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新聞] 清大電機教授徵「有律師資格的志工」激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清大電機教授徵「有律師資格的志工」激作者
gyGirl
(妹)
時間推噓 X 推:0 噓:2 →:0

志工本來是宗教在招的

徵志工的話就不適合再描述資格限制了

志工的本意是有志願去做的

並不是招募而來的

而是願意來的都收

既然不是招募就不應該限制資格

限制資格那應該叫勞工、並受勞基法規範
※ 引述《skywendy (天龍溫蒂)》之銘言:
: 清大電機教授徵「有律師資格的志工」激怒法律人:理工人的傲慢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4.完整新聞內文:
: 近日網上流出清華大學電機與資訊學院通訊工程所一位教授的徵才資訊,希望找有律師資格
: 的長期「志工」,兼職或全職皆可,並說可以開立實習證明。消息一曝光,讓許多法律系網
: 友開罵:「蠻不要臉的」、「標準理工看天下的心態」。
: 原PO於17日在Dcard分享一則由東吳大學法律學系辦公室轉貼的徵才資訊,內容為清大電機
: 系通訊所一位教授徵求「希望找到在校生(學士、碩士、博士等)具有律師資格者,兼職或
: 全職的研究夥伴,不限法律學系學生」,工作內容是探索人工智慧在法律領域的應用,但薪
: 資待遇、工作性質方面,寫的卻是「志工-長期」。
: 這一篇徵才資訊讓原PO直呼「驚為天人」,這篇貼文也釣出許多法律系網友開罵:「蠻不要
: 臉的,要律師資格,還要志工,怎麼不去吃屎」、「可憐啊,被電資教授看沒有,標準理工
: 看天下的心態」、「清大自己有科法所,自己人都不去了,好意思出來找人哦,這就是理工
: 人的傲慢」、「也太看不起人」。
: 也有理工系所的網友回應:「觀察敝校與隔壁校在大電資主義下,經常性輕視文組科系,可
: 能覺得法學專業不是很重要到值得付錢」、「蠻丟臉的,但清交兩校很多理工科相關教授真
: 的是這樣」。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tw.news.yahoo.com/清大電機教授徵-有律師資格的志工-激怒法律人-理工人的傲
: 慢-010800168.html?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6.備註:
: 清交不是都有科法所嗎
: 還會發生這種事情喔?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217.107 (臺灣)
PTT 網址

EPIRB406 06/18 14:16志工定義明明不是這樣,查查再來發文

willism 06/18 14:20志願服務法有這樣規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