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蕭美琴是以美國人身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 引述《Richun (手殘)》之銘言:
腦補一下啦
依照本國法律 可以被認定擁有本國國籍的人 理論上可以一輩子不進到中華民國
或是永遠不使用本國護照而是使用他國護照進入本國 而且政府也沒有這個人的資料
而當初可能是美國方面跟蕭說 若她放棄美籍 在美國法律上會被認定為沒有國籍者
原因是 美國不可能研究完中華民國法律(或是世界上其他某一國) 然後還要幫忙
認證完後幫忙決定出國籍 哪有這個美國時間! 所以美國應該看"政府正式身分文件"
大概像是護照或是使館發出的任何證明文件 而這在當時蕭都沒有
而當蕭要回來長期發展 必須取得戶籍身分證跟護照 根據第一段 因為政府也沒有這
個人的資料 所以必須審定符合哪種項目 是已經擁有國籍或是算歸化 可能這樣
才花了很久時間 雖然我也不太懂為什麼要花七年 XDDDDD
其實有個值得思考的點 若是一個從來沒來過本國卻法律上可被認定有國籍的人
哪天被雷打到 想要放棄本國國籍 這樣政府是怎麼做呢?
政府本來就沒這個人的資料 難道要先審定的確有本國國籍 然後再紀錄放棄這樣?
: 先假設一下蕭從頭到尾都是國民,沒設籍過但也沒放棄過。
: 根據移民署的目前資料,蕭之前是屬於無戶籍國民。
: 流程是必須要先申請居留,再申請定居才能拿到身分證。
: 長網址懶得縮
: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或延期居留及變更居留原因送件須知
: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244/7250/7281/%E5%B1%85%E7%95%99/36160/: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連續居留或居留滿一定期間申請定居送件須知
: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244/7250/7281/%E5%AE%9A%E5%B1%85/36413/: 申請居留的要滿足其中一項:
: 一、僑居國外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以下簡稱無戶籍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等等再看細項,這個先跳過,因為很長。
: 二、前款第一目至第十目人員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得隨同申請,未隨同申請者,得於本人: 入國居留許可後定居許可前申請。
: 蕭申請時不符合未成年或配偶的條件,不行。
: 三、移民法施行前已入國之無戶籍國民,未能強制其出國者。
: 移民法在民國88(西元1999)年5月21日施行。
: 這時根據wiki,蕭在當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國際事務部主任,
: 剛好有出國這條就不符合,這邊是有機會但歷史不明。
: 四、放棄外國國籍而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身分代碼三七二)。
: 根據本文假設,這條不適用。
: 五、具下列情形之無國籍人民,未能強制出國,經本署許可居留後,在國內取得國籍者:: 1.移民法施行前已入國之泰國、緬甸或印尼地區無國籍人民(身分代碼三七一)。
: 2.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至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入國,經教育部或僑務委員會核准自: 泰國、緬甸地區回國就學或接受技術訓練(身分代碼三九二)。
: 3.一百零五年六月二十九日以前入國,經文化部蒙藏文化中心認定之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 國籍人民(身分代碼三九三)。
: 根據本文假設,這條也不適用。
: 所以除了第一項還沒探討外,只有第三項有機會符合。
: 回到第一項的細節,
: 1.有直系血親、配偶、兄弟姊妹或配偶之父母現在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其親屬關係因收: 養發生者,被收養者年齡應在十二歲以下,且與收養者在臺灣地區共同居住,並以二人為: 限。
: 不是收養的所以後半不用看。
: 蕭父根據報導父母不詳,蕭母跟中華民國更沒關係,蕭似乎沒有兄弟姐妹也沒有配偶。: 所以這條不適用。
: 2.現任僑選立法委員。
: 蕭所選擇的方式。
: 3.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國外出生之成年子女。
: 蕭父沒有在台灣設戶籍的話,這條不適用。
: 4.持我國護照入國,在臺灣地區合法連續停留七年以上,且每年居住一八三日以上。
: 這個是理論上最好達成的,自1993年在呂辦當助理到2000年就能辦了。
: 但中間有出現駐美代表處的職務(1995-1996),所以可能在這斷掉。
: 在2002時很可能還沒連續7年,所以這條適用機會不大。
: 5.在臺灣地區有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之投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
