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公務員憑什麼領加班費?
※ 引述《bruce20053 (傑哥哦)》之銘言:
: 公務員俗稱僕人
: 又叫人民的僕人
: 俸祿就是政府最大的恩惠
: 公務員吃我們勞工的血汗納稅錢
: 啃食人民的民脂民膏,讓人民處於水深火熱之中
: 加班是為人民服務,屬於政府偉大的恩賜
: 沒有道理可以領加班費
: 有沒有公務員不該領加班費的八卦?
本肥也覺得公務員不該領加班費的,甚至連薪水也不該領的。
公務員薪水應該自己賺,報案收5000,救火或抓小偷1人次/小時收1萬,戶政地政公所謄本規費1張3000,這樣大家說好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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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收錢也是上繳,坐櫃台的還以為收件是自己
→
的產值嗎
→
7-11收營員不就每個都日收入十萬
噓
反串 噓一下
推
收件不算產值嗎? 登簿不算產值嗎?
推
好,一趟救護車5萬元就好,一趟火警20萬
→
元合理吧,身家性命耶
推
改成收服務費10%,使用者付費
→
這樣警消應該就很多人想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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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火或抓小偷按照涉及的產值趴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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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按件收費,雞毛蒜皮的事就不敢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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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警察、消防隊,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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