐嚇「什麼事情我沒在怕的,你的證據還在我手裡,我也沒在怕」、「準: 備輸贏,就這樣而已」、「這次我敢跟你們玩大一點,還有你媽媽的把柄在我手上,還有: 你姐姐的把柄」,可見不管阿輝是否與小美女兒們同住,亦可以各種方式聯繫並要脅,故: 上述主張並不成立。
: 小美女兒們也出庭作證,二女兒說幾乎每周假日都會被硬上,暑假則是橫跨周一至周日,: 三女兒也說每周假日會被逼著口交。
: 不過,法官考量阿輝犯後終知坦認犯行,尚有2名未成年子女須扶養,家境貧寒等,認為: 檢方求刑30年尚嫌過重,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而對被害人照相罪、強制性交而對: 被害人照相罪、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違反其意願使少年被製: 造與性相關之電子訊號罪、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等多項罪名,合併執行15年有期: 徒刑。可上訴。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323/2705915.htm


我覺得是不是該來糾正一下這些用詞了??

性騷擾、性侵害、猥褻、性暴力............

能不能確定好?

看到性侵我直覺就是想到「插入」

當然定義不只這樣啦

像我仔細看這篇,雖然是報導性侵,但看文章好像是口交

口交也算性侵哦???

猥褻吧??

是不是該來定義一下名詞了??

我只談性侵

性侵的話應該要有「插入」而且是「男性生殖器」進入才能定義為性侵比較好吧?

不然看到性侵兩個字,真的會很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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