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OL沒穿內褲遇惡狼 吃定「她好欺負」竟4
女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遇到這種猥褻噁南,不能姑息
只要發現有人跟蹤,立刻繞到警察局
並且,不要跟停車場的陌生人搭訕,若有搭訕
不要再有第二次,下次機車換地方停
甚至換工作,再不然直接上網公審揪出噁男嫌犯
甚至要鄉民買防爆內褲也可以,怎麼會連犯四次同樣的錯?
若是需要身心障礙手冊,需要跟各地方政府社會局申請協助
不要姑息養奸,縱容嫌犯
如果其他有不合理的理由,或是違反人性的故事
則不在本篇討論範圍,當我腦補幻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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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狼內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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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不是好主意,因為有特殊交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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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不要,有些人會更興奮