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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踢爆慈濟醫院開刀房「偷拍還搓揉病患」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踢爆慈濟醫院開刀房「偷拍還搓揉病患」 作者
Goodinfo
(Good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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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inbow5566 (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TVBS
: 2.記者署名:
: 曾健銘 許稚佳
: 3.完整新聞標題:
: 踢爆慈濟醫院開刀房「偷拍還搓揉病患」 護理師PO照遭法辦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mgur.com/dN2aFCr
: 台北慈濟醫院爆發偷拍案!1名黃姓護理師今(23)日在PTT上爆料,指稱有開刀房護理師: 趁著病患麻醉、不省人事時,圍觀病人的生殖器、胸部,甚至還大膽出手搓揉還拍下照片: ,因此發文痛批「當你全身麻醉時,知道自己的身體被做了什麼嗎?」黃男雖然出於好意: 發文爆料,但因為張貼部分偷拍照片,新店警方稍早也將他帶回偵訊,全案將依法偵辦。: 據了解,在台北慈濟醫院開刀房任職的黃姓護理師,今日上午以綽號「阿肥」的帳號在: PTT上發文踢爆:「台北慈濟醫院護理師偷拍病人私密照」,文中痛批:「任職半年多來: ,看過太多令人作嘔的事情,除了在麻醉期間護理師大量圍觀病人的生殖器或隆出來的奶: 之外,以照片拍攝、瘋狂搓揉這些完全沒有醫德的事情,全都發生在沒人知道的手術室內: !」
: 黃男進一步表示:「當你全身麻醉時,知道自己的身體被做了什麼嗎?除了大家手機都有: 你的私密照之外,連小女孩小男孩的裸體也都沒有放過,為此我感到無比噁心!」文中還: 附上部分照片,引發網友一陣撻伐,就有網友質疑「別人拍的你怎麼會有檔案?」、「在: 公開的論壇PO這些照片是不是也違反?」、「這你一定會被告!」
: 對此新店警方表示,轄區江陵派出所獲報後立即深入追查,稍早已將PO文的黃姓護理師帶: 回說明,因黃男涉嫌在網路公開病患照片,警方訊後將依妨害秘密罪嫌將他移送法辦,後: 續也將深入追查拍攝者。

妨害秘密是告訴乃論

下面衛生局也回應內容很不明確
詳細的人、事、物都沒有
照片來源也不具體
還不能確認是不是在醫院內拍攝

請問這樣警察如何將他移送法辦

沒照到臉
根本無法辨別受害人
警察總不能去醫院隨便找一個在該時間開刀的病人
然後問他要不要提告吧
而且不管警察找誰
在無法辨別誰才是受害人的情況下
其實黃先生只要否認照片中人並不是警察找的那個人就好了
畢竟衛生局自己也說了
內容很不明確
在沒有明確受害人提告的情況下
警察如何依妨害秘密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再來
記者最後引用刑法第235條規定屬於妨害風化罪
雖然是非告訴乃論
可是我看到的照片三點都有被遮住
也沒有妨害風化的犯意
黃先生的文章內容屬於他的言論自由
應該也很難構成妨害風化

: 稍早新北市衛生局也回應,此爆料內容很不明確,只是單純地在網上陳述,但詳細的人、: 事、物都沒有,照片來源也不具體,還不能確認是不是在醫院內拍攝。
: 衛生局進一步表示,今(23)日衛生局人員第一時間已到醫院了解狀況,同時調查醫院針: 對患者隱私的保護狀況,初步都合規,醫院會先進行內部調查,衛生局也要求醫院在3天: 內遞交調查報告,此外醫院已經報警,實際爆料內容真偽和來源、拍攝散播相關情況,也: 都需要檢警後續偵辦。
: 《TVBS》提醒您:
: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 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 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reurl.cc/Gjmy7v
: 6.備註:
: 八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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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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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lla 04/23 20:38移送與檢方起訴與否是不同事情

