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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台中店家誤報失竊 多警將逛街母與2女帶回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台中店家誤報失竊 多警將逛街母與2女帶回作者
pujos
(lks)
時間推噓 6 推:8 噓:2 →:63

民眾報案被竊盜
警方派員到場的也找到當事者
但是警察事前沒人能通靈
到底有偷還是沒偷啊
所以正確流程應該怎麼做?

搜身??
有搜到當場扣起來逮回去
沒搜到叫被指控民眾告死店家
這樣嗎???

這就很困難的事
實際上會搞到報案幾乎就是99%有幹
不當場做出判斷舉措把人弄回警局
某種程度是保護當事人無誤

不然當場東西搜出來
就變準現行犯了
要上銬嗎...

這件就真的雖小啊
被店家搞
不然能怎麼辦...
當場下去確認才難看

※ 引述《Supergreen (Hi)》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UDN
: 2.記者署名:
: 游振昇
: 3.完整新聞標題:
: 獨/台中店家誤報失竊 多警將逛街母與2女帶回 她怒問:我的人權呢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中一位媽媽昨天帶二名國小女兒逛商場,突然被多名警察攔住帶回派出所,這位媽媽驚: 嚇不知所措,小女兒在派出所害怕大哭,最後查出是誤報竊盜烏龍一場,她寫信請問「市: 長媽媽」台中市長盧秀燕,「我們都身為一個台灣媽媽,這難道不讓人擔心害怕嗎?」: 被控訴的台中市第六警分局今天表示,本案員警考量是周圍有眾多逛街人潮,為保護民眾: 名譽,始提出返回派出所了解並釐清案情,惟員警現場未積極確認案件事實,請民眾返所: 過程中又未盡妥適說明之責,處事有欠周延,該分局業予以行政處分在案;誠品480商場: 表示,此事目前仍在調查釐清中。
: 魏姓女子昨天中午帶小學4年級和6年級女兒到台中市西屯區市政路一處大樓商場,她們中: 午在誠品480用完餐後,從B1往上逛街,逛到5樓誠品時,她說在兒童區突然被5位以上身: 穿警察制服的警員攔住去路,詢問她身分證字號後,就要把她和小女兒帶到警察局。
: 魏女嚇一跳,當場要求等大女兒回來,大女兒還在文具區,警員說,等越久圍觀的人會越: 多,不讓她尋找大女兒,在她堅持下,等到二名女兒都到齊,「警察押著我們3人坐電梯: 往下」,往警察局移動時,她忍不住問,為什麼要去警察局?當下警員沒解釋,只是讓一: 旁賣場報案者解釋,說你們有竊盜;報案者說,拍貼機被竊盜,她和大女兒沒有進去過拍: 貼機,詢問小女兒確實有進去過,所以要抓她們去警察局調查,到派出所時,魏女的小女: 兒受驚嚇狂哭。
