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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父目睹女兒只穿內褲車上昏睡 男友稱「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父目睹女兒只穿內褲車上昏睡 男友稱「作者
realtw
(realtw良心說 不比臺灣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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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目睹女兒只穿內褲車上昏睡 男友稱「脫裙好睡覺」兩度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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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明白
都男女朋友了 兩情相悅 在一起打砲不是很正常嗎

為什麼女方及其父親會去告男的性侵

在台灣 女權無限放大
為了錢 可以六親不認 連自己的男朋友 爸爸都可以告

台灣 一個浮躁的物欲橫流的社會 悲哀啊
: 起訴書中提到,楊男2021年4月7日凌晨2、3點間開車載A女回家,見對方服用安眠藥熟睡: ,竟將車子停在路邊,脫下裙子意圖性侵,後來因為有人上車而沒有得逞。
: 楊男坦承的確曾在上述時間開車載送A女,也有暫時停靠在路邊,但否認有任何性侵的意: 圖,脫下裙子只是想讓女友「好睡覺」,他還幫忙蓋了棉被。
: 而A女和父親接受警詢及出庭時,雖然證述大致一致,但對於父女倆是否一同發現「下半: 身僅穿內褲」的狀況,以及是否曾一同質問楊男的部分,證述內容有重大歧異;況且父女: 倆的證詞只能證明楊男將A女載回家時,女方的下半身衣物有被脫掉,雙方也有發生爭執: ,卻無法證明他將裙子脫掉的原因,考量到證述內容有瑕疵,無法當作有罪判決的證據,: 「意圖性侵」也只是出於女方單方面的臆測,因此裁定楊男無罪。
: 檢方不服提出上訴,強調楊男當時是要載A女回家,並非在家中或是旅館休息,根本沒有: 必要脫掉裙子讓女方「好睡覺」,也不能排除他有意圖性侵的目的,上述說詞顯然是卸責: 之詞,違反經驗法則,不足採信。
: 然而,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此案查無其他不利楊男的積極事證,檢方認為他的行為「: 依常理看來是意圖性侵」,仍屬於臆測之詞,法院無法依此論罪,最終裁定駁回,全案仍: 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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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erww55 05/15 11:03男女朋友確認關係等於同意性行為嗎?不

dferww55 05/15 11:03是這樣的吧,有部分人可能是這樣,但還

dferww55 05/15 11:03是很多人需要再交往一段時間後,有更深

dferww55 05/15 11:03入的了解才會同意性行為,在那之前未經

dferww55 05/15 11:03同意當然還是性侵

dferww55 05/15 11:09何況即使已經發生過性行為,也不表示往

dferww55 05/15 11:09後都需要同意再次發生行為,未經同意都

dferww55 05/15 11:09是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