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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三峽余翁的"豐功偉業"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爆卦] 三峽余翁的"豐功偉業"作者
indene
(茚)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7

當我看到大同的時候
除了聯想到電鍋之外
還有想到之前黃國昌揭發的國防部防彈纖維布的弊案
然後剛剛google了一下 加了一些關鍵字 跑出了下面的內容

難怪有些媒體要擦脂抹粉 想一想似乎就懂了什麼

https://i.imgur.com/C8jPHmo.jpeg

https://i.imgur.com/jggOGA4.jpeg


因為手機上傳圖片有問題 大家可以再搜尋 "大同 民進黨"
※ 引述《goetz (這世上還是有正義吧?)》之銘言
: 其實我昨天就在調查了,只是因為有好幾個同名同姓的余O正,
: 不確定是哪一個,直到今天早上才確定是這個...
: 三峽余翁是大同公司的財務高幹、還當過會計部門主管,
: 也涉入好幾起大同公司的勞資糾紛當中,
: 其中最近的是這起,106年度的案子: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6 年度勞訴字第 382 號民事判決
: 這個案子是大同員工向公司索討血汗錢,結果法院怎麼判呢?
: 被告持股委員會於95年10月5日召開95年度第1次委員會會議,
: 經推選由余O正自95年10月5日至97年10月4日止,
: 擔任被告持股委員會之代表人。故原告離職時,
: 有關其信託財產(即股票)之取回,
: 依約自應向當時被告持股委員會之代表人為之,
: 始生效力。
: 原告雖主張,其於96年5月31日向桃園縣政府申訴時請求返還云云,
: 然被告持股委員會並非該申訴案之當事人,
: 原告於該等申訴案之意思表示並未依約定之方式到達被告持股委員會之代表人
: (余O正)處,自不生任何效力...
: 原告離職時,被告持股委員會之代表人為余O正,並非林蔚山,
: 實難認原告前揭函文中提及被告公司應辦理其股票之結清與給付之
: 意思表示有送達被告持股委員會,是原告此部分主張亦不足採。
: 用白話一點的方式解釋就是,
: 林蔚山、林郭文艷表示,"我們已經把權責交給余翁,自然不用負責",
: 法院採納了他們的說法,判決員工敗訴...
: 從這個案子可以清楚看出,余翁明顯是幫人脫罪脫產的人頭,
: 既然他是幫人脫產脫罪的常客,那麼這次嚴重事故要從他那裏獲得賠償,
: 我覺得是相當困難。
: 以上是我查到的資訊,歡迎所有人轉載,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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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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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3480 05/20 17:04原來是黨的好夥伴喔

bill403777 05/20 17:05這下串得起來了

※ 編輯: indene (101.8.131.244 臺灣), 05/20/2025 17:09:05

jupei5566 05/20 17:11太扯了 難怪民進黨議員馬上跑出來

cdmlin 05/20 17:14昔日k黨中常委的公司被綠營瓦解了嗎?

cdmlin 05/20 17:15還是只有派人監督?

s8800892000 05/20 17:19就當初公司派跟市場派互毆

cdmlin 05/20 17:22被市場派瓦解了嗎? 還是只多了市場派參與?

markcoj 05/20 18:22難怪洗地洗這麼快

imhideji 05/20 18:30https://i.imgur.com/wNpKnh6.jpeg

blue0310 05/21 19:07原來是綠友友,難怪有綠民代要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