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新聞] 台灣交通已死! 北市汽車停路中央「駕駛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台灣交通已死! 北市汽車停路中央「駕駛作者
krit1009
(優文大師)
時間推噓 4 推:5 噓:1 →:5

好奇問問板上法律專家

如果今天我氣到不行
把他車輪放氣放掉
不是破壞性放氣
就是用那個氣嘴
看他多久回來我就放多久


我有什麼法律刑責嗎



※ 引述《kingkiller (國王殺手●地獄騎士)》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ETtoday新聞
: 2.記者署名:
: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台灣交通已死! 北市汽車停路中央「駕駛去購物」檢舉竟失敗
: 4.完整新聞內文:
: 一名騎士日前行經台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五段一處雙向單線巷道,竟然遇到前方汽車在路: 中直接停下,更扯的是駕駛還下車逕自到對面藥局買藥,根本不甩後車按喇叭,也毫不介: 意堵塞車流。騎士怒檢舉卻又被警方「神奇邏輯」認定不宜舉發,讓他氣憤又無奈表示「: 台灣交通已死」!
: 騎士在PTT發文附圖附影片,證明一輛白色小型休旅車就大喇喇停在單線道上,導致後方: 車輛為了通行,必須跨越雙黃線到對向繞過該車後,才能再開回順向車道行駛。原PO表示: ,該位「四輪大爺」行駛中直接在他前方把車停在馬路正中間,被按喇叭也不理,直接下: 車跨越馬路到對面藥局買東西,擋住後方所有來車的路,導致大家只能違規跨越雙黃線繞: 道而行。
: 原PO憤而提出檢舉,事由為「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 暫停」,警方的回覆讓他非常傻眼,「經檢視其附加影檔,惟無法明確顯示該車輛係屬併: 排臨時停車或併排停車行為,故本案為規事實認證上有爭議,已不宜舉發為宜。」
: 原PO無奈,檢舉的是任意於車道中暫停,又不是檢舉併排停車,違規事實這麼明確的案件: ,卻被警方認定「不舉發」,讓他直呼「台灣交通已死」!
: 網友紛紛留言,「違法者才是政府心頭肉,我們守法的只是肉便器」、「現在警察都這樣: ,他們判斷邏輯就是只要還能通行,就不構成違停」、「已死」、「政府一直告訴民眾守: 法的是白癡」、「警察:他有礙到你嗎?」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821/2801379.htm
: 6.備註:
: 有礙到你嗎?不會自己繞過去喔?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7810/7810042.jpg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1.250 (臺灣)
PTT 網址

HJC6666 08/21 11:27有被拍到嗎

chinaeatshit 08/21 11:28強制罪啊

thegreatlcx 08/21 11:28毀損 要賠錢

purplebfly 08/21 11:28當然有

ChungLi5566 08/21 11:29強制罪

herro760920 08/21 11:43強制罪不會成立,損毀也只要幫他灌氣

herro760920 08/21 11:43回去就行了

GermanNavy 08/21 12:26不止把 這個告你謀殺都可以吧

GermanNavy 08/21 12:26這跟偷偷把人煞車剪掉有什麼差

serpei 08/21 12:28放心沒事 在台灣只要反共就有無敵星星

w45452515 08/22 05:09看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