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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跟騷法》過關!嘲弄辱罵、要求約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快訊/《跟騷法》過關!嘲弄辱罵、要求約作者
ThomasBuBu
(噗噗)
時間推噓 5 推:6 噓:1 →:6

所以

記者 狗仔 偵信社

是不是都違法了?


假設

有一天一個肥宅走在路上

恰巧跟一個女生同一個方向

女生只要覺得不舒服

就不是就可以告那個肥宅

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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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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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93760904/22 14:52符合

mirza04/22 14:52這就得問民進懂婦女部了..鏡週刊和宇顏之戀

StylishTrade04/22 14:52對 法官認定你是喜歡對方才跟蹤他 你就違法了

wang1b04/22 14:52看臉

PhySeraph04/22 14:55長得醜就是犯罪

StylishTrade04/22 14:56對方是個阿嬤也一樣

Yaomini04/22 14:56成不成立全看法官心證,監視器也看不出所以然啦

heat020404/22 14:59記者不能跟拍了?

lastphil04/22 15:02起訴毫無懸念 成不成案請看顏色或者燒香

wailman04/22 15:03其實最擔心這種情境..

blsay13104/22 16:06直接變中共,禁狗仔

Dirgo04/22 16:26當然可以告,等判例.

samnpc04/22 18:59長相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