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房東快看!內政部推租賃修法限租金漲幅恐
這就是在給房東現在就漲租的理由
因為修法過後不能亂漲
所以現在就防禦性先漲
然後租屋仔租房跟買房房貸一樣的錢
就會去想辦法弄新青安買建商貴鬆鬆的房子了
銀行是水源
新青安仔是水閥
建商是水庫
政府用這招最終就是銀行的錢透過新青安仔搬到建商手上
而負債由新青安仔擔
相當於辦一場派對
只有建商快樂
而新青安仔還要付錢幫建商買單一樣
你各位抓穩了
嘻嘻
※ 引述《Supergreen (Hi)》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UDN
: 2.記者署名:
: 張曼蘋
: 3.完整新聞標題:
: 房東快看!內政部推租賃修法限租金漲幅恐罰30萬 再納租霸下車條款
: 4.完整新聞內文:
: 內政部今部務會報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長劉: 世芳表示,修法以保障3年租期、限制續約租金漲幅及強化租賃雙方權益保障為三大方向: ,其中租賃修法限租金漲幅等可罰3萬至30萬元,同時兼顧房東權益,增訂「租霸下車條: 款」,房東可提前終止租約。
: 內政部地政司長林家正指出,近年租屋族常面臨短期租約與租金調漲壓力,影響基本居住: 人權,修法三方向首先「保障3年租期」部分,規範租客享有3年租期保障,除非房東有自: 用需求或遇有欠租、毀損等法定情形,否則不得拒絕續租。
: 至於房東若因自用收回,須於租期屆滿6個月前通知,並規範收回後1年內不得再出租,違: 反規定將處罰則並須補償租客3個月租金。房客有續租意願應於租期屆滿前3個月前提出,: 並於租期屆滿2個月前與房東續訂契約。
: 限制續約租金漲幅部分,林家正表示,為避免租客因不合理漲租被迫搬遷,修法規範房東: 續約雖可調漲租金,但須於租期屆滿6個月前通知,且漲幅不得超過當月行政院主計總處: 公布的房租指數年增率,確保租金調整合理。
: 林家正表示,「強化租賃雙方權益規範」部分,明定房東不得以任何形式禁止租客申請租: 金補貼、遷入戶籍或申報租金費用,違反者相關約定無效並處以罰則。同時也兼顧房東權: 益,增訂「租霸下車條款」,若租客惡意欠租、妨礙安寧秩序或從事非法活動等,房東得: 提前終止租約;對於經公證的租賃契約,租賃期間若租客欠租已符合法定終止條件卻仍拒: 絕搬遷,房東可逕送強制執行。
: 條例也禁止出租人侵害承租人法定權益行為,包括禁止承租人申請租金補貼、禁止承租人: 遷入戶籍、禁止承租人申報租賃支出、租賃期間漲租、出租人應負擔稅賦轉嫁承租人等,: 可處罰鍰3萬至30萬元。
: 內政部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也邀請多個相關團體參與。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 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劉貞君表達贊成,說對未來房東房客可以預防不必要對立。台灣勞工: 陣線秘書長楊書瑋也贊成修法,認為租屋環境健全是非常需要趕快補強的部分。
: 「修法不要修一半!」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總會理事長陳柏勳認為,政府覺得過度干涉: ,過度干涉處理自己資產,報導一再說房東強制搬離,但這對房東太不公平,過度貼標籤: ,「我買房子1千多萬、投報率1%多,那房東權益在哪裡,遇到租霸時,房東的精神損失: 在哪?」陳說,贊同修法但只修房客端就不對,修法一定要平衡。
: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也說,還是有研議空間,因為長期台灣租屋市場缺乏管理,或: 有黑市現況、租金上漲嚴重等等,需要大刀闊斧改進,會給予內政部支持但希望持續性進: 展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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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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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北 鐵劍五五六六,乃天命之所歸,特從天降,拯救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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