: 看來是沒錢,這條給商人用的。
: 6.曾在臺灣地區居留之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回國就學之僑生畢業後,返回僑居地: 服務滿二年。
: 蕭高中以上就學不在中華民國,所以這條不適用。
: 7.對國家、社會有特殊貢獻,或為臺灣地區所需之高級專業人才。
: 沒特殊貢獻,不是被需要的高級專業人才,不適用,阿扁那時在當總統,幫QQ。
: 8.具有特殊技術或專長,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延聘回國。
: 2002前任職的單位不在範圍內,不適用。
: 9.前款以外,經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大專校院任用或聘僱。
: 能,但是不被認為有特殊技術,也不被認為有特殊專長才不適用,幫QQ。
: 10.經中央勞動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在臺灣地區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 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或第十一款工作。
: 先貼一下有哪些工作:
: 一、專門性或技術性之工作。
: 二、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
: 三、下列學校教師:
: (一)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或外國僑民學校之教師。
: (二)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合格外國語文課程教師。
: (三)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實驗高級中等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之學科教師。
: 四、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教師。
: 五、運動教練及運動員。
: 六、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
: 七、商船、工作船及其他經交通部特許船舶之船員。
: 十一、其他因工作性質特殊,國內缺乏該項人才,在業務上確有聘僱外國人從事工作之必: 要,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
: 歷任工作看起來都不符合,才不適用。
: 11.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回國就學之僑生。
: 12.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回國接受職業技術訓練之學員生。
: 13.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回國從事研究實習之碩士、博士研究生。
: 這三個合在一起,都明顯不適用。
: 14.經中央勞動主管機關許可在臺灣地區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 款工作。
: 這肯定是後面缺人才補上的條文吧,為什麼不跟第10點合併?!
: 就服法的條文內容
: 八、海洋漁撈工作。
: 九、家庭幫傭及看護工作。
: 十、為因應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
: 當時可能沒有,但就算有,適用的機會也很小。
: -----------------------------------------------
: 總結來說,在最上面的假設下要申請到居留證,蕭有幾個可能性:
: A. 當立委。
: B. 在台7年都待183天以上。
: C. 政府認定是特殊人才。
: D. 在移民法實施前待在國內,而且避免被趕出去。
: 在B要很久,CD都不符合的情況下,只剩A可以選。
: 所以蕭在無國籍國民的情況下,很有可能要坐居留監很久沒錯。
: 在取得居留權後,到拿定居又是一段,因為定居少了居留身分的一之2、一之11到14。: 蕭只剩下B的條件可以去拿定居,拿到定居才能拿身分證。
: 我推測蕭在拿到居留後還必須等一段時間才能拿到身分證,並不是馬上拿到。
: 所以是有一條很詭異,一般人根本不會想走的超級窄路能過沒錯。
: 無戶籍國民->條件A拿居留->條件B拿定居->取得戶籍
: 現在就是等看各部會確認記錄了。
: 這篇不一定對,因為相關的條件有可能有改,窩不知道歷史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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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是啊
美國應該世界各國法律都有研究QQ
而且他不是一直在國外
美國公務員很厲害 各國國籍法都熟
小學國中都在台灣念
世界多少國?美國多少專家學者?
當初申請身分證,可能用了國籍法的第4條
用無國籍申請歸化 才說有段時間無國籍
文字的力量真是恐怖
不太可能,國籍法第10條限歸化要滿10年才
能選立委,不過當時法條似乎真的定居不了
我反而覺得他爸在國外結婚可能在台灣沒結
所以蕭變成非婚生子女是領養的...
