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科技男騙6少女自拍猥褻照 竟請求法官依「
4年10個月….
之前不是有個教練把國中女從小調教到大學,
搞得一生氣就知道要去素懶覺,
女方宣稱國中之後變交往,
用權勢性侵在先,後面變交往不算,
所以只用前面的判了兩年多。
這個只是搞照片
沒插入的怎麼判到四年??
司法改革到底怎麼回事啊?
怎麼插入未成年的,比拍照罪還重,
雖說道德跟法律多少有出入,
但這是暗示潛在犯,
與其拍照不如插入嗎?
台灣的司改怎麼會插入比拍照輕?
這不是鼓勵重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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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性是種很神奇的東西,
當孳生出紅色和綠色的藍色組織,設置了沒有經過人民選舉民主建立的重要規則;
他們只要取代藍色組織後,紅色和綠色創造新的口號,改幾條不重要的規矩;
奴隸就會感受到自由平等,並且圍剿質疑紅色和綠色的人,把他們打成藍色等其他色。
這世界上奴隸總是以為創造萬惡之源,自卑的自己就顯得有自信、不會出錯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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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入就那一次 拍照可以給很多人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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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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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是持續很多年不只一次耶
那個從國中到大學,不算持續嗎?
※ 編輯: butten986 (223.137.125.192 臺灣), 04/18/2023 16:31:33推
拍照那個萬一被PO網 全世界都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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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就是台灣政客不覺得兒少性剝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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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事,跟車子撞死人一樣都是雞毛蒜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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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他兩年還四年都他媽超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