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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真心覺得八卦鍵盤柯南不怕被告很厲害耶?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真心覺得八卦鍵盤柯南不怕被告很厲害耶?作者
DomainT
(DomainT)
時間推噓 7 推:9 噓:2 →:34

看到前面有一篇文講說陳輝文說PTT應該要關2年


因為這次知名餐廳中毒事件,八卦版很多鍵盤柯南


我心裡說真的很佩服八卦版鍵盤柯南,為什麼你們不怕被告啊?


我知道我知道,鍵盤柯南會說「XXX罪絕對不成立」啦等等之類


但你知道嗎?重點不在「XXX罪成不成立」


按我的經驗是,你被告之後

原告所在的警局會通知你去做筆錄,之後還要找一天去原告所在的地檢署開偵察庭

假設原告所在地是在台北市

而今天你住台南


首先你要請假一天,然後坐高鐵,從台南到台北,車票來回共2千多

然後到高鐵站後,你還要搭計程車去該警局或地檢署,車費來回我們算1千多

總共4千左右

4千的交通費只是你去派出所做筆錄的錢

之後還有一天要去地檢署,又要再花4千


我們以開偵察庭,然後檢察官不起訴來當結果,你因為當鍵盤柯南,

你必須二個整天無法工作賺錢要請假,然後總共要花8千元以上的交通費


想告對方誣告?你應該很清楚這絕對很難成罪,也因此對方可能不去做筆錄也不開偵察庭

另外以前看PTT上面流傳「對付訟棍就上手的文」裡有二大重點。

一、可以跟負責的警察要求在自己家附近的派出所做筆錄?

我的實際經驗:不行,電話中警察直接一句話說不行,你也拿他沒辦法

二、可以跟負責的警察申請要案件移轉管轄?

我的實際經驗:不行,電話中警察直接一句話說不行,你也拿他沒辦法


在以上的「二大關鍵點」上,負責案件的警察好像法官好像神一樣

他說不行就不行

明明「刑事訴訟法五條一項」中:

第 5 條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你搬出這法條,他照樣跟你說不行

以上「二點」非常關鍵


所以PTT上一些「對付訟棍第一次就上手」之類的文

我無法理解,我跟他們那些寫文的是活在不同的平行宇宙嗎?

還是有人能說說差別在什麼地方?

去警察督察室檢舉?想辦法去找警界高層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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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215.20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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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omainT (203.204.215.208 臺灣), 03/28/2024 10:14:04

zse24 03/28 10:12就當去啦D賽啊

a94037501 03/28 10:12叫警察開拘票來載你啊笑死

開拘票是你偵察庭直接沒去,就會被開拘票來載你,讓你在鄰居間出名~~

k232 03/28 10:13沒有喔如果你是證人身分可以"請"警察來你的

k232 03/28 10:13縣市做筆錄

本文只討論「如果是被告」的身份

※ 編輯: DomainT (203.204.215.208 臺灣), 03/28/2024 10:16:02

k232 03/28 10:16檢察官會把你列為被告,就是你沒規避那些汙

johnson2726 03/28 10:16推測而已還好吧 有誰接近要被告的嗎

k232 03/28 10:17辱性字眼才會被告啊,傻傻的,多的是罵人不

a0000000001f 03/28 10:17我們台灣人要的理想制度是實名舉報

k232 03/28 10:17帶髒字的罵法

沒你想的那麼簡單,即便你用不帶髒字的罵法,對方照樣可以告你 簡單來說,你只要惹到對方,對方就可以告,讓你花8千及浪費二天的時間 你的邏輯一樣是只談「能不能最後成XXX罪」的觀念 卻沒去想過,實務上,警察在受理案件時,根本不會去過濾 因為警察怕被檢舉吃罪,就這麼簡單 如果你常常用不帶髒的罵法還沒被告,我只能說你運氣很好

※ 編輯: DomainT (203.204.215.208 臺灣), 03/28/2024 10:20:14

sexygnome 03/28 10:18你知道什麼是鍵盤柯南嗎?

a0000000001f 03/28 10:18匿名造謠的假訊息大家就看過即忘囉!

sexygnome 03/28 10:20還有你因為是用講的他才跟你說不行,

不用講的,你是指用線上申請的?