: 魏女表示,到第六分局市政派出所,警方一開始把她們當犯人一樣安排在有兩個手銬的位: 置,沒提出竊盜證據,過了半小時,警方帶她們到警察休息室後,有警員解釋是誤會,沒: 有監視器也沒有發現機器被破壞,拍貼機廠商也打電話到警局和她通電話,說他有看到一: 個小女孩一直在按螢幕後,突然蹲下,他以為小孩拿一字起子,破壞下方放錢的設備,才: 趕緊通知商家檢查機器下方。
: 魏女覺得權益受損,不接受報案者道歉,她提出爭議點,寫信請市長媽媽盧秀燕還她們公: 道:
: 警察把我攔住,雖然有穿制服,但他們一開始沒有告知是那個分局派出所、職稱,也沒有: 跟我說明是什麼原因,一群人就要把我帶走,這樣執法程序是否有問題?事後知道是竊盜: 案,卻來了5名以上的警察,這樣陣仗是否太大?讓我以為我和小孩是犯了什麼大案件,: 再來這樣的陣仗造成我的孩子很大的陰影,她們以後害怕而不敢找警察求援怎麼辦?
: 一開始我表明還有另外一個小孩(大女兒),我要求必須要等我另一個孩子,警察說等越: 久、圍觀民眾會越多?在我強烈要求下才讓我等到我的孩子。警察這樣的行為是否太沒有: 同理心?如果我太軟弱而直接被帶走,這樣我另一個孩子的安危怎麼辦?
: 誠品480報案前不用先查證?不用先確認現場狀況?不用先調監視器?應先確認後再報案: ,內部的確需要再教育。
: 我請求保留並提供現場執法員警身上密錄器檔案,通常警察執法身上應該會有密錄器,以: 免事後爭議,我請求保留並提供該檔案,釐清事情發生經過。而且這件事情也可以做為範: 本,讓警察可以思考更合乎法律程序也更具有同理心的處理方式,不要再有類似的事件發: 生。
: 整件事情,我與孩子好像就這樣被隨便帶到警局,然後隨便地說誤會一場,叫我們可以走: 了。我是回到家後才被家人詢問,為何沒有報案三聯單?這樣的處理程序是否太輕率潦草: ?
: 我寫這封信是想提出我的疑問與擔心,我也不知道能獲得什麼安慰或賠償,因為傷害已經: 造成了。我的孩子當下真的很害怕,當場大哭,我以為我們犯了什麼天大的罪,才會需要: 出動這麼多警員把我們帶到派出所。而且是我問為什麼要去派出所,才大致跟我說明,若: 我沒有詢問,是否會毫無告知的將我們抓進警局?
: 身為一個台灣媽媽,這難道不讓人擔心害怕嗎?
: 她請求台中市政府,嚴格要求誠品480商場,針對這次事件,提出改善措施,希望能保護: 台中市民的人身自由安全。也請六分局調查此案件,看其中是否有警員執法不當情形,並: 施以懲處。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8611025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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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1plus 03/16 17:24正常還是作完筆錄送檢察

