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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海巡副所長放任陸客偷渡澎湖影片曝光 遭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海巡副所長放任陸客偷渡澎湖影片曝光 遭作者
ikariamman
(自宅警備 外送師)
時間推噓 2 推:3 噓:1 →:14

如題

這傢伙麻煩大了

第 131 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

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

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已經涉犯圖利罪

難道不用告發嗎

如果船上是間諜

不是讓他們爽取得機密

在愜意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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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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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zper 06/12 23:58笑死重判一年

Ilat 06/13 00:00前面都說了不當發言而已啦 降階調職沒事啦

yang57 06/13 00:11國安大崩壞

QQ101 06/13 00:25除非舉證他有因此獲得利益 不然很難

BKcrow 06/13 00:39副所長 年紀輕輕 應該不會想圖利 猜單純

BKcrow 06/13 00:39怕麻煩不想處理這些人

millennial 06/13 01:12他把軍中對下屬放福利換取合作的習慣

millennial 06/13 01:12,例如放18、外賣甚至無視小酌,拿去

millennial 06/13 01:12用在外部執法對象上…

wheat1130 06/13 01:36這違法了吧?怎麼才不當發言?

muzik 06/13 02:15國安的問題比這條還大?只是政府一樣裝瞎

susanmm 06/13 02:57他沒有因為這件事獲得利益ㄚ?

spirit119 06/13 03:16他讓其他人獲益阿

spirit119 06/13 03:17把句子讀完好ㄇ

popxpopxpop 06/13 07:14他這樣目前看來沒有獲得利益,可能沒

BurgessFu 06/13 07:19圖利他人 海巡官官相護還是不懂法規

andy2011 06/13 08:59不必再查 獲得利益並無明確事證 只是疏

andy2011 06/13 08:59漏記過調非主管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