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超商買垃圾袋洗出3346張統一發票 8500
底下一堆人說哪裡不合法
奇怪欸 到底為啥不行
稍微找了一下新聞
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
111年1月1日起
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
無正當理由取得當期大量小額統一發票
且該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者不予給獎
至取得大量統一發票數量、小額統一
發票金額及中獎發票張數之認定基準,
不予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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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哪裡不行」
阿就不行啊
他也說認定基準不公開
貪小便宜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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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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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台灣刁民越來越多,建議儘快修改成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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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必須50塊以上才能參與抽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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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什麼?那袋子值1 '2元嗎?
推
公開就會有人在邊緣遊走 最後還要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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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50塊以上 每天買一顆茶葉蛋臭惹嗎
推
要小額大量才不算 洗發票的人自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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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肚明
推
同一人拿一堆中獎發票換獎太可疑,分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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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親朋好友換,可行嗎?
推
法條還有認定基準不公開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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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小便宜的是政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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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擁有多張發票,跟一堆人擁有多張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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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明明是一樣的事,所有的交易都有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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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都沒有逃漏稅啊,莊家博歹筊喔
推
原則公開但公共利益原則或其他可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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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為了避免你一個人重複刷阿 你沒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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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老人在超商說每樣都分開結 拖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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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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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ai說的 應該是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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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錯找ai或找律師說明適用性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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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魔征 逢綠必反 根本拉低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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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法條都實行一段時間了 還在為貪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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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抱不平 你可以這樣買阿 但就是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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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獎資格前提就是你遵守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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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規定很合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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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想過一個方法可以破解這種洗小額發票的劣行 就是把獎項從"金錢"改成"乘以幾倍" 至於被乘數就是發票上面的消費金額 比方說 發票號碼八碼全中----頭獎,乘以10000倍6
不用吧 你只要限制低消就行了 只要把五獎(1000元)以上的中獎發票設定2元低消 基本上洗發票就沒有意義了 例如1元發票僅能中六獎不能兌五獎以上獎項1
各位好 我是黑襪迷 紅襪迷 人稱"發票收集達人" 針對文章的內容 10元壽司打10張發票6
查到訴願書內容 本件訴願人以共通性載具及信用卡載具(下稱系爭載具),並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入台新國 際商業銀行(下稱台新銀行)帳號,於111年9月至112年2月間取得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統一超商)、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萊爾富)、全家便利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下 稱全家)分公司及門市等(下稱超商門市)開立之購買1元塑膠袋之小額統一發票高達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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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統一發票「每次摃龜」超難中?唐鳳揭我想問這個問題? "不合常規交易或付款方式,以及沒正當理由大量取得「當期的小額統一發票」" 請問這件事要怎麼定義?每次都要人力從中獎發票中篩出可疑的嗎? 為什麼不能簡單說:2元消費以上發票方可兌獎 因為每張統一發票中獎期望值小於2元,用2元以上的消費洗發票就機率來說會賠錢8
Re: [新聞] 快訊/雲端發票4人重複中獎 財部:平均之前有人小額發票中獎 但是財政部認定洗發票 所以不給獎金! 之後還因此修正了相關的法規 理由就是
Re: [新聞] 成立7公司狂開發票...3年中獎1547萬 夫給獎規則早就修了 你爽洗發票就爽去繳營業稅吧~~~ 以後根本走不到檢察官這一步 =========== 包含以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在無正當理由狀態下,取得當期大量小額統一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