cc1plus 03/16 17:24不過這案例應該可以告誣告

pujos 03/16 17:29阿就雖小,這沒辦法

nonocom 03/16 17:35現在的問題是店家連偷竊的影象都沒有就報

nonocom 03/16 17:35警帶人回警局 跟抓人差別在哪?

nonocom 03/16 17:36什麼證據都沒有 還為了一個小東西 就這樣

nonocom 03/16 17:37大陣抓人 即使是誤會 也不能這樣侵害人權

pujos 03/16 17:38有證據就要搜身了,你確定?

adasin 03/16 17:39跟北檢學的 清德宗的政績

pujos 03/16 17:39你先想想為什麼這種案子能上新聞鬧大,因為

pujos 03/16 17:39他是極低概率事件,前面的全中啦

darkMood 03/16 17:40真的有犯,難看就難看,不然怎麼辦?

erisiss0 03/16 17:41誰搞誰,你是警察。有人說被偷東西,但

erisiss0 03/16 17:41不知道被偷啥,也沒有證據。你會受理案

erisiss0 03/16 17:41件嗎

erisiss0 03/16 17:42你要先想清楚捏,你警察都不知道丟了啥

pujos 03/16 17:42準現行犯不需要證據,有證據那叫現行犯

pujos 03/16 17:43是你要先搞清楚

erisiss0 03/16 17:43你要搜三小身,沒有的話警察要上法院也

erisiss0 03/16 17:43笑死,不用有證據

adasin 03/16 17:43準 就能抓人? 那以後通通都準現行犯

erisiss0 03/16 17:43還準現行犯勒,你先去看清楚那是啥

pujos 03/16 17:44看到了上面e兄沒有,為什麼人要請回警局,

pujos 03/16 17:44就是有這種鍵盤聖人在那邊講唧唧歪歪

zenan321 03/16 17:44你的99%很脆弱,錄影畫面先調出來

erisiss0 03/16 17:45你現在先想清楚準現行犯是啥,問為啥可

erisiss0 03/16 17:45以套用準現行犯的邏輯

zenan321 03/16 17:46法律上告以虛偽有兩個層級

zenan321 03/16 17:48一個是刑事誣告、一個是濫用社維法

erisiss0 03/16 17:48如果按你這邏輯,只要有人報案就給你按

erisiss0 03/16 17:48準現行犯的邏輯操作

zenan321 03/16 17:48竊盜罪是刑法,可以刑法反擊

erisiss0 03/16 17:49警察通通任何證據都不用看,現在我假設

erisiss0 03/16 17:49有某某通報賴清德偷他錢,沒有證據。警

erisiss0 03/16 17:49察是否可以實行準現行犯去把賴清德請到

erisiss0 03/16 17:49警局去,用3分鐘想清楚

erisiss0 03/16 17:50沒有毛線證據和人家說準現行犯,那是要

erisiss0 03/16 17:50有相當證據才能用的知道嗎

zenan321 03/16 17:50把人強制帶去警局,若無證據,社維法63

erisiss0 03/16 17:51刑事訴訟法都搞不懂就在那邊濫用,被告

erisiss0 03/16 17:51上法院剛好而已

zenan321 03/16 17:51警察罰誠品社維法63條,不然就當共同正

zenan321 03/16 17:52

erisiss0 03/16 17:53阿你要知道捏,準現行犯如果抓錯人的瞬

erisiss0 03/16 17:54間就是違法,要上法院捏

erisiss0 03/16 17:54要知道88條是有說要有明確顯示是犯罪嫌

erisiss0 03/16 17:54疑人才能是現行犯,準現行犯

erisiss0 03/16 17:55阿你現在沒顯著證據,就憑口說直接抓

erisiss0 03/16 17:56阿你知道88-1緊急拘捕的條件嗎?不滿足

erisiss0 03/16 17:57條件你也敢請去橘子喔,是不是錢太多蛤

zenan321 03/16 17:57本案警察要吃公務人員懲戒法

erisiss0 03/16 17:57人家有逃脫嗎?沒有你警察想幹嘛蛤

erisiss0 03/16 17:59我直接和你說,只是因為行跡可疑是完全

erisiss0 03/16 17:59不符合現行犯的標準,更不用說准現行犯

erisiss0 03/16 17:59了。這可是考試的標準答案好嗎

erisiss0 03/16 18:00因為形跡可疑抓現行犯的無一例外全部都

erisiss0 03/16 18:00敗訴,妥妥上法院

erisiss0 03/16 18:02持有凶器,贓物,或身體衣服顯有犯罪痕

erisiss0 03/16 18:02跡才有資格被叫做準現行犯。

erisiss0 03/16 18:02還鍵盤聖人勒

erisiss0 03/16 18:03問題警察連贓物是啥都不知道,抓個大頭

erisiss0 03/16 18:04鬼。他要怎滿足條件蛤

andy2011 03/16 18:17http://i.imgur.com/Eo2Q5WV.jpg

hippo998 03/16 18:20程序正義?結果正義?

solsol 03/16 18:47誣告幾乎不可能啦 疏失錯認不可能成立誣告

xxljay1776 03/16 19:12這件警察真的沒啥問題 但是因為輿論壓

xxljay1776 03/16 19:13力還是要處分 警察的專門就是背鍋

dantaiwan 03/16 20:48沒唸過書也多差點資料 沒做點功課你發

dantaiwan 03/16 20:48這什麼廢文

dantaiwan 03/16 20:5299%有幹?這邏輯到底是怎麼來的

hugr86 03/16 23:17警察沒問題?啥狀況都不清楚也沒有明顯證

hugr86 03/16 23:17據就要請人回警局?

ceab 03/17 06:2187不会先看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