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會相信大陸會活摘器官的都甚麼人?
看到有影片講一個剛在醫院死了兒子的中國媽媽跟醫生吵架,質疑說醫療過程是要她兒子的器官。後來看到一篇詳實立體多邊辯證的中國醫糾報導。可以了解目前中國器捐的制度與問題,以及黑市器捐的原因。
https://tinyurl.com/23t8jf7k
“誘捐器官”風波何來:武漢同濟醫院醫患糾紛背後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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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死亡的提出一開始是為了節約醫療資源。但腦死亡病人的器官情況確實比心死亡的要好。”器官捐獻只占腦死亡患者的一小部分。
“OPO(“中華人民共和國器官移植”機構)的工作不是勸捐器官,而是問患者家屬是否
有器官捐獻意願。”患者家屬稱已多次表示拒絕,協調員仍在反覆詢問。
“整個體系目前只對衛生系統內部公開,對普通公眾來說,大家不知道里面究竟是怎麽樣的,自然就會有很多猜測。”
南方周末記者 吳小飛 南方周末實習生 吳鑫韜
發自 湖北武漢
責任編輯 | 譚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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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武漢同濟醫院漢口院區。南方周末記者 吳小飛 攝
“你不要在這里講……我們所有過程都合法合規,有本事你把所有的問題弄清楚,到法院
去。”一段時長約4分鐘的視頻中,一位醫生在門診室一邊趕人,一邊疾言厲色地回應來
要說法的女子。
視頻攝於2024年6月12日,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以下簡稱武漢同濟醫院)。兩年前,這位女子的兒子因腦損傷到該院就診,半月後死亡。女子質疑李姓醫生的醫療操作不當,憑主觀意願判定其兒子腦死亡,目的是誘逼其捐獻兒子的器官。她與李醫生的對質現場,被視頻記錄下來。
醫生與患者家屬的激烈言辭沖突,結合“腦死亡”“器官捐獻”等詞匯,使得事件迅速發
酵。2024年7月22日,武漢同濟醫院發布聲明,稱經相關部門查證,網傳該院醫生“誘逼
捐器官”為不實信息,“我院嚴格遵守國家醫療相關規定積極救治患者;嚴格按照《人體
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開展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工作。”
然而,院方聲明並未完全打消公眾疑慮。一起醫療糾紛,在輿論場上演變為一場器官捐獻是否“有黑幕”的熱議。
兩年,上千條維權信息
糾紛發生在兩年前。南方周末記者獲取的診療介紹顯示,2022年5月31日17:30左右,杜姓患者因運動意外摔跌,致全身多處損傷。當晚九點多,患者轉至武漢同濟醫院創傷外科治療。
據家屬視頻,患者28歲,是海歸博士,能鋼琴、會跳舞,在母親的回憶里,是名才華橫溢、懂事孝順的青年才俊。在節日或母親生日時,兒子曾用三國語言給母親送祝福,帶母親吃美食。
“患者來時情況非常緊急,毫無疑問就是腦疝,當時值班副主任醫師強烈建議患者手術,多次跟家屬談話,家屬特別堅決地不做,我也無法理解。從醫學上講,一側瞳孔散大,腦疝形成,不做手術基本上很難活下來。”2024年8月,李醫生向南方周末記者回憶。他稱
事後從值班醫師那了解到,患者母親無法接受術後孩子可能會智商退化。
“病房門口一位女醫護拿著一沓資料讓我們簽字,我們以為是正常的住院手續,她只是翻到簽名處指著讓簽字,並未告知病情。”患者母親則說,當時並未充分知曉患者病情的危重程度,想到患者入院時還能與人互動,且顱腦手術或將面臨未知風險,所以堅持保守治療。
當日,有家屬落款的兩份手術知情同意書和一份家屬談話顯示,患者外傷致特重型顱腦損傷,伴有多處損傷,腦疝形成,需要行急診手術,即開顱去骨瓣減壓術和顱內血腫清除術。家屬談話顯示,醫務人員已充分告知患者家屬,行保守治療隨時可能出現心臟停跳,不排除死亡可能,家屬表示充分了解病情及不良後果後,堅持要求保守治療。
