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陸委會:徐春鶯可看看大陸法律 裡面有撤
台灣憲法,法律
中國法律
這一切根本都不重要
台灣政府特色
就是有自己解釋法律的能力
今天民進黨執政
就說陸配沒有放棄國籍所以不能任公職
哪一天政黨輪替
就可以解釋中華民國法律裏面沒有中國大陸國籍
陸配可以任公職
一個國家,各自解釋
要解決這個問題
可以針對陸配任公職補充法條
不過藍綠都不會做
大家都喜歡自行解釋
台灣人就是情理要在法前面
大家也別為難貧窮礦工了好嗎~
情和義~
值千金~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152.68 (臺灣)
※ PTT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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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p 就是噁心
推
陸配任公職法條很清楚了,就綠畜指鹿為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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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行政機關函示沒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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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明明是台灣的事務要看大陸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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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照大陸的法律,所有的台灣人根本都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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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那有人能參與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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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P所有行動都是為了選舉,哪是為了國家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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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對方是敵國 然後拿敵國法律制裁你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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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算法治國家啦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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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叫做師夷之長以制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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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什麼法~~他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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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從來就不是修法,而是修憲阿,笑D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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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去修
推
法治國家,依法行政,結果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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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亂解釋法律,跟對岸維尼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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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亂解釋,笑死
噓
票房毒藥柯屁喜歡就多提幾個啦,拜託
讓子彈飛一會 相不相信最後他會在安全名單外
※ 編輯: hurtmind (61.216.152.68 臺灣), 11/10/2023 10:30:00→
我就知道綠共真的跟維尼一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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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他解釋,還可以用商量的來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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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全部變成政治問題,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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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不是就地合法了嗎?趕快把合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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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趕出台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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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党沒在跟你顧 要怎樣隨它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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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P就知道會有這個灰色地帶問題,死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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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再幫大家兩岸法律統一,再大生甚麼
噓
!
11
, : 就是參與公職的選舉,「這不是陸委會的規定。」 : 詹志宏進一步指出,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剛剛發生的副總統擬參選人賴佩霞,「她做了一個 : 很好的典範,依照法律,必須要『這樣子來做』(放棄外國籍),才符合參選的資格。」 : 詹志宏強調,陸委會只是把法律的規範給釐清,至於徐女士來自中國大陸,有機會可以看2
現在真的是徹底兩國論了 完全無視憲法增修條文 再來就只能去釋憲了吧 不過大法官都蔡英文的人 說不定又給你繼續凹耶60
親愛的陸委會 賴佩霞放棄的是美國國籍 如果他是美國人 那他適用的是 "入出國及移民法" 跟 "國籍法" 然後中國人適用的移民法叫做X
所以現在政府是不是該宣佈陸配全違法?該全部遣送回大陸?該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了? 依照中華民國法律,外籍配偶要拿身分證必須放棄國籍,除非有特殊貢獻 依照執政黨解釋,陸籍配偶就沒放棄國籍,為何可以拿身分證?難道全部陸配都有特殊貢獻?內政部不該出來解釋? --10
開的有點累啊 陸委會是基於兩岸關係並非單純的國際關係, 所以處理涉大陸地區的案件不給外交部處理,而由陸委會來管。 陸委會說要人放棄中國國籍的時候, 陸委會這個組織就不該存在,爆
嚇死我了!! 我還以為是中華民國陸委會 原來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下的陸委會阿!!! 不去遵守中華民國的10
看一堆非權責單位出來打烏賊仗真是夠了== 根本不用在那邊這麼囉嗦 只要中選會出來說徐春鶯有中國籍不能登記就一切都解決了 在那邊 -----X
不是啦回到定海神針 92共識一中各表是我們台灣的最後底線啊, 所以這位女士要選立委其實一點也不難啊! 反正當選後你也得對國旗國父宣誓 余誓以至誠,恪遵憲法,效忠國家,代表人民依法行使職權,不徇私舞弊,不營求私利,不受授賄賂,不干涉司法。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制裁,謹誓。4
詹先生應該是我國的 公務員 吧 中華民國的公務員 不理解我國的法律 在執行公務 是不是很離譜的事 各位怎麼看 --X
需要去補習的才是你 你要放棄台灣國籍 不就是要去查找放棄的程序並完成他 這是你身為台灣公民的義務 去了解相關的法律以執行公民的權利 徐春鶯這個綠茶表 具有雙重國籍 自己沒有做到身為法理中國人的義務 去了解中國放棄國籍的程序
爆
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其實呢,我一直覺得民進黨這些人最大的問題不是執政能力, 而是連基本的法律都可以曲解,以陸配國籍身份的問題為例, 如果有稍微對於過去這段歷史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一點理解, 根本就不會說出陸配國籍身份要看國籍法. 移民署網站上有歷年的研究論文,國籍身份問題問移民署就對了是吧?36
Re: [新聞] 「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 政院這個東西,違憲+違法了。 因爲在台灣的法律體系中,定義兩岸和兩岸人民法律地位、權利義務的法源依據是《憲法增 修條文》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根本和《國籍法》無關。 民進黨的行政部門關於《國籍法》的解釋,適用法律依據本身就是錯的,既和上位法的憲法33
Re: [新聞] 陸配參政掀風波 陸委會拋5點聲明曝「註不是阿 陸委會解釋一大串 你只截第二 有沒有看到 後面的??? 來 我們來看看 陸委會 後面的第4段 " 四、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於任公職時放棄外國國籍乃基於「忠誠義務」。22
Re: [新聞] 徐春鶯傳列民眾黨不分區 上官亂:柯文哲託比較有印象的網友幫忙查查: 不是先前已經在「縣市議會」有一、二位陸配當選(或因為排名在前的當選者因為賄選 被解職而遞補成為)縣市議員? 我印象上看過這類新聞。託網友們幫忙回憶與查證一下新聞來源。 並且請教大家:該名當選議員的陸配,當初也是用放棄中國(不管哪省哪市)的戶籍,18
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其實BBC之前這篇已經寫得很清楚了 「這本身就是很矛盾的制度——大陸是敵對地方,但你要求人家去那邊註銷;台灣政府不 承認大陸,但(註銷戶籍)又要大陸協助才辦得到。」台灣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 授蘇偉業對BBC中文說。15
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民進黨蠻愛談 中國大陸法律的 連已經歸化成為台灣人領取中華民國身分證的陸配 都要按照中國大陸的法律放棄國籍 因為認為陸配都還有中國公民的身分 不知道陸委會這麼會研究中國法律 有沒有讀過 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X
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原文恕刪 先說結論 沒問題 國籍法 歸化的部分有例外 第九條 第四款 4. 外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 三、因非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無法取得喪失原有國籍證明。2
[討論] 中港澳居民不是外國人出入國及移民法條文當中 外國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這幾項都是分開的 也就是中港澳居民跟外國人有所區別 所以陸配自然也就沒有外國籍問題X
[問卦] 修法陸配要放棄國籍才能取得身分證就好修法陸配比照外國人 要放棄國籍才能取得身分證,這樣不就好了 陸配跟外國人取得身分證的差異 外國人要放棄本國國籍才能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 陸配要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要先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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