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詹姆士與丘秀珠有逃稅之嫌嗎?
https://www.facebook.com/JamesEasyCooking/?locale=zh_TW
詹姆士FB發表"詹醬公司"澄清文中表示:
{詹醬公司的薪資安排,是出於丘女士在2020/9/23時的要求,於薪資匯款至我女兒帳戶的同時,公司亦同步匯款給王先生和丘女士的兒子(此有對話紀錄為證)}
將薪資匯入他人帳戶,這樣沒有涉及逃稅之嫌嗎?
#1: 綜合所得稅 - 這樣薪資分別轉入兩肇女兒與兒子帳戶內,
可能造成詹姆士與邱女士名目所得降低,而用較低稅率。
或是他們原本稅率較高,而將薪資轉入小孩名下,小孩若所得低,而採較低稅率
不就少繳稅,這樣沒有法律問題嗎?
#2: 若是贈與,這樣沒有逃避贈與稅問題?
還是說這樣其實都是合法節稅?薪資不是都應該匯入實際勞動者的帳戶內嗎?
這些名人的做法,有些看不懂。為何自己賺的錢,不匯到自己戶頭
萬一小孩不孝,不就錢都被用掉。這樣操作,看不懂。
有大大知道嗎?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8.105.230 (臺灣)
※ PTT 網址
推
我也看不懂
→
笑死 趕快去國稅局檢舉 讓它們雙輸
→
1.報稅是公司根據名目,不是銀行根據戶頭
→
被灰狼淘汰了
推
其實要看公司薪資申報人員名字比較準
→
2.一人一年的贈與免稅額244萬,三人732萬
→
如果申報的是本人 匯到親友戶頭沒差
→
查稅卡茶水卡
→
... 不懂別瞎整
→
國稅局會查 別擔心 誰有問題很容易抓
爆
[爆卦] 詹姆士反擊了!詹姆士最近風波不斷 新聞搜尋詹姆士會看到很多新聞 但詹姆士終於不忍反擊了 反擊全文: 看清一個人只需要一個舉動,毀掉一個人也只需要一篇造假新聞!9
[問題] 懷疑公司浮報薪資導致我要多繳稅去年在一家很小間的家族企業移民公司擔任行政 平時發薪不會給薪資條 只給看一下就收走 在那裡待十個月 頭一個月是兼職實習只做7,8天 最後一個月是月中離職6
Re: [問卦] 驚!外送申報所得稅92變50!我是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發言人啦! 會產生這個問題是有歷史因素存在的,由於過去幾年Ubereats並沒有在台灣落地登記公司 ,外送員收入也是從登記國愛爾蘭直接匯入美金到外送員的帳戶,因此常被視為海外所得 ,部分代理公司申報為「92其他所得」。 然而去年2/1開始,ubereats正式在台落地登記,成為在國內有登記的公司。今年申報外![Re: [問卦] 驚!外送申報所得稅92變50! Re: [問卦] 驚!外送申報所得稅92變50!](https://i.imgur.com/7Q7P16Jb.jpg)
6
Re: [閒聊] 被財政部通報申請「新青安」異常除了這個,還有啊 如果貸款委扣帳戶有「第三人」轉入的款項的話 那就會出現在銀行報表上 小妹也不曉得銀行是怎麼檢視匯入款來源是「第三人」,也不曉得他的檢核機制是什麼 總之他出現在報表上4
Re: [問題] 節稅規劃在一切合法的情況下, 我會建議您 1.可以安排一些捐贈 錢拿去捐總比繳稅好,捐給合於規定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 最多可以扣除綜合所得總額20%,錢不想要繳給政府,至少能夠用於你想支持的團體。3
[請益] 貸款的薪資收入認定 (自由業)想請教各位前輩,如果薪資是每個月由美國公司「匯台幣到我台灣的個人的帳戶」 但該筆匯入款項名目並非「薪資收入」(而是類似海外匯入款的名目) 這樣在審核房貸時,會被認定是薪資收入嗎? (*每個月月底都會有這筆款項匯到我的戶頭,金額都是一樣35萬) ------------2
[請益] OBU'贈與'個人可否算海外所得?看最近火紅的新聞才知道,原來法人贈與個人是不課贈與稅 而是歸入個人的所得,課個人所得稅 我想到海外公司的OBU帳戶是否也可比照辦理? 之前問理專,OBU匯個人大概有三種請況可算海外所得,可用670萬最低稅負 第一種是股東分配收益,第二種是員工薪資,第三種是服務費1
Re: [寶寶] 20%所得稅率被排富之影響範圍探討小魯我剛好最近有研究過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的認定方式,但一直有疑惑 排富的規定如下 經減除本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 20%以上,或依所得稅法第15條第2項規定計算之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 第一項的20%很好理解,那後面的"或"呢?X
Re: [新聞] 高虹安詐領11.6萬助理費 高院今首開庭訊院 : : 助理們。高雖然沒有直接將那些加班費放進自己的口袋,而是放所謂的公積金,但那 公 : : 金是高在管控,慣常用來買他的個人用品,貪污11萬元就是購買高虹安個人用品加起 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