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假檢警詐台中婦7300萬元 主嫌一審判6年6
※ 引述《troyyuan (喬伊)》之銘言:
: 1.媒體來源:中央社
: 2.記者署名:蘇木春
: 3.完整新聞標題:假檢警詐台中婦7300萬元 主嫌一審判6年6月
: 4.完整新聞內文:
: 彭姓男子組成詐騙集團,以假檢警詐騙台中葉姓婦人涉洗錢,葉婦陸續交付現金並以房產
: 借貸,交付逾新台幣7300萬元,事後葉婦發現受騙提告,法院一審判彭男6年6月徒刑,可
: 上訴。
: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退休獨居的70多歲葉姓婦人,於民國111年
: 11月間,接獲詐騙集團電話,以假檢警詐術方式,假冒檢察官稱她涉犯洗錢防制法為由,
: 需調查存款金流外,並要求監管名下所有現金。
: 葉婦在未經查證下,經詐團指示多次提領現金、金條等財物至指定處所交付,直至近4700
: 萬現金存款均被掏空後,詐團轉而盯上她名下7間房產,透過詐團成員居中牽線,將葉婦
: 名下7處不動產質押借貸2600萬元,借貸所得均上繳詐團。
: 直至112年5月間,葉婦才得知遭詐騙向警方報案,但積蓄加上借款共損失逾7300萬元。全
: 案經警方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新北市警察局永和分局、林口分局及台中第四警分局偵辦,
: 將詐騙集團主嫌彭男與成員等9人送辦。
: 辦案人員查出,詐團發現葉婦不熟手機操作,對外聯繫均透過家中電話,當接獲假檢警來
: 電時,她驚慌失措無從判斷真偽,且詐團以保密協定為由,阻斷她向外求助管道。
: 彭男所屬的詐騙集團除被害人葉婦,還詐騙吳姓、陳姓等被害人,經警方偵辦後依詐欺、
: 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經檢方偵辦後起訴,新北地方法院日
: 前一審判彭男6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55萬元,可上訴。(編輯:謝雅竹)1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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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12120071.aspx
: 6.備註:
: 財損7300萬 判6年6個月
這個判決
難道不是為了詐騙集團徵才嗎?
換算下來
坐牢的薪水比正常工作的薪水還高
如果我是詐騙犯
這個判決,是我就貼在機房門口
招募人才就靠這個判決了
一般人看到都心動了
白癡才不去做詐騙集團
以金額入刑有很難嗎
超過1000萬,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此類推去加重或減輕刑罰
法律我來修都修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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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就不夠關,叛再久要關在哪
強制勞動到還完啊
就看你們這些車手要不要多咬一些共犯出來
一起還
有什麼好關的,用犬決就好了
你可以入黨啊
台灣經濟最好的年代 滿街雙B ,特斯啦
抓到要追回犯罪所得 除非你先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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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徐千晴 判賠 15萬確定餓死抬頭 民進黨前立委鄭運鵬不滿民眾黨前發言人、新竹市政府前發言人徐千晴在臉書指他的徵才 廣告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鄭提告求償60萬元,並要求徐女在臉書刊登判決要旨, 一審判徐女免賠,二審逆轉判徐女應賠償15萬元,但不用刊登判決要旨,最高法院將刊登 聲明啟事回復名譽部分廢棄,發回更審;至於賠償15萬元部分已於二審判決後確定。8
Re: [新聞] 金錢豹擄人虐殺案二審逆轉!主嫌無期徒刑雖然這個判決真的很誇張 但是法官可能是有考量到 被害人本身就是詐騙集團的成員 加入詐騙集團本身就有錯在先了 所以才輕判2
[討論] 為何不立法懲罰被詐騙的人既然現在 無法有效嚇阻詐騙集團 法律也無法重懲這些壞蛋 也很難修法與 改變法官判決2
Re: [新聞] 閣揆卓榮泰:中央政府明年編73億預算一 再加重刑罰啊 三人以上參與作案 涉及金額1000萬元以上 本刑三年以上 金額一億以上 本刑五年以上最高無期徒刑 二 參與人員若有 公職或公務人員 律師 再加重1/2本刑 且褫奪公權年限與判決相當 三 窩裡反條款 舉報協助政府破獲詐騙集團 刑責減免1/2或緩刑 且給予最高追回總詐騙金額10%的獎金作為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