yzelly 04/23 20:39你跟抓他的檢警說啊,跟我們說有屁用

Tigerman001 04/23 20:39他是護理師 被拍是病患 洩漏業務機密

Tigerman001 04/23 20:40他要先解釋,照片怎麼來的 就這麼簡

Tigerman001 04/23 20:40

Tigerman001 04/23 20:41舉證之所在 即敗訴之所在 證據是它

護理師和醫院有簽保密合約嗎 合約有明確規定保密範圍嗎 如果沒有 就沒有違法 黃先生根本不用解釋照片怎麼來 請先拿出保密合約 並指出保密範圍 保密範圍有包含照片內容黃先生才須要解釋照片怎麼來 依營業秘密法第二條規定,得作為保護之營業秘密,必須具備以下要件:(一)可用於生 產、銷售或經營上之資訊,(二)具有秘密性,(三)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 四)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五)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倘 欠缺其一,即不構成營業秘密。所謂秘密性,係指營業秘密之所有人,在客觀上已經為一 定之行為,使人了解其有將該資訊當成秘密加以保守之意思;例如,將公司機密文件設定 等級、妥為存放,並對於接觸者加以管制、與員工簽訂保密合約、告知公司營業秘密之範 圍等。是倘一項資訊雖未達到公眾周知之程度,但卻為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能知悉者 ,雖然可能實際知悉之人有限,然其既為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能知悉,在未取得特定 權利保護之前,原則上涉及該類資訊之人皆可自由使用,即無以營業秘密法特別加以保護 之必要(95年度訴字第449號判決)。

douCai 04/23 20:41他如果說是拍自己的 這樣可以嗎

Tigerman001 04/23 20:41提供的,要先證明

Tigerman001 04/23 20:41自己拍的 那更可怕

ccccccccccc 04/23 20:43為什麼會覺得沒有告訴就不能偵查

colan8 04/23 20:49他為什麼要解釋照片怎麼來?

colan8 04/23 20:49哪來的菜逼八 不知道台灣是無罪推定逆

Tigerman001 04/23 20:50蛤 這三小 無罪推定?別亂用好嘛?

colan8 04/23 20:51沒上過法院的在那邊推文虎爛 ZZZ

Tigerman001 04/23 20:51你要指控別人,當然要先證明出處好

Tigerman001 04/23 20:51嘛!

colan8 04/23 20:51一堆公關公司養出來的87整天刷存在感

colan8 04/23 20:52今天他上銬就是檢察官起訴 警察拿到票抓人

colan8 04/23 20:53怎麼會有個唬爛仔在那邊他需要解釋照片

colan8 04/23 20:54照片就是他指控醫院的從業人員對麻醉者亂

colan8 04/23 20:54來 他哪來的義務需要解釋照片怎麼來?

colan8 04/23 20:54是不是合法證據那是法官的認定

colan8 04/23 20:55我是懶得搜你ID 一看就是今年突然話很多的

colan8 04/23 20:55公關仔

shimo 04/23 20:55他指控慈濟醫護偷拍,但是他給的照片有慈

shimo 04/23 20:56濟醫護嗎

就沒有確定哪間醫院 衛生局都說了 內容很不明確 詳細的人、事、物都沒有 照片來源也不具體 還不能確認是不是在醫院內拍攝 除非他自己承認 不過也要有保密合約 而且合約內容還要限制到他貼出來的照片 其實那些照片開刀房的醫師和護士都知道 也很難構成妨害營業秘密

shimo 04/23 20:58如果隨便去抓個醫護病人play的A片指稱某間

shimo 04/23 20:58醫院可以隨便拍,這樣是誹謗吧

k44754 04/23 21:01好了啦,慈濟也請律師告了

colan8 04/23 21:02...無罪推定 所以是原告要去找出對方誹謗

colan8 04/23 21:02的證據 不是被告要解釋照片怎麼來

Tigerman001 04/23 21:09光自己具名 給 之前的po文,要我相信

Tigerman001 04/23 21:10他是精神正常的人,我是很難相信啦!