診療介紹載明,保守治療期間,患者病情危重,持續惡化。至2022年6月16日,患者多項身體指征迅速下降,醫務人員分別於9:30、10點與家屬溝通病情,家屬兩次都要求放棄治療,拒絕各項搶救。醫院於10:46宣告患者臨床死亡。
當日9:40,一份家屬談話上手抄了“要求停止使用一切治療措施,停止使用呼吸機、停
止使用一切治療藥物;了解相關風險及可能的不良預後;拒絕使用有創新搶救措施”,患者父母分別簽名。10點,父親手寫“拒絕搶救”並簽名。
患者離世後,保險公司因理賠聯系家屬提供相關資料,家屬在翻閱病歷時發現,整個病歷都沒有提到“腦死亡”字樣。隨後向李醫生門診問詢,得到答覆為腦死亡不寫入病歷。這
與家屬了解的信息不符,疑慮的種子就此埋下。
“診療期間和剛結束時,家屬並沒有對醫院的診療提出任何異議,事後剛來溝通時也未對醫院有不滿,(2022年)8月來門診找我,大部分時間就是在哭,說她老公責怪她拒絕手術錯失搶救機會。”李醫生告訴南方周末記者。
網上流傳的上述視頻中,李醫生作為醫生與患者家屬溝通的態度廣受詬病。對話中,當李醫生說“是你自己害死了自己的兒子”時,曾一度點燃雙方的對抗情緒,患者母親立即帶
著顫音高聲音反駁:“你為啥說我孩子腦死亡?你做了自主呼吸測試了沒?腦死亡是做器官捐獻的標準,太惡毒了。”
而視頻背後,患者家屬進行了長達兩年的維權。一份院方出具的情況說明介紹,自2022年12月至2023年底,母親多次向武漢同濟醫院、當地省市區衛生監管部門、湖北省公安廳等機構投訴和報案,並於2023年底開始通過網絡發布相關控訴。
根據當地衛生監管部門的書面材料,武漢同濟醫院所在轄區衛健局對上述診療過程進行了調查,並未發現該院的醫務人員存在違法犯罪行為。院內人士表示,兩年來,上至國家衛健委下至轄區衛健局,包括湖北省公安廳在內的各級監管部門已經組織了多輪調查,結論一致。
患者家屬的維權並未因為官方的調查結論而終止。南方周末記者統計,至2024年8月底,家屬在多個平台累計發布信息超千條,其中包括翻閱病歷多方咨詢後發現的“異常”。有
醫療業內人士表示,這些“異常”或來自患者家庭對醫療的不了解,但醫院和醫生理應承
擔減少信息差、彌合誤解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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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武漢同濟醫院,李姓醫生門診診室。南方周末記者 吳小飛 攝
爭議腦死亡
家屬發布的上千條信息中,重覆頻次最高的是院方以獲取患者器官為目的,虛構腦死亡、偽造病歷,讓本可以救活的患者無辜喪命,屬於“蓄意謀殺”。
家屬與李醫生的溝通信息顯示,2022年6月2日,武漢同濟醫院創傷外科一名謝姓醫生(李醫生學生)曾向家屬告知,患者腦死亡,不建議手術;6月10日,李醫生親自告知是腦死亡狀態,“這個人不行了,腦死亡、腦疝、腦梗、腦水腫,整個腦袋像西瓜摔到了地上”
。
“腦死亡通常是指人的全腦功能喪失,具體指完全沒有自主呼吸、腦電波平直、喪失所有的感受和反應能力,實際上人已經救不活了。”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副院長、肺移植中心主任陳靜瑜告訴南方周末記者,腦死亡與“植物人”完全不同,植物人只是病人
昏迷,但病人能自主呼吸,未來仍有醒來的可能。
判定腦死亡,有一套嚴格規範的程序。據《中國成人腦死亡判定標準與操作規範(第二版)》,腦死亡判定的醫師僅限神經內科、神經外科、急診科、重癥醫學科及麻醉科,需要經過培訓,考取相應資格證,判定時需要不少於兩名醫師在場。
主要判定依據為患者深昏迷、腦幹反射消失、無自主呼吸這三大標準,重點排除 “可逆
性昏迷”;需進行腦電圖、經顱多普勒超聲、短潛伏期體感誘發電位等確認試驗,進行自主呼吸激發試驗。
衛生監管部門書面材料介紹,李醫生向家屬告知患者“腦死亡”,是基於專業知識和患者
病情變化,沒有診斷,也沒有做相關的腦電圖等四項檢查。其具體依據是:患者為深昏迷狀態,GCS(格拉斯哥昏迷評分法,得分值越高,意識狀態越好)的評分為1+T+1,瞳孔對光反射消失,呼吸機維持呼吸。
家屬認為,李醫生等人在告知患者腦死亡前,沒依規做腦死亡判定,僅憑主觀臆斷就說患者腦死亡,動機可疑。正是因為醫務人員多次告知患者腦死亡,讓家屬以為患者再無生機,才決定最終放棄治療和搶救。
