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教召的強制性有法理依據嗎?
安安 台嘎豪 我肥宅
剛剛看到一篇新聞說
繼之前的延長教召 現在台灣又要擴大教召
肥宅就吃飽太閒 查了一下免招的規定
https://afrc.mnd.gov.tw/AFRCWeb/Content.aspx?MenuID=62&MP=2
第六條:
二、出國(境)日期正值召集期間。
但公告召集日程後始排定之出國(境)觀光旅遊行程,
不得申請免除本次召集。
肥宅就在思考,
憲法有保障人民有遷徙自由的權益。
兵役法憑甚麼限制人民在召集日後就不能出國?
還是憲法裡有寫人民要乖乖被兵役法強暴
被兵役法強暴就是你各位韭菜的義務?
有沒有7+1卦?
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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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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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提釋憲啊,但你提一定不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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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啦 快去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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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緩召啊 去看看自己有沒有符合
推
旅遊跟遷徙 你好像不懂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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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規定你要當兵
推
你可以去提看看憲法違憲
推
去報名指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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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規定你就是國家的韭菜
推
接下來恢復軍事法庭,後備役適用。
推
只有男生要服兵役都不違憲了 抓你回去算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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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宣布所有役男禁止出境也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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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不夠性lie 只能怪自己QQ
推
你這是哪國憲法?
推
所以藍白要團結 不然40%一樣讓你上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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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為了綠色政客嘴臉去死?
推
憲法也寫依法律服兵役的義務
推
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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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沒有命了 誰還跟你憲法 看看烏克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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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兵死完換徵女兵了 智障總統的下場
推
443 517兩個憲判 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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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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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廢才不去教召,現在教召那麼爽還有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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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智商啊
噓
遷徙自由,那我可以去住你家嗎
噓
假日也要去的是多奴,可憐
噓
多一根 苦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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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請釋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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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沒寫只有男生要當兵 女生不當都沒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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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但義務寫上去了 明顯不違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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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改的
推
笑死 看閃兵仔在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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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這規定是誰搞大宣傳後才賭上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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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收到教召後排出國再送資料不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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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有人講到大家都用 就被修法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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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打行政訴訟的可能性?目前想到可以打的點有 違反憲法或行政法的原則包含: 比例原則 (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誠信原則 平等原則 1.比例原則 根據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14
[討論] 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這次教召年限延長事件,國防部主要是根據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 教育召集或勤務召集之範圍、人數、時日,由國防部按年度計畫實施,於 退伍後八年內,以四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二十日。但國防部得視軍事需要 酌增年限、次數及時間。 但這條文仔細一看,根本大有問題啊!3
[問卦] 教召時被抽到國民法官該去哪個呢?想問一下各位中華民國的鄉民們 今年開始新增法院教召的任務 (國民法官) 而這去年開始後備軍人新式教召也增加到了14天 假設一下如果有天選之人教召期間很幸運又抽到國民法官 這時候 《國防部 vs 司法院》 aka 《兵役法 vs 國民法官法》5
Re: [問題] 教召快篩的法源依據?原文吃光 1.你被教育召集的法源依據是兵役法施行法(位階:法律)第33條規定。 2.國防部依法實行教育召集時,針對法源有未詳細記載的細部執行方式,補充律定召集方式 、措施等規定,叫做召集規則,屬法律命令階層。 3.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依召集規則,撰寫年度教育召集計畫(並下達各地後備指揮部執行召集5
[問題] 動員召集跟教育召集有連帶關係嗎?大家好 兵役法有規定後備軍人有5種召集模式 其中比較常見的有兩種 1種是每年都會收到1次的動員召集預告書 另1種就是最近很夯的教育召集4
Re: [新聞] 網傳教召人工選員「都同一批人」 國防部[以下恕刪] 感謝大大撥空回覆,非常感謝 不好意思我發現我的問題可能無法靠推文釐清,另發一篇 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奉悉,以我對於此條文本身內容的理解,該條文目的為對受召集的年限 與次數做原則性的上限設定,而大大前作中,另有提到"教召一次 本來就會接連教召直到4
[問題] 請問長期隨配偶至美國工作教召能申請核免大家好 由於明年開始我的配偶轉調到美國工作,目前規劃我們長期會居住在美國(除了過年回台) 配偶有工作持L1簽證,我持L2簽證在美國找工作(L1簽證持有者的配偶或子女持L2) 想請問在這種狀況下若明年被教召可以免召嗎? 查詢兵役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 因事赴國外者,但公告召集日程後始排定之出國(境)觀光旅遊行程,不得申請免除本次召集。3
Re: [爆卦] 113年教召開放查詢這裡有申辦免招的條文規定 第二條現在應該不容易達到所以放棄 現在買機票來不及啦 二、出國(境)日期正值召集期間。但公告召集日程後始排定之出國(境)觀光旅遊行程- 小弟不才,不懂怎樣會教召五次,好奇看一下現行規定。 5. 現行教召訓練政策為何?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規定,教育召集或勤務召集於退伍後8年內,召訓4次為限。 自民國104年起,為了擴大訓練對象及成效,教育召集訓練政策以「兩年一訓」、 義務役「兩訓換補」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