Tigerman001 04/23 21:10還有起訴跟無罪推定是有啥關係?然

observer0117 04/23 21:10刑法361,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

妨害電腦使用罪也是告訴乃論 電磁紀錄的照片中人才能提告 醫院能告的也很難構成營業秘密 而且醫院拿得出保密合約嗎 合約有規定到照片內容的範圍嗎 依營業秘密法第二條規定,得作為保護之營業秘密,必須具備以下要件:(一)可用於生 產、銷售或經營上之資訊,(二)具有秘密性,(三)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 四)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五)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倘 欠缺其一,即不構成營業秘密。所謂秘密性,係指營業秘密之所有人,在客觀上已經為一 定之行為,使人了解其有將該資訊當成秘密加以保守之意思;例如,將公司機密文件設定 等級、妥為存放,並對於接觸者加以管制、與員工簽訂保密合約、告知公司營業秘密之範 圍等。是倘一項資訊雖未達到公眾周知之程度,但卻為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能知悉者 ,雖然可能實際知悉之人有限,然其既為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能知悉,在未取得特定 權利保護之前,原則上涉及該類資訊之人皆可自由使用,即無以營業秘密法特別加以保護 之必要(95年度訴字第449號判決)。

Tigerman001 04/23 21:10後警方現在搞不好先用證人名義帶回

Tigerman001 04/23 21:10協助偵查不行嗎?很多都是證人轉被告

Tigerman001 04/23 21:10的好嘛!

observer0117 04/23 21:10電磁記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Tigerman001 04/23 21:10我還公關公司 笑死

observer0117 04/23 21:11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

observer0117 04/23 21:11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妨害電腦使用罪也是告訴乃論 電磁紀錄的照片中人才能提告 其實我覺得是無罪啦 但聽說醫院有請律師 如果他自己認罪就真的沒辦法了 除非檢察官佛心來的

※ 編輯: Goodinfo (223.137.228.77 臺灣), 04/23/2024 21:18:09

observer0117 04/23 21:11如果是從病歷系統下載的,慈濟提告

observer0117 04/23 21:12可以用這一條

rane 04/23 21:14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但現在是他被抓,

rane 04/23 21:14他有什麼舉證自己的義務?是檢警要證明他有

rane 04/23 21:14罪。

rane 04/23 21:14至於以照片爆掛其他醫護偷拍,他只是爆料,

rane 04/23 21:14不是提告,雖會影響可信度,但他同樣可以不

rane 04/23 21:15用證明,至於信不信、查不查是其他人的事。

rane 04/23 21:15而他指控的内容是否屬實或損害商譽則又是另

rane 04/23 21:15一回事。

observer0117 04/23 21:17前面弄錯了,不是361是359

observer0117 04/23 21:17慈濟只要證明這是病歷系統裡面的圖

observer0117 04/23 21:17這一條就跑不掉了

shimo 04/23 21:18他指稱慈濟醫護偷拍,但是有沒有拿出慈濟

shimo 04/23 21:18醫護偷拍的證據?只有裸體而已。

shimo 04/23 21:19光靠三張裸體照片,要如何確定是他指控的「

shimo 04/23 21:19慈濟醫護集體偷拍」

leterg 04/23 21:24醫病本來就有保密合約

court 04/23 22:13男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ls4860 04/23 22:13醫療都是用醫療法第72條

js52666 04/23 22:20惹到不該惹的

Tigerman001 04/23 22:20下課了啦 都有同事出來爆料了,然後

Tigerman001 04/23 22:21警察都上銬,答案不難理解啦!

Tigerman001 04/23 22:23看他從學生時代po的文到現在的文,會

Tigerman001 04/23 22:23上車的 要嘛是陰謀論的擁護者,要嘛

Tigerman001 04/23 22:23 是吃瓜不嫌事少的

Tigerman001 04/23 22:25他真的要證明 是別人偷拍的 而不是他

Tigerman001 04/23 22:25自己拍的,這個是他指控的,他要有

Tigerman001 04/23 22:26證據啊!目前的證據都是他po的,並沒

Tigerman001 04/23 22:26有證據顯示別人偷拍的啊

mark2326 04/23 23:20台灣的警察本來刑法刑訴概念就很差

mark2326 04/23 23:20所以法界對警界總很不屑

samonella 04/23 23:44其他先不管,保密合約一定有的啦!

samonella 04/23 23:45你找一個正職醫護沒簽保密的給我看。

Tomince 04/23 23:52檢察官起訴個屁啊 笑死人 講這種屁話呵

Tigerman001 04/24 00:11樓上 你要笑死了,10萬元交保 你覺得

Tigerman001 04/24 00:11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