民國97年前採儀式婚主義 而非登記婚主
義。樓上沒讀過公民與道德嗎?到底是
不是台灣人啊
反正柯粉只想看自己想看的 講理聽不進
去啦
查了88年入出境及移民法,依第十條第一
項第二款中央公職直接可申請定居,他用
僑選立委就是符合這規定。
而第十條第二項雖有「在國內取得國籍者
,連續居留滿一定期間,得申請在臺灣地
區定居。」但他算在國內取得國籍嗎?比
對過去國籍法「取得」似偏向針對外國人
歸化等情況用,而非給固有國籍者用。如
果是這樣,就不能適用。
沒出生證明也沒報戶口 法律上來歷是很
很奇怪的
結婚的啦,因為是跨國婚姻還有媒體採訪
反正塔綠斑只想看自己想看的 講理聽不進去
在當時某原因放棄過國籍也不是不可能
合理給推~
法律上認定有國籍又怎樣?只要沒有相關
文件或證件就根本沒法核實 自然也沒有
放棄問題 不懂你在糾結什麼
爆
首Po先來看這篇專訪 人生關鍵》「嘿嘿嘿」飽嘗恐懼 決轉戰立委 裡面有一段重要的話 ———13
這次選舉以為平淡 卻越來越精采 最後劇本會不會 美德配無法登記 侯趙配見獵心喜4
我私校文組 法律我不是很懂啦 但公民課也上過幾堂 選罷法裡寫的 “...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爆
有很多人不知道是看不懂問題的癥結還是裝傻 蕭的國籍就算是後來取得的,也可以擔任立委,因為立委並沒有要求出生就是中華民國國籍 ,只有要求不得雙重國籍 回到總統級的要求 參選正副總統的要求就是:3
安安 好奇想問啦 之前有中國人想當立委 後來好像有說有身分證就可以 中國那邊不承認台灣是國家 所以就沒有放棄國籍的問題1
肥宅猜測 因為是訪問時的回答,所以應該會用 「記錯了」「記錯了」「記錯了」 來過關3
只是她當時搞不懂狀況吧。 僑居國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三歲, 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或已將戶籍遷出國外連續八年以上者, 得由依法設立之政黨登記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28
先來猜猜看 假如真相是蕭美琴的身份真如自述這樣是歸化的 便不符選罷法的參選資格, 民進黨怎麼處理? 1.蕭美琴先出來發文表示自出身即有中華民國國籍,5
吵這話題還蠻無聊的 中華民國的國籍法屬人主義,只要蕭美琴他爸有中華民國國籍 蕭美琴出生時就會自動擁有國籍 但事實上蕭美琴他爸只是華僑並沒有中華民國身分證 所以蕭美琴在國籍上屬於灰色地帶就是中華民國認你是國民但無戶籍無權力
爆
Re: [爆卦] 蕭美琴是以美國人身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我DPP黑、柯粉 不相信的隨便在八卦搜尋我ID看我前面發的文就知道 但我必須說打這個100%翻車的 包括下面蕭美琴"自己說的" 先說結論: 除非蕭美琴曾經主動放棄過中國民國國籍 不然她不會有什麼歸化的問題 而她下面講的這些 應該是她不熟悉國籍法自己搞笑 (跟眾多鄉民一樣...) 因為根據國籍法第二條規定:爆
Re: [爆卦] 蕭美琴是以美國人身份取得中華民國國先來看看政大法律系廖元豪老師的回應: 正副總統候選人的資格,各界當然可以質疑,而且候選人以及主管機關也應該給個交代。 至於是否合格,有許多變數。我只是說,以下幾個爭點需要澄清: 一、蕭美琴是否有「回復國籍」而不具參選資格,內政部一定查得到,也應該回答。但所爆
Re: [新聞]曾申請「回復國籍」? 蕭美琴遭疑參選我是覺得新聞記者如果有點法學常識 就不會隨著這藥師起舞了 去看藥師的FB貼文 他是真的認為蕭美琴沒有國籍 然後把申請身分證和護照的行為 當作是回復國籍 提出幾點來稍微說明一下好了 其實原篇底下就很多推文提到了 簡單說 就是蕭美琴除非有任何主動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的行為 不然根本沒有回復國38