多位器官移植領域專家以及器官獲取組織(OPO)工作人員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一般而言,腦死亡判定需要家屬主動提起,或者家屬同意患者器官捐獻之後才啟動。
患者腦死亡為何關聯器官捐獻?“腦死亡的提出一開始是為了節約醫療資源,保護逝者尊嚴。但在醫學上,腦死亡病人的器官情況確實比心死亡的要好,屬於較優的供體來源,後者起碼心臟就不能用了。”陳靜瑜說,其實器官捐獻只占腦死亡患者的一小部分。
“因為判定程序繁瑣,耗資不菲,且需要協調多科室人員,患者家屬沒有同意器官捐獻前,一般不作腦死亡判定,否則也可能被質疑過度檢查。有時候患者家屬在考慮是否放棄治療之前,為了心安,也會主動要求啟動腦死亡判定,這種跟捐獻沒有關系。”華中地區一名OPO工作人員介紹。
另外,“自主呼吸激發試驗需要拔掉患者的呼吸機,對於無自主呼吸的患者,拔掉就意味著沒有了呼吸支持,這個操作有時需要反覆幾次,對患者的身體有損傷,一般會留到最後一步才進行。”南方一名器官移植領域專家說。
“問詢”捐獻意願
2022年6月14日,武漢同濟醫院一位陳姓OPO協調員通過電話與家屬取得聯系。一開始,其自稱是醫務處工作人員,向家屬做了簡短關懷鋪墊後,就談到器官捐獻事宜。
協調員與家屬的聊天記錄顯示,2022年6月14日晚,家屬曾向協調員詢問患者病情,協調員回應,醫生判斷,患者可能已經處在腦死亡狀態,目前只能通過儀器藥物維持生命體征,無有效治療手段。
聊天中,協調員介紹:判定腦死亡需要其他專家做腦電圖、血流圖、誘發電位等無創性檢查才能確定,結果會上傳國家腦死亡(損傷)質控中心即宣武醫院存檔,細節可以見面詳聊。該工作人員還說明,捐獻是無償的、自願的。家屬表示:考慮下回覆。
事後,家屬認為,陳姓協調員一開始沒有直接講明自己來自器官獲取組織,故意隱瞞身份,騙取信任;或系李醫生與器官獲取組織“勾結”,外泄患者信息,合謀獲取器官。
了解陳姓協調員與患方溝通情況的OPO知情人士表示,武漢同濟醫院的OPO下設在該院的醫務處,協調員並未隱瞞身份,且後續溝通中亦表明了具體部門。“OPO的人是在同濟醫院
的信息系統中注意到了患者的信息,也跟創傷外科的醫生了解了相關情況,大夫認為患者很難救回才去跟家屬溝通的。”
事實上,在器官捐獻領域,“獲取”和“溝通”工作一直是引發爭論的公眾疑點。
2010年,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啟動試點,隨著該工作在全國廣泛推進,人體器官獲取組織(OPO)和協調員也開始出現。協調員主要來自紅十字會或醫療機構,具備一定的醫療領域專業知識或工作經驗。
“OPO的工作不是勸捐器官,而是問患者家屬是否有器官捐獻意願。”該知情人士介紹,
因為國內科普和宣教不足,很多家屬在患者生前並不了解器官捐獻的信息,“我們工作的本質是告知相關政策,問詢捐獻意願”。
中國現階段器官捐獻情形主要包括三類:腦死亡器官捐獻、心臟死亡器官捐獻和腦心雙死亡器官捐獻。現行的《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人體器官捐獻應當遵循自願、無償的原則,已經表示捐獻意願的也有權撤銷;從事人體器官獲取、移植的醫務人員不得參與遺體器官捐獻人的死亡判定。
“在中國,不管公民生前是否同意捐獻器官,到真正確認捐獻時,都需要征求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的意願,所有直系親屬都同意才能捐獻。”華北OPO人員告訴南方周末記者
。
上述知情人士介紹,一般而言,OPO工作人員會根據自己服務的範圍來關注潛在器官捐獻者信息。“我們重點關注神經科、急診科和重癥醫學科的危重患者,其中重點關注腦部外傷的患者,這類患者大部分器官沒有明顯外傷,至於能否捐獻要看具體情況。”
患者家屬表示,2022年6月14日至16日,陳姓協調員都在反覆溝通器官捐獻事宜,家屬已經多次表示拒絕,16日患者死亡當時,其還在病房門口“勸捐”。
“在杜姓患者的案例上,首次溝通時患者家屬表現出抗拒情緒,但並未明確表示拒絕,後來患者家屬明確拒絕後,就沒有再去打擾。”上述知情人士說,後續的多部門調查並未發現OPO人員的工作有不當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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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視覺中國圖
