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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一事不二告 北檢今天簽結後 就沒人能告他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一事不二告 北檢今天簽結後 就沒人能告他作者
giorno78
(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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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一事不二告”是指對於同一件犯罪行為,
不能多次進行控訴或判決。一旦對某個犯罪行為已經進行過審判並作出最終裁決,
無論是有罪或無罪,都不可以再次提起訴訟,
這是為了避免重複處罰和確保司法公正。


我就問 在今天北檢對於北檢的調查 簽結查無不法之後

是不是就沒有人能告北檢洩密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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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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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erww55 09/16 20:01有新事證就可以,1500那個不行了

sask 09/16 20:02你第一段都說經過審判了才算了

a123444556 09/16 20:04文盲?

AIRLIN 09/16 20:04關一事不再理屁事

Forcast 09/16 20:05告別條不行嗎

jim543000 09/16 20:06簽結反而不好 要不起訴處分會比較好

kerkyky 09/16 20:16馬記者都構成132第三項了哪裡只有北檢洩

kerkyky 09/16 20:16密問題

commonness 09/16 20:17都自己人

GingFreecss 09/16 20:58不是 簽結只是行政程序 鄭文燦之前也

GingFreecss 09/16 20:58簽結後來還是可以續查 不起訴處分確

GingFreecss 09/16 20:58定才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