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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出差「怕鬼」找男同事陪睡!OL事後翻臉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出差「怕鬼」找男同事陪睡!OL事後翻臉作者
postit
(擁有秘密是快樂的事)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8

現在有越來越多的判例

在女方事後翻臉提告性侵的時候

會找出沿途的監視器
(本案是飯店的監視器)
只要影像能說出,
1、兩人之後的互動並無異狀
2、女方有逃脫的機會卻不逃脫

十之八九,
法官都會判無罪

希望台女以後不要再亂吉了

獵人假裝是獵物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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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67.1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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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d 03/17 11:25 台女1爽完 還想賺第一桶金

k44754 03/17 11:26女拳:胡說,檢察官沙文挺台男啦

orz151426 03/17 11:26問題是無罪也無法成立誣告,等於免成本

k44754 03/17 11:28要看檢察管心情

tmgl 03/17 11:29男孩子要自備記錄器

k44754 03/17 11:29如果是「檢察官追加起訴」誣告,這種的98%

k44754 03/17 11:29會有罪

keyman616 03/17 11:29重點不是有罪無罪是與論傷害阿

k44754 03/17 11:29台男自己提告的,就根本不會成立= =

keyman616 03/17 11:30女生知道那個男生有被告過性侵才不會

keyman616 03/17 11:30管你不是有罪,只會貼你性侵犯的標籤

靠啊,這麼慘?

※ 編輯: postit (49.216.167.15 臺灣), 03/17/2024 11:31:56

Tencc 03/17 11:49沒差 反正有告有機會 又不會被說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