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新聞] 基隆警值班臺遭撞亡 未達「因公殉職」惹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基隆警值班臺遭撞亡 未達「因公殉職」惹作者
pujos
(lks)
時間推噓 5 推:6 噓:1 →:16

這篇就搞不清楚狀況
什麼時候因公死亡跟因公殉職有差
答:
當死亡者為警察官時
下列三種符合
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所謂警察官
一、警察機關、學校所屬警察人員。
二、海洋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構)列警察官人員。
三、消防機關列警察官人員。

因為
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針對危險、冒險犯難等高危害業務
有加發
也就是你死翹翹有加錢
因此會有因公死亡/因公殉職差距

而其他如政風室、移民署...
沙小阿里不達的公務員
因公死亡

不管函告上用的是什麼名義
阿就不是警察人員
當然不准用
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而是用
公務人員撫卹法
因公撫卹
一個價碼打死

這裡舉的兩個例子就搞不清楚狀況的
不是警察拜託不要拉在一起比
竹竿裝菜刀歐




※ 引述《liao2017 (liao2017)》之銘言:
: ※ 引述《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東森新聞
: : 2.記者署名:郭世賢、劉人豪
: : 3.完整新聞標題:基隆警值班臺遭撞亡 未達「因公殉職」惹議!撫恤金差726萬
: : 4.完整新聞連結: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715/2777429.htm
: 這篇要搭配另一篇舊文來看
: https://news.tvbs.com.tw/amp/local/809915
: 高層划龍舟休克算殉職 他心寒「基層警消命不值錢」
: 新竹21歲消防員林永軒在出勤救火時不幸喪命,最近卻傳出消防署公文判定林永軒「因公: 死亡」,令基層警消十分心寒。對此,就有鄉民在PTT發文,整理出歷年公務員撫卹案例: ,發現有高層在練習划龍舟時休克,或是國道車禍身亡,都被算進「因公殉職」,但基層: 警消救人喪命、或是捕蜂被螫死,都只能算「因公死亡」,讓他不禁怒吼,「基層的命就: 不值錢嗎?」
: 一紙公文傳來令人心寒的消息,有民眾指出,3日消防署發送一張公文,內容判定日前救: 援昇陽光電工廠火警殉職的21歲消防員林永軒為「因公死亡」,消息傳出引起基層警消一: 片譁然,雖然消防署緊急滅火,表示依照規定,公務員在執勤中喪生,還沒審核前都稱為: 「因公死亡」,而林永軒的撫卹案例正朝「殉職」方向爭取處理。
: 對此,「因公殉職」和「因公死亡」的爭議掀起討論,一名網友整理過去的案例,舉例20: 09年,花蓮縣消防局邱姓隊員摸黑到海邊救人,因照明不足跌落7公尺深箱涵死亡,但卻: 被認為是不小心摔死,不符合「冒險犯難」標準,認定「因公死亡」;另外2011年台東縣: 消防局李姓隊員,為民眾摘蜂窩時被虎頭蜂螫傷死亡,卻被認為是「民服勤務」非法定勤: 務,只能算「因公死亡」。還有2012年,屏東縣消防局陳小隊長,為民捕蛇後返家途中遭: 酒駕撞死,也被認定是「因公死亡」。
: 網友再舉例,2007年消防署政風室主任南下嘉義執行公務時,不幸在國道發生車禍身亡,: 「此案為因公殉職結案」。另外,2013年內政部移民署派駐陸委會香港辦事處服務組副組: 長,在香港練習「划龍舟」時突然休克,搶救後不治,認定「因公殉職」。
: 對比下來,原PO表示,「政風室主任、服務處副組長因公死亡才能叫因公殉職;基層隊員: 跟小隊長因公死亡就真的只是因公死亡。不然你跟我說國道車禍跟划龍舟休克,符合哪個: 因公殉職要件?」更指出,14年內台灣已經死了43名消防員,全台才14000個消防員而已: !
: PO文一出在網路上瞬間被推爆,不少網友大讚「這舉例打的很響,我喜歡」、「基層死不: 用錢」、「划龍舟是三小」、「台灣法律真的會轉彎」、「只有高官才有因公殉職,基層: 有因公死亡撫恤要知足感恩」、「這個政府還要讓人民失望到什麼程度」。
: 結語:公務人員‘’因公殉職‘’與‘’因公死亡‘’之間存在很大的解釋空間,全看主
: 管機關想要哪個結果,再去作解釋。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2210129SG.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227.159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pujos (59.125.227.159 臺灣), 07/15/2024 12:54:45

marktak 07/15 12:55國民黨故意定不清楚的啊

zephyr105 07/15 12:56突破盲腸

medama 07/15 12:57中肯

vovoson 07/15 13:00所以又是法盲鴿子岳飛打張飛哦

gueswmi 07/15 13:03法律條文 主體的態樣為何不讓一般人都能

gueswmi 07/15 13:04一目瞭然的通用解釋 台灣法律邏輯堪憂

gueswmi 07/15 13:05才有長官划龍舟致死 因公殉職的質疑

gueswmi 07/15 13:09警察慰問金的

pujos 07/15 13:09適用主體不一樣,怎麼可以直接比

gueswmi 07/15 13:10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

gueswmi 07/15 13:10致死亡或殉職 看來就沒比撫恤金講究

pujos 07/15 13:11因公殉職有加給,那不是很容易就能查到依什

pujos 07/15 13:11麼辦法加錢的,查到這個辦法,第3條就是我

pujos 07/15 13:12上面寫的,適用群體

bseiqwkbk 07/15 13:16 主委加碼,下面一位~

gueswmi 07/15 13:25應該說我的主體是 主動或被動的勤務行為

gueswmi 07/15 13:25不是公務員 警消那種

gueswmi 07/15 13:27慰問金與撫卹金 兩者間的差異定義

mushroomface 07/15 13:38泥為什麼法律不寫清楚 嘻嘻

wanliers 07/15 13:42可憐是同案被撞死的62快速道路巡路員

rlrbc 07/15 14:16如果公務人員因為冒險犯難而死亡可以再加

rlrbc 07/15 14:16給百分之五十

dj720c 07/15 14:22巡路員連公務員都不算,只是外包公司雇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