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捷運內飲食的罰金比違停還貴?
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9款規定,旅客於捷運禁止飲食區內吃東西、喝飲料、嚼食口香糖或檳榔,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違規停車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是不是從罰金就看得出路權的不同?
沒錢搭捷運的罰金>>>>有錢的違停
行人<<<<<<駕駛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65.157 (臺灣)
※ PTT 網址
推
EE政績
推
換臉的罰金比酒駕撞死人還貴
→
再加上被罰的機率等於免費停車
→
等基本薪資 時薪變600的時候隨你停
→
很多都是懲罰窮人用的
噓
所以不同類型的違規金額不同你想要?
噓
去跟立委講阿
→
亂丟垃圾1200~6000,比吃東西還低欸
→
要不要也漲一下?漲到多少呢?
推
漲到你會怕
推
所以違停一堆
→
所以捷運沒人吃東西路邊一堆違停啊
推
捷運就像到外國一樣阿 大家守規矩
→
連手扶梯都自主站右邊 真的笑死人
![Fw: [新聞] 2車違停讓高雄輕軌臨停近3分鐘 最重罰750 Fw: [新聞] 2車違停讓高雄輕軌臨停近3分鐘 最重罰750](https://i.imgur.com/6TRvyQdb.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