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新聞] NONO被控強制猥褻 無人聲請再議不起訴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NONO被控強制猥褻 無人聲請再議不起訴作者
peiring
(不要問我的名字)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3

一堆人看不懂,幫大家整理一下,他總共十個案子

1件北檢不起訴--->再議駁回(不起訴確定)

2件北檢不起訴--->再議成功,高檢發回北檢續查,北檢移轉士檢偵辦中(這2件還不知道會不會起訴)

7件北檢一開始就移轉士檢偵辦--->6件起訴 (其中1件部分起訴,部分不起訴,不起訴部分因當事人未提再議,故不起訴確定),1件不起訴(這1件因當事人未提再議,故不起訴確定)

這樣有看懂了嗎?
還有6件起訴,2件偵查中


※ 引述《EVGAMIS (大哥沒有輸)》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中央社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2.記者署名:謝幸恩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NONO被控強制猥褻 無人聲請再議不起訴確定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5日電)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妨害性自主,士檢依強制性交: 等罪起訴,另被2名告訴人指控強制猥褻,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由於檢察官與2人均未聲: 請再議,因此NONO獲不起訴確定。
: 全案起於,1名女網紅在臉書(Facebook)揭露遭NONO在車上對她伸狼爪後,另1名女網紅: 「小紅老師」表示曾遭NONO騷擾、侵犯。
: 「小紅老師」等10人去年6月間到台北地檢署控告NONO犯妨害性自主罪,其中7名告訴人提: 告部分,因北檢沒有管轄權,陳報台灣高等檢察署核轉士林地檢署偵辦。
: 士檢認定7名告訴人有6人受害,NONO涉犯3次強制性交罪、2次強制性交未遂罪、2次強制: 猥褻罪,日前對NONO提起公訴。此外,2名告訴人(其中1人為6名被害人之一)指控遭: NONO強制猥褻,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 據了解,士檢檢察官未針對不起訴部分,依職權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也未於此案的: 10日再議期限內接獲2名告訴人的刑事聲請再議狀,因此NONO被控強制猥褻罪獲不起訴確: 定。
: 此外,北檢偵辦另3名告訴人部分,認定NONO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3名告訴人中有: 2人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把案件發回北檢續查,北檢日前移轉士檢偵辦。(: 編輯:張銘坤)1130605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6050069.aspx
: 6.備註:蛤? 鬧這麼大 結果不起訴...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233.60 (臺灣)
PTT 網址

brianuser 06/05 21:01這麼複雜

Lailungsheng 06/05 21:04馬的,不會跟炎亞綸同一個記者媒體

Lailungsheng 06/05 21:04群吧?新聞標題滿滿的護航低調感

Lailungsheng 06/05 21:06炎亞綸遭指控妨害性自主 不起訴確

Lailungsheng 06/05 21:06定...幹,還真的同一個記者

coffee112 06/05 21:08炎亞綸 台灣司法總算還我公道 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