※ 編輯: DomainT (203.204.215.208 臺灣), 03/28/2024 10:23:07

sexygnome 03/28 10:20你傳真過去他就不敢說不行了

「聲請移轉管轄狀」?他電話上都說不行了,他還會給你傳真? 另外線上申請,我認為也只會被打回票而已

star99 03/28 10:21不具名專家的新聞稿有比較好?

a0000000001f 03/28 10:23我們台灣確實需要一些閒人製造恐慌

※ 編輯: DomainT (203.204.215.208 臺灣), 03/28/2024 10:25:13

a0000000001f 03/28 10:26感,鯰魚效應最適合台灣地狹人稠囉!

Yoshikage 03/28 10:27公堂之上假設一下沒罪吧

你都忘了你去公堂要花的時間及交通費了

lpbrother 03/28 10:28堅持不去等檢察官開拘票最省?

在鄰里之間出名,而且我也很好奇,開拘票用警車抓你去,是直接開庭嗎? 還是要先關在拘留所之類,等到開庭時間到再抓你出來?

lpbrother 03/28 10:28有沒有真的檢察官可以解釋一下?

我看PTT那些對付訟棍的教學文,有些自稱好像是書記官、法官、檢察官之類的 但他們講的,跟我實際經驗,真的像是「兩邊活在不同的平行宇宙」一樣.. 總之就我的實驗經驗,訟棍一次告個幾百個人,這幾百個人都必須乖乖的到 訟棍所在的派出所做筆錄,然後到訟棍所在的地檢署出庭...

a0000000001f 03/28 10:29有智慧的人會找資料去判斷哪些是假

※ 編輯: DomainT (203.204.215.208 臺灣), 03/28/2024 10:32:01

a0000000001f 03/28 10:30訊息的鯰魚啊!在台灣生活就是沒那

a0000000001f 03/28 10:31麼枯燥乏味才值得我們台灣人如此努

※ 編輯: DomainT (203.204.215.208 臺灣), 03/28/2024 10:32:43

a0000000001f 03/28 10:33力過生活囉!總之別跟匿名訊息較勁

GermanNavy 03/28 10:38所以為什麼不行

關於為何不能就近在住家附近派出所,請他們代為做筆錄 該警察沒說理由,只說就不行 而關於為何不能移轉管轄 該警察的理由是說,因為他有跟法院申請調索票(就是查IP的) 有申請成功,他這樣就代表是由這個法院來負責管轄 照他的邏輯,也就是網路訟棍的所有案件,照理都可以成申請調索票 那照理所有人都需要到網路訟棍住家附近的派出所做筆錄及開庭..

※ 編輯: DomainT (203.204.215.208 臺灣), 03/28/2024 10:41:18

GermanNavy 03/28 10:38警察一堆智障垃圾人跟你說不行你就信

dayend 03/28 10:38實質地增加自己的現實實力 你就不太怕了^^

dayend 03/28 10:39這是很現實的事~ 有一群人真的無知

GermanNavy 03/28 10:39事實上是光告人他只拿到IP不能確定帳

dayend 03/28 10:39有一群人說話真的有先思考過停損^^

GermanNavy 03/28 10:39號是誰在用,他只能去找IP申請人

k232 03/28 10:40還實務經驗哩,你一次告幾百人那種,在檢察

k232 03/28 10:40官那邊就打回去了啦,笑死

反正我的實驗經驗就是如我本文講的,另外你說一次告幾百人在檢察官那邊就打回去 但你前面還要到派出所做筆錄耶,而且你又知道一次告一堆人,檢察官一定不起訴嗎?

GermanNavy 03/28 10:40如果你繼續裝死最後可能是你的房東或

GermanNavy 03/28 10:41父母去,然後檢察官會叫原告提供更多

如果要由父母去,那不如就是自己去吧?

GermanNavy 03/28 10:41證明使用者是誰,就不了了之

※ 編輯: DomainT (203.204.215.208 臺灣), 03/28/2024 10:42:40 ※ 編輯: DomainT (203.204.215.208 臺灣), 03/28/2024 10:44:29

GermanNavy 03/28 10:44另外叫IP申請人去的話就是證人身份,

GermanNavy 03/28 10:44對方還要付證人費

GermanNavy 03/28 10:45不一樣,自己去會被垃圾司法幹掉

GermanNavy 03/28 10:45不確定是誰就找不到人告

GermanNavy 03/28 10:51所以,PTT帳號留假資料,被告就叫IP

GermanNavy 03/28 10:52申請人擋,去了一問三不知,當然最好

GermanNavy 03/28 10:52直接跳IP

GermanNavy 03/28 10:52目前被告都在PTT,這裡現在只剩垃圾人

kaodio 03/28 11:04我都照三餐酸人的 自己不會拿捏怪誰呢 警

kaodio 03/28 11:04察也會看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