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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台灣黑道尋仇有波及到路人過嗎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台灣黑道尋仇有波及到路人過嗎作者
ejrq5785
(問問哥)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3

※ 引述《seabox (呂雅筑)》之銘言:
: 像這次就黑道互相尋仇
: 開槍示威而已
: 沒波及到路人
: 那過往台灣黑道尋仇
: 有波及路人過嗎
有阿 連公子的馬面案阿 馬的刑法總則教科書在討論「打擊錯誤」都會舉這個例子

這場槍擊案,除了連勝文受傷之外,還有一名無辜民眾、黃運聖也被流彈擊中。當時黃運聖坐在距離舞台大約20公尺的地方,歹徒槍擊連勝文之後,子彈先穿越連勝文的頭顱,然後,直接打到黃運聖的頭部,讓他當場死亡!他的家人,非常傷心,到警局時還一度腿軟,無法接受這個事實

最後兇手就這個死者只有成立「過失致死」,因為他從頭到尾都沒有想要殺這個人的故意然後跟連勝文殺人未遂成立想像競合

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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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一下
後來檢察官上訴到高等法院,二審法院認為就無辜者有不確定殺人故意所以過失改判殺人

況當時臺上、臺下均擠滿了人,任意開槍極易殃及無辜他人,此與在非人煙密集之場所,或空曠的街上開槍,情況顯難類比,自不能等同並論。更甚者,被告開槍之前,與連勝文二人即已先行拉扯,觀之勘驗結果及翻拍照片甚明,則射擊對象既因已經警覺而出於閃躲與被告掙扎拉扯,並非處於靜止不動,混亂拉扯中被告非但不易瞄準,且極易發生偏差而殃及他人甚明,乃猶不顧群眾生命安危對閃躲中之目標執意扣下板機,對於子彈行進方向或是否力道過強而會貫穿被害人繼續射向他人,均毫不在意,其任令在場其他人之死亡發生而不違背本意,甚為明顯,當無被告確信不發生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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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xygnome 04/21 09:14我們的法律就是溫腥

※ 編輯: ejrq5785 (111.242.230.35 臺灣), 04/21/2023 09:18:38

tuhiceut 04/21 09:17黑幫天堂島 比西西里還愜意

gn01693664 04/21 09:18白鴿

glacialfire 04/21 09:43能上得了台的 不算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