家屬的懷疑,醫生的回應
家屬認為,院方或在一開始就盯上了兒子年輕健康的器官。家屬的認定依據,除了醫生告知“腦死亡”之後就有人來“勸捐”,還有病歷和診療過程中的種種“異常”。
家屬翻閱病歷發現,對於嚴重腦部外傷患者,醫院七天才做一次腦CT,反倒是格外關注患者的“臟器功能”,每三天做一次B超,每天抽血化驗,這都意味著院方在消極治療創傷
,積極維護器官。
“做CT是為了判斷病情確認治療方案,對於患者來說,(2022年)5月31日晚上的CT覆核
最為關鍵,據此確認患者急需手術,由於患者家屬的拒絕,已經錯過最佳手術期,後續多做CT意義不大;另外患者病情危重,神經躁動引發肢體亂動,做CT需要轉移患者,這個過程非常危險,稍有不慎就會危及生命,所以非必要不做。”李醫生說。
李醫生解釋,之所以三天給患者做一次B超,是因為患者胸腹有傷,需要勤查B超以觀察內部有無異常,且 B超儀器可以在患者床邊操作,不需要挪動患者;而日均抽血,是針對危重患者常規檢查。
在家屬眼中,李醫生有“維護器官”的動機。一張網傳組織架構圖顯示,李醫生是該院“
捐獻者評估及維護工作組”的成員,承擔捐獻者(潛在捐獻者)器官功能評估和維護的日常工作,負責捐獻者病情變化的信息管理、總結、匯報等。
“我並不知道自己在這個架構中,從未參與相關工作,也沒有參加這個組織的相關會議。”李醫生說,他認為武漢同濟醫院作為全國器官移植的領軍單位,或在關聯機構的制度設置上較為完備,但其本人對此並不知情。
家屬還懷疑,李醫生虛構了患者的死亡時間,理由是武漢同濟醫院其他患者的心電圖均在圖上載明做心電圖的具體時間、患者姓名和操作醫生姓名等信息,而他們孩子死亡心電圖共有三頁,並未錄入前述信息,相關信息是額外附在一張空白A4紙上。家屬認為,院方出具的心電圖系偽造,或用來掩蓋不法行為。
李醫生對此回應稱,常規患者的心電圖檢測,一般在專門的檢查室,該系統的信息會關聯醫院的中心數據系統,自動生成正式的心電圖檢測報告。當時患者的心電監護器顯示患者心臟停跳,就即時在患者病房的心電圖機拉出直線心電圖,以示患者死亡。“後來相關部門也來檢查過,雖然這個心電圖沒有患者姓名等信息,但原圖上可以清晰地看到時間,這與臨床記錄一致。”
器官捐獻歷史
2024年7月22日,武漢同濟醫院公開否認家屬的質疑,但聲明發布後,公眾的疑慮並未消解,器官捐獻和器官移植的“黑幕論”持續在網絡發酵。
甚至有專業人士也提出質疑。“不僅同濟,武漢某醫院也涉嫌這樣的問題,我前年發過微博,在目前的情況下,建議所有人都不要簽器官捐獻協議,盡管捐贈這個事非常神聖……
這是系統性問題。”7月下旬,某醫學院校教授在微博發聲。
另有學者在朋友圈評議:“采用什麽辦法,可以讓一個人‘腦死亡’,健康的體魄呀,沒
想到已被暗中標上價碼。”並表示這名患者是正常腦死亡還是被腦死亡,是問題的關鍵。
在多個網絡平台相關文章的評論區,“這絕對有黑幕”“偷盜器官不是什麽奇聞”“涉及
刑事案件公安部門應該介入調查”之類的留言隨處可見。
“包括同濟醫患糾紛的幾個事,給我們帶來了很大的負面影響,近期我們做相關工作時,患者家屬大多充滿了懷疑和猜測,質疑我們目的不純,或者有操作黑幕。這影響的不只是我們的工作,更是很多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上述華北OPO人員說。
為何在人體器官的相關話題上有如此之多“黑幕論”?“公眾對器官捐獻和移植的不信任
情緒,與此前在器官移植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有關,如使用死囚犯的器官、在器官使用過程中存在變相買賣等。”北京大學醫學人文學院教授王岳分析。
1984年,包括兩高在內的六部委發文明確,可利用的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主要為:無人收殮或家屬拒絕收殮的;死刑罪犯自願將屍體交醫療衛生單位利用的;經家屬同意利用的。據2015年初央視報道,有行業人士表示,在實際運行中,並未完全尊重死囚的“自願”原則。該規定持續30年未修訂。
“剛開始死囚屍體僅用作科研,隨著器官移植技術的發展也被一些醫院用來做器官移植,起初這些移植僅限於幾個醫院做一些探索性工作,後來移植技術慢慢成熟了,器官的使用規模也逐漸變大,就變成了一個醫療資源來源的問題。”上述南方器官移植領域專家介紹。