Re: [爆卦] 蕭美琴是以美國人身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先說結論, 原po引用的內容為某評論網,擷取教授論述的某一可能(論述的第四點), 為特定立場背書,而其他論點皆忽略,有失公允拉 其實教授原文論述,非常中立,把幾乎所有可能列出 (似乎少了主動放棄國籍一可能)20
[討論] 兩聯盟球員身分認定整理先解釋國籍法中規定,如何取得國籍 如果不是用前三款規定取得國籍者,稱之為歸化者 再來解釋FIBA歸化認定: 只要在16歲以後才取得該國護照的球員,除非經特殊管道,FIBA國際賽都認定為歸化球員18
Re: [新聞] 曾申請回復國籍 蕭美琴遭疑參選資格其實只要釐清一點就好了: 蕭美琴「有沒有放棄過」中華民國國籍 因為她一出生 依親 就是有中華民國國籍 跟從來沒住過台灣 但依然擁有中華民國國籍的王貞治一樣9
Re: [問卦] 吳鳳:中華民國護照>>>>土耳其護照土耳其這種三流國家 也敢來大內宣 至於推文有人說到的雙重國籍其實也不難 一般人也行 不用走「特殊能力貢獻」路徑 中華民國在歸化時需要放棄原國籍 你可以先放棄母國國籍 等拿到中華民國國籍 在恢復母國國籍8
Re: [新聞] 快訊/要邱太三教陸配如何放棄國籍 徐春從法理和實務兩方面看,因爲沒有兩個互不隸屬的主權獨立國家,所以確實無法放棄國籍。 因爲不是兩國,而是同一國,出生就天然存在的本國國籍怎麽二次取得?從不承認的非法匪 區偽國籍,都不承認存在怎麽放棄? 以ROC角度: 南極大陸企鵝出生就是本國國民,只是因爲生在匪區,所以暫時凍結權利和義務。3
Re: [討論] 這波事件看出台灣是人治社會: : 其實這是一個有趣的法律問題 : : 就是一個國民擁有中華民國法律不承認的國家的國籍時 :X
[問卦] 修法陸配要放棄國籍才能取得身分證就好修法陸配比照外國人 要放棄國籍才能取得身分證,這樣不就好了 陸配跟外國人取得身分證的差異 外國人要放棄本國國籍才能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 陸配要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要先辦理結婚登記,
爆
[問卦] 勞改部死者母親採訪影片出來了爆
[問卦] PTT登入次數破3000算學長了嗎?爆
[問卦] 這次霸凌致死新聞 怎麼突然壓不下來了?爆
Re: [新聞] 駁李正皓爆料 黃國昌澄清:謝宜容只到81
[爆卦] 中國又開車殺人了。95
[問卦] 謝宜容明天記者會要做甚麼大家才要原諒她71
[問卦] 40%滿意度會動搖嗎?67
[問卦] 佐憲弄死人萬人上街,為何分署長就沒有?33
[爆卦] 遺書內容鏡新聞寫出來了爆
[問卦] 台積一堆謝等級的主管真的假的?42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爆
[問卦] 青鳥:禍不及家人45
[協尋] 勞動力北分署長 謝宜容爆
[問卦] 現實中 你敢惹宜容嗎? 就問一句60
[問卦] 謝宜容的爸爸謝重禮是不是偉大的人?28
[問卦] 清大要併中華大學???30
Re: [爆卦] 被騙了8位數台幣28
[問卦] 周杰倫如果沒被吳宗憲挖掘,還能大紅嗎?59
[問卦] 因應「霸凌零容忍」創新部的話,要叫啥部?26
[問卦] 怎麼發生職場霸凌的案件都是女生佔多數呀43
[問卦] 洲際彈道導彈的威力是不是有點遜?6
[問卦] 如果謝宜容被搞到自殺 你真的OK嗎22
[問卦] 黑人屋主報警 美警擊斃屋主 還補槍24
[問卦] 星巴克為什麼想要賣掉中國業務?24
[問卦] 外送平台合併真的會漲價嗎?40
Re: [問卦] 勞改部死者母親採訪影片出來了19
[問卦] 一般補習高考進去 做多久到謝宜容職等?21
[問卦] 所以去勞動部的119人員也要調查吧49
[問卦] 為什麼我覺得長得漂亮的女生 反而更善良14
[問卦] 富堅又在畫打牌了 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