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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聯繫不上謝宜容 勞動部:她明天不會出面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聯繫不上謝宜容 勞動部:她明天不會出面作者
glen
(哈棒波特5-棒棒堂的密令)
時間推噓 2 推:4 噓:2 →:2

※ 引述《bb10181128 (bb)》之銘言:
: 勞動部這次處理根本莫名其妙,行政調查寫說公務員之死與謝沒有直接關係,還說謝平常: 作風是「立意良善」,後來火燒大後緊急開考績會送她兩大過,但又在「晚上」+開會前1: 5分鐘聯絡謝女。
: 整個程序一大堆瑕疵,你開考績會要送人兩大過,沒給人家到場答辯機會,這程序合法嗎: ?然後認真說謝女的行為符合記兩大過的要件嗎?看看下圖這是正面表列,要符合才能一: 次記兩大過。
: https://i.imgur.com/Tau8mTY.jpeg

: 大概只能用「言行不檢」至傷害政府聲譽這條,
: 認真說謝女要是真的卯起來跟勞動部打復審+上懲戒法院,勝訴機率還真的不小。
: 到時候政府還得給她復職+補回她薪水。
: 勞動部這些做法感覺就是要證明我有努力做事,但卻又送一堆漏洞給人有反擊機會,真的: 要記兩大過也要照程序來啊,難道總統發個文你們就急著要演一下給大家看?

只能說這咖的巴庫真的很硬 而且從看到公務員上吊開始這人就完全在玩法律程序

上述說可能判她兩大過的有可能是公務人員考績法這條或是第三條
三、違抗政府重大政令,或嚴重傷害政府信譽,有確實證據者。
五、圖謀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或是公務員懲戒法第二條
二、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

回到實務面 公務人員考績法最後那行有確實證據者非常重要
就是因為咬死這點,所以不管勞動部避重就輕的聲明,或是找一串勞動部內的自己人做調查還有這咖發的聲明跟律師聲明都在看勞動部說明後撇清法律責任

那現在她被判兩大過的理由是什麼?因為讓清德宗被迫出來道歉嗎?
這很好笑,所以就像前文所述,最後這咖最後走行政救濟還真的有不小機會偷偷回來

至於公務員懲戒法,要判到最重才能讓她「免除職務」,此生也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
只要這人在法律層面上跟政府玩行政救濟+風頭過了再跟上面疏通一下搞不好就輕輕放下

而且這人被通知考績會要出席說明還「不讀不回」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871325
通知參加考績會「不讀不回」 謝宜容已與勞動部失聯

現在明天要她出面道歉也失聯「不讀不回」不出面
https://udn.com/news/story/124274/8376394
聯繫不上謝宜容 勞動部:她明天不會出面道歉

這位大小姐好大牌啊~~不愧是雲林傳產龍頭的千金大小姐(?)
連政府官員要請她出來都這麼困難

說穿了這人大概絲毫不覺得自己有錯,人死了干她大小姐屁事
真的出包了開始上下打點,讓上頭長官未依法行政、不照法律規定來做處分
躲起來不讀不回,大不了趁要被刑事調查前拍拍屁股飛出國走人
等風頭過了偷偷回來,改個名開始打行政訴訟,跟上面打點完又可以回來

連小智的論文案當初搞到整個燒起來,至少還自己出面一直硬掰到他掰不下去為止
這女的比小智還猛ㄟ~~~~~~不讀不回不出面找不到人

讓人嘆為觀止 不愧是民進黨破格提拔任用的官員
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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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31.21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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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0016 11/21 23:10國王

left 11/21 23:11資策會

oyazi0219 11/21 23:17她的錄音檔不就符合第五條了?

重點是最後幾個字"有確實證據",很多法律訴訟最後都敗在這點 要把錄音檔的內容跟確實證據畫上等號,這會看法官採不採信,因為這不是白紙黑字 或實物證據,這咖也可以要律師去玩各種花樣說明她不是蓄意言行不檢

wanliers 11/21 23:21風頭過後 救濟就回來上班啦 不必去查

yueyi313 11/21 23:21到時候那些員工有可能要再被霸凌一次?

※ 編輯: glen (36.224.131.216 臺灣), 11/21/2024 23:32:53

xearth 11/21 23:53強者

aiyowaya 11/22 01:08要求人家要回訊 自己的時候就...

dream1124 11/22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