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到底為什麼黃姓車主要被關十天?
1 事主道歉:事主當下認錯道歉 雖然影片沒拍到有壓到 不過事主自己認錯並道歉 表示這件事確有其事
這就是所謂認錯先輸一半
2 驗傷單:不管是不是被壓到還是什麼傷 警察有腳的驗傷單已可以提告
事主道歉影片+驗傷單
你要是法官 能夠無視判無罪?
法官只判10天 已經很好心的判決
※ 引述《soulfully (soulfulness)》之銘言:
: 這真的太扯了吧!
: 這表示現在隨便在路上倒楣遇到一個警察濫用公權力就能讓你吃牢飯?
: 去年六月的事情,現在影片曝光才撻伐聲不斷,莊姓警員反而開始裝無辜,心情不好還能
: 請長假休息,讓國家繼續支薪給他?要離職就把離職單寫下去啊!長官竟然還能慰留這種
: 濫用職權的警員拿著槍在路上趴趴走?這種人脫下制服後什麼都不是,他真的敢離?
: 倒楣黃姓車主莫名其妙被判拘役十天,警員若真要搞你,民眾只能鼻子摸一摸嗎?真的越
: 想越不可思議!
--
看不懂
原來那影片叫證實壓到腳啊,我還以為是證實它伸腳在輪
下呢
你閱讀上有什麼問題? 我明明寫 影片
沒拍到有壓到
※ 編輯: jiern (1.200.124.216 臺灣), 05/08/2021 21:58:59所以呢?沒影片物證就說車主道歉代表有壓到?
那行啊,驗傷單上面有沒有『被輪胎壓傷』這詞?拿出來
啊
吠那麼多,就法官法律人自由心證用過頭的白爛,這樣也
能護
真夠噁的
很好 請你建議立委修法 以後車禍案件 沒有影像佐證 就算當事人承認自己撞到對方 也不能算數 必需要有影像才行 醫生開診斷證明書只會寫什麼傷 不會寫壓傷原因好嗎 你是當在驗屍死因?
※ 編輯: jiern (223.139.236.69 臺灣), 05/08/2021 22:16:1310天就是罰1萬啦! 其實已經很輕了!
又來了,別老是這一千零一招行不行
講不過去就丟大絕「去修法啊」
護的那麼爛,你何不一開始就丟這四字?還省下你超多時
間不是,反正你目的也只是護而已嘛
哦所以你覺得 跟你看法不同叫做護 而不是就事論事 當事人承認自己撞到對方 也不能算數的話 車禍後做筆錄幹嘛 當事人承認自己撞到對方 也不能算數的話 請去修法 現在車禍案件 只要當事人承認自己撞到對方 就能算數 除非人事時地差很大 例如當事人 車禍當下不在現場 除非有事發經過的影像 不然車禍本來能依當事人口述做為依據 否則為何車禍後需要雙方做筆錄
※ 編輯: jiern (223.139.236.69 臺灣), 05/08/2021 22:30:17嗯,你是對的,法官只看證據不會管真假(偽證罪要另外查
,又是別的故事)
黃先生根本沒感覺有壓到警察的腳,他這人真的太客氣,
一開始讓車,後面員警過來碰瓷又道歉,然後再被抓住把
柄說你道歉就是承認了,真的真的真的…很冤
就算真的壓到腳,警察逆向過來吃到車主的路權,貼近車
子又叫車主往前開,自己的腳卻沒有離地或伸起來,再來
喊自己的腳被壓到,若真的被壓也是警察警覺性不夠卻完
全沒有責任?黃車主真的有夠倒楣
這叫就事論事?你就事論事的標准比海平面還低
影片不是沒聲音的,你自己裝聽不見,那我也沒義務幫你
找“車主懷疑壓腳是否為警察說謊”這影片時間
照你邏輯,都車主在那開頭溫良恭檢讓的錯、都車主先禮
貌應對的錯,都是這種行為讓警察、讓法官、讓你在那腦
補羅織入罪
我還是那句話,『自由心證還真它媽好用』
不但能輕易讓人入罪,更甚至能給法律人自己對社會、對
人經驗低下的事給自己塗粉
原來是先道歉就輸了 早說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