非議催化了改變。自2010年起,中國逐步擴大了人體器官捐獻的試點範圍,相應的規範性要求也在逐步完善。2013年《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規定(試行)》實施,首次對中國的器官獲取與分配進行規範,但在當時,各項工作尚處於探索階段,規範也較為粗糙。直到2019年《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規定》頒布,才正式將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在實踐中的有益探索、工作模式以及管理機制,用制度確立下來。
具有里程碑的事件是,2015年1月1日,中國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為移植供體來源,公民逝世後的器官自願捐獻成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取消死囚器官的來源,把器官捐獻推向陽光、透明的公民自願捐獻的事業,標志著中國司法的進步,也標志著中國人權事業的進步。”原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曾公開表示。
陳靜瑜介紹,2015年之後,中國器官捐獻進入陽光時代,“國際上對我們的誤解正在逐步消散,世衛組織已公開承認中國的器官移植數據”。
不過,“取消使用死囚器官,使得一個行業既往長期依賴的醫療資源消失,自願捐獻成為主要供體來源,但由於供受缺口較大,短期很難滿足,這會導致一些人為了利益鋌而走險,比如安徽懷遠案。”上述專家說。
據媒體報道,2017年至2018年間,多名醫務人員為謀取利益,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等規定,在人體器官捐獻過程中未經紅十字會監督;違背死者生前意願或其近親屬意願,未獲批準跨區人體器官捐獻,在安徽省懷遠縣共實施摘取屍體器官手術11例。
王岳認為,長久以來,這些歷史問題使得公眾對器官捐獻和移植很容易產生負面猜測,消除偏見需要相當長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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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31日,武漢石門峰紀念公園,家屬、愛心人士在武漢市遺體捐獻者紀念碑前祭掃,緬懷器官捐獻者。視覺中國圖
增加透明度
南方周末記者了解到,目前公眾對器官移植和捐獻的一些質疑,除了死亡判定,主要集中在器官摘取、分配公正性等方面。
“我們跟患者家屬溝通了器官捐獻之後很多人會懷疑,猜測醫院會偷摘取病人器官或者實際摘取的跟前置溝通的不一致。”前述華北OPO人員認為,這種質疑可通過對遺體做B超或者邀請第三方機構對遺體進行開腹來驗證。
近年來,供體緊急運送或者高齡患者移植手術的新聞多次引發公眾對分配公平的質疑。
陳靜瑜介紹,目前中國的人體器官分配均由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COTRS),按照國家器官分配科學政策分配。該系統於2011年啟用,是國家強制使用的人體器官分配系統,所有捐獻的供體均通過該系統進行分配,以按照受者病情緊急度、供受雙方匹配度等國際公認的客觀醫學指標進行排序,由計算機自動分配,以最大限度排除人為幹預。
“該系統內置了非常覆雜的評判指標。以肺移植為例,根據相關規定,影響匹配排序的主要因素包括等待者評分、地理因素、年齡因素、血型匹配、肺臟移植等待時間、捐獻者接受原則等內容。”陳靜瑜說。COTRS系統的所有信息都是可溯源的,除了對醫療系統內部
開放,衛生監管部門亦可隨時查驗該系統內的全部信息。
不過,對於普通公眾來說,無論是死亡判定、器官摘取等專業知識,還是整個器官捐獻分配流程,都有較高門檻。“整個體系目前只對衛生系統內部公開,對普通公眾來說,大家不知道里面究竟是怎麽樣的,自然就會有很多猜測。”王岳說。
王岳認為,增加上述系統運作的透明度,可幫助打消公眾因信息不對稱帶來的質疑。具體而言,可通過現代技術手段,對死亡判定到器官移植全流程進行錄像,以備相關部門核驗;除了衛生監管部門,該系統也應當向公安、法院、檢察院等部門開放權限,設置外部監督;另外也可邀請社會知名人士、媒體等進行社會監督。
