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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兒子死得太冤!割頸案死者母「法會完見1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兒子死得太冤!割頸案死者母「法會完見1作者
gto59674
(獨特瘋格)
時間推噓19 推:21 噓:2 →:26

※ 引述《fur (台北國獨立倡議者)》之銘言:
: 1.媒體來源:TVBS
: 2.記者署名:王雅惠
: 3.完整新聞標題:兒子死得太冤!割頸案死者母「法會完見1情景大崩潰」再發聲
: 4.完整新聞內文:
: 發生於上月25日的新北國中生割頸案,一名國三生遭同校生持彈簧刀猛刺致死,昨(17): 日為死者楊姓學生的「五七」法會,楊母見到兒子生前最愛再次崩潰,一句話令人鼻酸。: 據悉,楊母覺得孩子走得太冤盼能修法,「不祭重懲怎能服眾?」
: 據《自由新聞網》報導,昨日是楊姓學生的五七法會,從案發至今就陪著楊母的前新北市: 板橋區行政顧問石一佑轉述,楊母昨辦完法會後回家,見到兒子生前最喜歡的書再次崩潰: ,傷心到喃喃自語「今晚媽媽陪你一起看…」,一番話令眾人鼻酸。
: 石一佑表示楊母覺得兒子走得太冤,認為凶手前科累累,不祭重懲怎能服眾,會不會幾年: 後出來又依然故我,而且成年後還不留任何紀錄,這對死去的兒子太不公平。楊母盼望能: 夠將刑法適用年齡下修,讓其他孩子不再遇到這種事。
: 《TVBS》提醒您:
: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 ◎反霸凌專線:1953
: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370959
: 6.備註:以後不要再來鬼島了。

我認為現在已經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了

現在的小孩因為當今資訊流通 已經很清楚的認知到犯罪的成本很低

原本立意良善的法律從保護孩子的盾 被玩成小孩拿來獲取利益的矛了

反正作姦犯科也只是被保護管束 出來後自己的身分還是乾乾淨淨的

所以與其說楊姓學生是受害者 不如說是這個制度下必然的犧牲品

先不說以後會不會有修法的可能 不過真的奉勸有孩子的家長

最好還是給小孩身上帶個防狼噴霧之類防身工具

收到學校寄來的約談單總比收到醫院要你簽署的病危通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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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3.10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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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0718 01/18 11:19在7-11看國中生都會嗆我未成年無敵了

t20031210 01/18 11:20哪大家最後就變每人一把刀來達到恐怖

t20031210 01/18 11:20平衡

coffee112 01/18 11:21其實這問題 早就該警覺到了 未成年無敵

ALENDA 01/18 11:24台灣很多法律都需要大修,包含追訴期之類

ALENDA 01/18 11:24讓人滿頭問號的愚蠢規定,又不像英美判例

ALENDA 01/18 11:24為主抱著半世紀甚至更久的法規食古不化

skullxism 01/18 11:25防狼噴霧對決彈簧刀

lin821 01/18 11:27確實 讓別人去醫院還是比自己去好

hikaru77613 01/18 11:27很多法律都需要修,結果某党整天裝

hikaru77613 01/18 11:28死還有5XX支持..會這樣就是自我的

kinghtt 01/18 11:28前幾天女老師上未成年男學生判17年,這

kinghtt 01/18 11:28殺人頂多關7年,鬼島司法讚

robrob99 01/18 11:29我記得未成年犯罪無敵 歐美早就討論過了

cwind07 01/18 11:30你現在才知道 歐美日本都下修年齡 只有鬼

cwind07 01/18 11:30島還在學半套更糟 英國那兩個11歲殺童都

cwind07 01/18 11:31被判刑並公開 因為大眾憤怒引發浪潮

下修年齡是一回事 但我覺得重點是要怎麼讓小孩不再犯錯 我有看到有文章說 未成年犯罪率持續飆升 而且再犯率高達25% 代表法律沒有有效喝止未成年犯罪..

IAMQT 01/18 11:34想修法的人,會被說想要擴大自己權利,可

IAMQT 01/18 11:34憐喔

kurod800 01/18 11:36日本只有把20下修至18而已欸

※ 編輯: gto59674 (111.251.3.101 臺灣), 01/18/2024 11:39:34

LBruce 01/18 11:41生理上可以生小孩的年紀,

LBruce 01/18 11:41就是該對行為負責的年紀

先不說你這只考慮到女性 每個人生理條件不同 所以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標準? 那不孕呢 是不是永遠都不用負責 懷孕呢 祕魯有人五歲就懷孕 所以五歲就要負責? 我不認為拿生理條件是很好的辦法就是..

※ 編輯: gto59674 (111.251.3.101 臺灣), 01/18/2024 11:49:17

wallace7073 01/18 11:46選完了 誰管你

endlesskarma 01/18 11:50先下架民進黨 才是保全自家小孩的唯

endlesskarma 01/18 11:50一道路

fox875566 01/18 11:50就跟日韓一樣,以後會有私刑正義

am711206 01/18 11:58現在三黨不過半,立法院藍白真的想推法

am711206 01/18 11:58案,不會不過啦。

am711206 01/18 11:59三振出局原則可以拿來參考,第一次犯罪

am711206 01/18 11:59當輕罰,第二次犯罪正常罰,第三次以後

am711206 01/18 11:59就嚴格加重處罰。

jinnit87530 01/18 12:04支持修法

Rosmarin 01/18 12:10一次都嫌多還給你三次啊

dolphan 01/18 12:13高調推 真的希望能改革

max60209 01/18 12:15孟母三遷已經示範過 環境就是一切

ample 01/18 12:18我們國家這幾十年真正爛的是立法院

seal998 01/18 12:21學校應該配備月牙矛了

tomalex 01/18 12:23(′・ω・‵) 確實 爛的是立法院

AllenPro 01/18 12:39喜迎惡鬥立委繼續連任,人民心之所向

pigfist1113 01/18 12:51操你還敢幻想

perlone 01/18 13:25歐美日下修的證據在哪?不要鍵盤說說欸

godchildtw 01/18 15:19垃圾廢死團體

happyblack 01/18 15:35問題都在立法委員

gene51604 01/18 16:20台灣法律就保護犯罪者 受害者該拿到的

gene51604 01/18 16:20賠償毫無保障 只能自行承擔

hifuyo 01/19 04:33現在網路這麼盛行,14歲以上智力和社會經

hifuyo 01/19 04:33驗就已經很成熟了,對法律也比多數老人清

hifuyo 01/19 04:33楚,這法真的要改,不然這段無敵時間根本

hifuyo 01/19 04:33是大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