此外,相關制度設計亦有待完善。2024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條例》中並未定義死亡,也未提及腦死亡。但《條例》同時又明確,獲取遺體器官應當在依法判定遺體器官捐獻人死亡後進行。
“《條例》一方面要求依法判定,而腦死亡尚未立法,目前所有的判定都是依據行業標準和規範,目前只能確定判定腦死亡並不違法,但沒有法律依據。”前述南方移植專家說。幾乎所有專業受訪者,都明確表示有必要對腦死亡立法。
王岳還指出,現行《條例》還回避了很多器官捐獻和移植領域的關鍵問題。如,針對非法器官摘取,條例重點規範的是非法組織者,類似在衛生間貼小廣告的人,並非醫生,而後者才是這類事件的關鍵主體;另外也沒有明確使用非法來源器官人員的刑事責任,使用者理應成為重點約束對象。
“實際上不只是腦死亡判定,目前我們執行的臨床死亡判定也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主診醫師都可以根據混合標準宣判患者死亡,這也曾衍生出不少‘死而覆活’的案例。實際上
應有一套法定的流程和依據,來規範臨床死亡判定,以減少類似隱患和糾紛。”王岳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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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邊有人訂過中國器官的^^
聽說的定法 類創意私房~ 可下單的
造謠一時爽,一直造謠一直爽
一樓造謠?
我自己 在將近20年前 有被中國說客推銷過
不過當時我認為他們是詐騙 所以乖乖排隊
現在覺得 看來當時應該是真的^^
我因此等了兩年心臟 然後在台大換心^^
樓上大概覺得造謠中國不會被高 所以就
樓上大概覺得造謠中國不會被告 所以就
到處造謠吧
如果是真的 你在中國早就換了
本篇文章就是一個醫療糾紛,也能扯到強摘
活摘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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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一直以來 都有一種抹黑大陸的聲音 說大陸會活摘器官 我聽了就覺得好笑 大陸是高度文明發展的社會 人民生活水平逐漸提升 怎麼可能會活摘器官 會相信的 真的可以說是人間極品耶6
去年底,報載彰化地檢署破獲 赴中國移植器官集團 中國器官來源不明 彰化地檢署破獲非法仲介赴中國器官移植5人集團,其中1位陳姓外科醫師當時還任職於彰化4
會信大陸會隨便抓人摘器官的 應該都相信綠党不會貪污XDD 笑死 林北去大陸至少幾十次 身邊大陸朋友客戶至少幾百上千個19
其實這只是因為反中是一種信仰 因為大家必須要認為中國是邪惡的 所以任何多無腦 不合理的 只要是能支持這一點 都不容質疑 因為反中=反藍白=支持民進黨2
韓國TV朝鲜是韓國很大的電視台 5年前就有拍近1小時的紀錄片 殺了才能活 因為中國官方的器官移植數據![Re: [問卦] 會相信大陸會活摘器官的都甚麼人? Re: [問卦] 會相信大陸會活摘器官的都甚麼人?](https://img.youtube.com/vi/LDwTt0yP8l4/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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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新聞/網傳擬將台灣人器官移植中國?先重整原聲明內容: 【羅東博愛醫院針對器官捐贈移植制度之相關聲明】 近期因網路錯誤訊息流傳,對本院在器官捐贈與移植流程上的角色產生誤解,甚至有錯誤 聯想與不實指控。羅東博愛醫院作為台灣器官捐贈體系一員,特此嚴正澄清,並說明事實 如下:![Re: [新聞] 快新聞/網傳擬將台灣人器官移植中國? Re: [新聞] 快新聞/網傳擬將台灣人器官移植中國?](https://i.imgur.com/27CEAij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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